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聯盟當初為什麼阻止保羅加盟湖人?

悟空153322217


在當年的交易中,最不允許這筆交易的是波波維奇老爺子,老爺子在季後賽深知科比的厲害。如果再加上保羅,那湖人就是上賽季的勇士!



最終這筆交易,以“籃球原因”被終止,從而保羅來到了快船。如果保羅能夠去湖人,聯手科比組後場,威力絕對比現在的燈泡組合厲害多了!

哈登和保羅在某些當面的作用相沖突,這也是火箭錯開他們的主要原因,兩個人都不大會打無球,都是有球才能發揮的!


而科比不同,他可以落到低位,通過自己豐富的經驗創造機會。顯然,科比進攻手段的豐富,會增加湖人的戰鬥力!

如果這筆交易完成,湖人主教練禪師會將湖人打造的更加完美。無論是三角進攻也好,還是其他戰術也罷,總之,聯盟多支球隊籃板不允許這筆交易,從而折射出科比與保羅組合的恐怖!

如果說科比與保羅聯手,科比在總冠軍數量上會不會超越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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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一紙“籃球原因”,讓聯盟第一分衛和聯盟第一控衛的聯手成為泡影,相信無數球迷至今回想起來都趕到可惜。如果當時兩人聯手成功的話,將會在聯盟掀起怎樣的腥風血雨。

科比在回憶他們當時要聯手前通話:“我們討論的不是在一起要拿下多少場勝利的比賽,而是要拿多少座冠軍獎盃。”,保羅說過一句話:“我跟科比一起參加的全明星從沒輸過。”,他們兩人都對對方充滿著信心。

事情發生在2011年,湖人,黃蜂,火箭三方達成協議,保羅到湖人,奧多姆到黃蜂,加索爾到火箭,同時,火箭將凱文-馬丁和+路易斯-斯科拉+德拉季奇+選秀權送到黃蜂。另外,為了符合薪資對等的交易原則,湖人還有可能獲得到黃蜂的內線悍將奧卡福。

聯盟當時已經批准了這個交易,就當時的情況來看,三方已經基本達成一致,交易完成只是時間問題了,但是結果卻完全不一樣。

當時聯盟其他球隊老闆得知這一消息之後,應該都慌了,他們在短時間達成了一致。在董事會議上,老闆們向斯恩特施壓,希望他阻止這個交易的發生。因為當時黃蜂屬於聯盟託管狀態,相當於球隊的老闆就是聯盟。結果,就如現在所知道的這樣,斯恩特宣佈因為“籃球原因”,終止了這批交易。

這本來是以筆正常的交易,但是因為其他老闆的施壓,被強行終止了。可能是科比與保羅聯手讓其它球隊的老闆感到恐懼,覺得這兩個人要是在一起,他們的球隊都沒得玩了。可惜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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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沒有辦法,湖人從歷史上來看,都是豪門球隊,聲望很高,人氣不低,冠軍已經拿了不少了,已經有科比這樣的超級巨星已經足夠了,要是霍華德和保羅都加盟,那麼湖人的聲望將增大,帶來的後果就是魔術和黃蜂兩隻球隊會面臨人氣低落。要是這種巨頭現象出現在很弱小的球隊,聯盟應該不會干涉,像這種豪門球隊,斯特恩為了整體利益不允許。 第二、從實力上來說,在前幾年還是每隻隊伍有機會爭奪總冠軍,現在成了那麼幾隻球隊來爭奪,這久好比現在的西班牙足球聯賽,已經是是皇馬和巴薩的天下,其他人只能爭第三,斯特恩不想這種現象再NBA出現,所以極力阻止。 第三、從凱爾特人重組三巨頭奪冠,再到後來的詹姆斯出走熱火,安東尼加盟紐約這些事件帶來了不好的風氣,使得當打之年的超級巨星都想湊在一起,慢慢會影響球隊的健康發展,就像很多評論說的,每個巨星都想“偷懶”走捷徑拿總冠軍這是極其不好的現象。在幾年前就算有超級巨星的轉會也都是老了以後才開始尋求總冠軍而轉會的,現在成了剛成名就想跳槽,對球隊的管理層來說這種不穩定現象不利於對球隊的管理

