03.07 婚前女友分期付款給她父母買了一套房,婚後每個月還7000房貸,那這個房子有我的份嗎?

愛畫畫的小朱朱


我的情況很你的差不多,只是女兒婚前我出的首付房產在女兒名下(獨立戶囗),女兒還貸。

現在女兒結婚了,女兒女婿各有一套房分別還著各人的房貸。

但既然結婚了,房子後還款或所謂的增值的一部分就屬於共同財產了。

女兒總說,那套房子將來讓我去住,方便照顧。雖然我出了首付但畢竟女婿也在還貸,所以在女婿同意的情況下我可以去居住。

現在我有自己的住房和店鋪,不會考慮去她的城市生活。

我還要努力再賺些錢,等兒子畢業工作後給他買個房或者付上首付。

等他們都成家立業了,我就可以正式退休,退休金夠我們二人用的,二個門面房就租出去給兒女們貼補家用,其他的房租可以支撐每年的一次身體檢查和一次旅遊經費。

前提是我們必須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在生命的旅程中,健康最重要。

婚姻中的二個人不要算計得失,相互信任是長久的根基,要想穩固需雙方共同努力。


陸陸愛生活


有的人會認為,這個房產你是有份的。因為婚後妻子每月償還了7000元分期貸款。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對應的房產份額以及增值部分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你理應享有這部分的份額。這聽起來貌似很公平、很有道理,但實際上是錯誤的。

很多人將將房產所有權份額和這個房子包含的財產權益弄混淆了。如果這個房子是登記在你妻子名下,她婚前個人支付的首付,婚後又沒有加你的名字,那麼,房子的實際產權人還是你妻子一個人,即使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情況,也改變不了這個房子是你妻子個人房產的性質。婚後共同還貸中你所佔的對應的份額是你的財產權益,不是房子的所有權份額。說白了,其實就是你妻子欠你的錢。你們結婚後共同還貸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屬於房產所有人,也就是你妻子婚後投資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部分,同樣可以理解為你妻子欠你的錢。假使你們要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法院會將房子判給你妻子,同時判決你妻子將你們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房產增值款的一半補償給你。


回到這個題目,咱還把錢分成三塊來分析。首先是首付款、婚前還貸部分以及這部分錢所對應房產份額的增值部分,是你妻子婚前個人財產支付,和你沒關係,這是你岳父母欠你妻子個人的錢,或是你妻子在婚前對你岳父母的贈與。二是婚後還貸部分,每月7000元分期款屬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有一半是你的。三是這每月7000元還貸部分對應的房產份額的增值部分,歸房產的所有人所有,也就是歸你岳父母所有,同樣和你沒關係。你可以理解為,你岳父母買房欠了你的錢,你可以從他們那要回來的就是這婚後所還的每月3500元及利息。

在什麼情況下你才可以對這個房產有份額呢?就是在你岳父母去世後,如果你和他們的女兒還是夫妻關係,當他們的女兒,也就是你妻子繼承了這個房產後,你就相應的也得到了這個房產的一部分份額。所以我勸你,平時要善待你的妻子、善待你的岳父母,只有你不把他們當外人,他們也才不會把你當成外人。


舒展律師


婚前你女友及其父母已付房款部分,與你肯定無關。

婚後每月歸還貸款部分,有兩種情況:

如果房產證是你老婆名字,則你所歸還的房貸屬於你們婚後的公共支出,因此你佔一半份額權益,除非你老婆能夠舉證還貸資金的來源屬於其父母支付或贈與。

如果房產證是你岳父母的名字,則房子跟你毫無關係。即使婚後你老婆一直在幫其父母歸還房貸,這也僅屬於子女與父母間的贍養、贈與或者借款行為,不涉及該套房子的產權歸屬。

意見供你參考。


合肥老李


這個解釋很簡單:

1、房子產權沒有你的份,這點是肯定的,婚前財產。

2、從你供房開始就有你的份的,這個牽涉債務問題。(就是說:房貸已經成為夫妻共有債務,相當於你借錢給他父母還房貸,這就是借貸問題了)

建議保留所有償還房貸的流水,票據,如後期發生爭議,可以要求償還已還房貸和相對應的補償。


南京房生活


1、房子產權不是你的

2、你妻子與你婚後還在還貸的屬於你們共同財產,後期房子增值或者變賣都有你的一部分

具體要看婚後還貸佔總價值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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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男人婚前表現的很好,婚後幾乎不給家裡拿錢,變法的逼著媳婦和孃家要錢並把媳婦的婚前財產變賣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搭上媳婦家的人脈發財,貸款也讓媳婦和老丈人背,錢拿給他,媳婦及孃家沒有利用價值後就準備離婚。近年來這種男人越來越多,他們是怎麼想的?


喵啊喵


共同還貸部分和共同還貸的升值部分,就有你的份~留好還貸憑證


敦城參品


你好,你老婆婚前給她父母分期付款買房,婚前所付屬於你老婆個人,婚後每月付七千房貸屬於你和老婆共同財產。


出水芙蓉11051



人到中年風青


婚前財產是沒有你的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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