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把溝牆敲掉
中國江西網永新訊 記者彭曉華報道:為了一堵溝牆,鄰居之間卻反目成仇並對簿公堂。12日上午,永新縣法院執行局執法人員來到該縣沙市鎮沙市村,將該條“惹人煩”的溝牆敲掉了15公分。
2016年後,該村村民劉某林未經鄰居周某隆同意,在建新房時擅自將水泥地延伸到周家房屋邊,只留下了一條不足30公分的水溝。2017年,周世隆去法院起訴後,法院判決劉桂林在判決生效後15日內,將擋土牆往其房屋方向平行推進15釐米。2018年1月,法院向劉某林下達了執行通知書。但劉某林一直未整改,周某隆便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12日上午,法院執行人員來到沙市村將溝牆剷除,工作人員丈量好了距離後,動手將水溝擴大了15釐米。但令人疑惑的是,雙方本來是鄰居,為何會因為15釐米寬度的水溝鬧上法庭呢?
據周某隆介紹,這些年他一直居住在永新縣城,劉某林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將門前填高了近1米,水溝又留得很窄,導致下雨時他家的廚房很容易進水。他本人也找過了劉某林,村委會和鎮政府幹部找過了劉某林,但對方一直不理睬,沒辦法他才去起訴的。
執行法官劉春龍告訴記者,在審判階段和執行階段,法院都進行過調解。由於在審判階段矛盾太尖銳,雙方都不願意讓步,調解沒有成功,執行階段也做了很多工作,都沒有結果。劉春龍說,他們手上有許多類似鄰里糾紛的案件,最終都鬧上了法庭,既傷了鄰里間的和氣也浪費司法資源。在鄉下,很多人為了一點個人利益,爭得頭破血流,從和諧的角度來說,雙方最好是能夠協商解決,不要進行訴訟程序,打官司更容易激化矛盾,搞僵鄰里關係。
永新縣人大代表譚蓉蓉認為,為這事打官司,確實有點浪費司法資源。如果能夠調解,最好是鄰里之外相互調解,畢竟大家都是鄰居,以後都要長久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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