當時的新奧爾良黃蜂(現在的鵜鶘)被聯盟託管,也就是說黃蜂是一隻聯盟和其他29支球隊老闆所有的球隊。 聯盟顯然想讓黃蜂在送出保羅的交易中得到最大的利益,反正當時保羅已經明確表態不想待在黃蜂,球隊訓練營開始他也不去。既然總要把人送走,那就多換點東西來。 湖人換保羅的交易是這樣的:湖人送出保羅加索爾和奧多姆,得到保羅,黃蜂送出保羅,得到奧多姆,德拉季奇,斯科拉和凱文馬丁,甚至還會有一個火箭的首輪籤,而火箭送出德拉季奇,斯科拉,馬丁和一個首輪籤,得到保羅加索爾。 這筆交易被否決之後快船提出了一筆交易(同樣被否決):快船送出阿米奴,布萊德索,卡曼和一個首輪,得到保羅。 最後達成的交易是這樣的:黃蜂送出保羅和兩個次輪選秀權,得到埃裡克戈登、阿米奴、卡曼和一個來自森林狼的首輪籤。 聯盟覺得和湖人做交易“虧了本”,而如果和快船交易呢,一定要得到埃裡克戈登,否則我繼續否決。當時勇士、凱爾特人要報了價,可保羅表態去這兩支隊我就不保證續約,你們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於是都吹了。 當時看,最後達成的這筆交易,確實比否則湖人的那比交易賺一點,就那麼一點。戈登當時是上升期的得分後衛,屬於可能的高回報潛力股,比馬丁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德拉季奇,那時候還默默無聞。斯科拉、奧多姆的年齡擺在那裡,卡曼至少之前還是全明星中鋒。火箭的選秀權肯定沒有森林狼的誘人。 但現在看的話,這沒多賺多少,戈登已經成了高薪低能,阻止鵜鶘騰飛的累贅,卡曼和阿米奴就不提了。那個森林狼的選秀權最後變成了還算說的過去的10號籤,選了奧斯丁裡弗斯,在新奧爾良的兩個賽季專注低效率和打鐵,最後今年饒了一圈回了快船。 而如今的馬丁依然在森林狼拿著物超所值的數據,德拉季奇進了聯盟三陣。 可聯盟沒能力預知未來,至少當時除了湖人大家都覺得能接受。 可是問題是偏偏是湖人的交易被否決了,這個全聯盟話題度第一高的球隊。 聯盟官方給的否決保羅這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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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聯盟承受了其他27支球隊老闆的壓力,導致這筆交易流產。為什麼是27支而不是28支呢?因為這其實是一筆三方交易,除了黃蜂和湖人之外,還包括火箭隊。根據交易,火箭隊送出凱文-馬丁、斯科拉、德拉季奇,得到加索爾。湖人隊送出加索爾和奧多姆,得到保羅。黃蜂送出保羅,得到奧多姆和火箭隊的一幫人。顯然,這是三支球隊都覺得滿意的交易,而其他27支球隊反對。

第一,從程序上來講,聯盟有權否決交易。

這種否決並不是站在聯盟的角度的,因為聯盟無權過問球隊的交易。當時的情況是,新奧爾良遭遇颶風襲擊,球市遭到嚴重打擊,老闆撐不下去了,想出售球隊。但是NBA不希望黃蜂隊離開新奧爾良,所以聯盟出資收購了黃蜂隊65%的股份,成為了大股東。當然這是暫時的,一年半以後,黃蜂隊終於找到了新老闆,聯盟託管正式結束。

所以,在託管期間,NBA聯盟就是黃蜂隊的老闆。老闆否決自己球隊的交易,程序上沒有任何問題。

第二,問題出在聯盟的雙重身份,黃蜂隊被出賣了。

NBA聯盟是30支球隊共有的,而大衛-斯特恩,只是一個職業經理人而已。這位職業經理人管理著30位老闆共同的聯盟,他必須考慮所有老闆的整體利益。那麼,當聯盟既是黃蜂隊的老闆,又要對所有NBA的老闆負責,這種雙重身份,導致了他們並不能一碗水端平。

舉個簡單的例子,你不能一邊是CBA球隊的老闆,另一方面又是中國籃協的主席。那樣的話,誰知道你管理別人的時候,會不會有私心呢?所以,姚明當籃協主席的時候,賣出了上海隊的全部股份。而黃蜂隊的情況正好相反,聯盟首先要維護所有老闆的利益,然後才是黃蜂隊的利益。所以實際上,黃蜂隊是被出賣了。

第三,其他球隊不希望湖人隊太強大。

表面上看,聯盟否決交易的原因是,覺得黃蜂隊吃虧了。其實,交易是球隊總經理和管理層做出的,作為老闆,應該是信任自己的職業經理人的專業性的。真實原因是,其他球隊的老闆坐不住了,以小牛隊老闆庫班為首,跳出來反對這筆交易。實際上他們針對的並不是黃蜂,而是湖人隊。誰都知道,一旦科比和保羅聯手,對於其他球隊意味著什麼。

所以,最終大衛-斯特恩做出了抉擇。他很明白,自己坐的位置是誰給的。如果讓27支NBA球隊的老闆感到不滿意,那麼他NBA總裁的位置也就做到頭了。他行駛了自己作為“黃蜂隊老闆的代理人”的職權,否決了這筆交易。科比與保羅聯手最終失敗,也留給了後人無限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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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因為科比太強,保羅也太強。一個最強分位,一個最強控衛在一起還讓其他球隊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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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黃蜂是由聯盟託管,沒有老闆要,聯盟就是大老闆,再加上已莫雷為首的其他28隊的總經理聯名反對,導致這比交易流失.看著現在火箭的戰績,其實真的很想看看cp3和kobe聯手能成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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