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婚前男方買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房子算共同財產嗎?

yukiT


典型案例

婚前購置婚房,婚後夫妻倆人一起還房貸,這樣的方式被年輕人廣泛採取,黃小姐和丈夫李先生就採取了這樣的形式。

黃小姐當初經朋友介紹認識,認識了丈夫李先生。雙方談戀愛不到一年就打算結婚。結婚前,丈夫李先生購置了婚房,房產證上只寫了丈夫李先生一個人的名字,結婚傢俱和房子裝修的費用,也是都是丈夫出的錢。婚後,夫妻兩人一起償還房貸。

最近一段時間,他們的婚姻出現了裂痕。

兩人為了一點小事,頻頻爭吵,而且雙方誰都不肯讓步。一氣之下黃小姐回了孃家,而且打算離婚,丈夫李先生也未去接她回去。

但是想到房子所有權問題,黃小姐犯了難,自己究竟有沒有房產的份額?

律師說法

對於婚前買房,一方首付而且並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婚後一起還貸,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是一方個人財產,但是還貸部分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取得房產的一方需要對承擔貸款的另一方,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

離婚時,雙方對此可以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對該房產的增值部分由房產所有權人對另一方作出適當補償,補償多少則會由法院根據雙方實際情況酌情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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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家


您好!如果房產是登記在男方名下的,且後期沒有添加女方名字,那麼房產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涉及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需要補償女方還貸部分及其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

第一,房產性質

婚前購房,並且登記在男方名下,無論婚後是否共同還貸,均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第二,房產分割

1、房產份額

因為房產屬於男方個人財產,所以女方是沒有份額的。但是離婚時必須補償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也就變相擁有了份額。

再來說說什麼叫做共同還貸,簡單來說,就是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按揭。

根據《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指定給個人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也就是說,如果某一方利用自己的工資收入來還貸,同樣屬於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需要補償給女方,並且其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也需要現金補償給女方。

2、房產處置

對於登記在男方名下,並且按揭還沒有還完的房產來說,通常房產會判給男方。男方再根據以上原則補償給女方。

因為對於按揭中的房產,銀行是不能給房產更名的,所以通常為了免除麻煩,會把房產判給男方。

希望回答能給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離婚時,婚後夫妻共同償還貸款所佔房屋價款的比例屬於夫妻共有房屋份額,該共有份額依法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例如一套房屋購買時房價100萬,男方婚前交首付20萬並登記在男方名下,婚後夫妻償還了20萬貸款,夫妻共同償還貸款比例占房價20%,夫妻共同擁有房屋份額為20%。如果房價現值150萬,夫妻共有30萬,離婚時房屋歸男方所有,男方應給付女方15萬元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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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方寸世界


離婚時涉及到財產分配的問題,建議找專業的律師問一下,但我說一下我自己的見解。

首先,男方婚前買房,所花的首付和婚前供樓部分肯定屬於男方的,這個屬於婚前財產沒有問題。

對於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部分,理論上應該屬於夫妻雙方共同付出,屬夫妻共同財產。這個時候房子應該怎麼分?

這個時候就要確認一下房子的歸屬,是由男方接手還是女方接手。如果男方接手房子,則要補償女方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如果女方接手,就要負責首付部分和共同還貸的一部分。因為這些雙方都有對房子有所付出,單純歸於某一方都是不公平的。所以, 婚前買房不完全等於婚前財產,如果是婚前全額付清的則為個人財產,離婚後不可分割。而婚前首付買房,婚後共同還貸的,則要更深一步理清房子最終歸屬與補償計劃了。


嗶嗶蝦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劉輝律師


這個問題外延很大,分好多種情況。其中缺少一個限定條件,即,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因為限定條件不同,得出的答案也不會一樣,這些限定條件包括:1登記在男方名下。2登記在女方名下。3登記在雙方名下,沒有約定份額。4登記在雙方名下,約定了份額。還有很多種情況。

現就“男方婚前購房,本人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產權登記在男方名下,離婚時房產的權屬”作答——

按照《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男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本人(或者父母)支付首付,房產登記在己方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首先由雙方協商房屋權屬。協商不成,產權屬於男方,共同還貸部分及相應的增值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陳景軍律師


婚前男方買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房子肯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只是各佔多少份額的問題。

如果男方婚前首付買房,且房產登記在男方名下,那麼首付部分肯定是男方的個人財產的。婚後如果也是用個人財產還貸,那麼離婚時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話,房產就從男方的個人財產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買房是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那就更不用說了。

這種情況離婚時該怎麼分割呢?關鍵還在於離婚協議是如何約定的。如果約定房產歸男方,那麼男方就要拿出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所佔份額的資金補償女方。如果協議約定房產歸女方,女方就要拿出首付部分加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所佔份額的資金補償男方。

如果夫妻雙方就房產的歸屬問題有爭議並訴諸法院,法院一般會判決房產歸男方所有,男方補償女方共同還貸的一半所佔份額的資金。


仰望星空獨享自在


不算,根據最新婚姻法,誰交首付是誰的,屬於交首付的那個人的個人財產,離婚時,計共同還貸的部分和房屋增值的部分,但是房子本身屬於交首付的那方。一樣,你交首付,房子就是你的。既然這樣,許多婚姻又何必逼著男方買房子,男方傾盡所有,女方還想著分房子,無語了。自己有本事,自己買啊,離婚時也是你的。


微笑飛天


部分是共同財產,從你還貸款那天起到貸款還清或者你終止繼續共同還貸那一刻止,這期間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但並不享受房產共有權,因為房產證上沒你名字。離婚時不做共同財產處理,只會給你相應的部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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