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封建社會的皇帝真的能隨意任免官員嗎?

執著4406303


  古代的皇帝號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當然也包括官員的任免權。

  

  然而皇帝能否隨心所欲地任免官員呢?若說是一兩個官員的升遷貶謫,皇帝是擁有絕對自主權的,但這是特例,皇帝只能針對及其個別的官員憑好惡任免,對整個官僚集團來說,皇帝並不能隨心所欲地任免,而是需要一定的程序,有合理的理由。皇帝通過對任免權的控制保證皇權獨尊,相反,官僚集團也以對任免權的控制制約皇權。

  

  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這其實道出了封建皇帝制度的本質。整個封建社會是地主階級統治,皇帝本身也是地主,只不過是體量比較大的地主。皇帝的權利來源也絕非“神授”,而是源於整個地主階級的支持,也就是士大夫的支持。其中重要的體現之一就是職位的升遷。士大夫為代表的官僚集團支持皇帝的統治,皇帝則通過任免與士大夫共享利益。而作為明君,其中一個重要的標準就是親賢遠佞。所謂親賢遠佞就是任免官員需要按照法度,按照功績來升遷貶謫,只有這樣,才能籠絡士大夫之心,使整個官僚集團有能力的有上升渠道,無能有罪的被追責貶謫,使整個士大夫階層看到皇帝與他們合作的誠意,他們也就盡心盡力地維護皇帝的統治。而古代明君大多如此,唐太宗,宋太祖等。

  

  (別說官員了,明朝後期,官員連皇帝寵幸哪個女人都要管)

  相反,如果皇帝憑自己之好惡進行任免,則使有功之臣得不到升遷,溜鬚拍馬之輩卻身居高位,這對整個官僚集團是個重大的打擊,官僚集團也失去了維護皇帝統治的熱忱,不再忠於皇帝,採取不與皇帝合作的態度。縱觀封建王朝,如果政治昏暗,小人當道,則名士能臣就歸隱鄉野,不再出世做官,這其實就是以不合作的方式對抗皇權。萬曆不上朝的弊端之一就是不對官員進行必要的任免,也就是變相的為所欲為,所以我們說萬曆埋下了大明滅亡的禍根。

  

  (當皇帝就能為所欲為?你想太多了)

  皇帝為了能有效地任免官員,創立了科舉制,通過科舉制籠絡天下士人。科舉制下,皇帝當然不能為所欲為地行使任免權,只有科舉考試通過的才能做官,如果皇帝隨意提拔未通過科舉的人,這是不合規矩的,所提拔之人也必然受到整個官僚集團的排斥,這無疑有損皇帝的威嚴。事實上,皇帝只對重要的職務行使任免權,比如宰相等,而如縣令之類的小官,一般由吏部決定,報皇帝批准即可,皇帝行使名義上的任免權。

  由此看來,貴為皇帝也不能隨意任免官員。


戰爭史



“皇帝”是中國古代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擁有至高無上的皇權,可謂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雖然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也不是想幹嘛就幹嘛的,有著許許多多的規章制度約束,不然萬曆皇帝為什麼會那麼多久不上朝,和大臣倔氣。

皇帝雖然貴為九五至尊,但是並沒有官員的絕對任免權。皇帝皇帝想要提拔的官員,需要得到其他官員特別是吏部官員的同意。如果皇帝要提拔一個沒什麼能力且人品差的人,大臣們是絕對不會同意的,官員們會上疏、辭職來對抗皇帝。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像秦皇漢武、朱元璋這類的雄才大略的皇帝,他提拔官員就容不得其他大臣的反對了。他們也不會選一些沒用的人,擔任要職。皇帝對於一兩個官員的升遷貶謫,皇帝是還是擁有絕對自主權的,但這是隻是個別次數。

人事任免權,這其實是古代皇權的核心。如果皇帝對封疆大吏沒有了任免權,那麼肯定會導致國家分裂。就拿周朝來說採用分封制,到東周後期就行成諸侯割據的局面。人事任免權是古代皇帝防範封疆大吏的重要保證。

皇帝與士大夫共同治天下,皇帝的權利也絕對不是什麼“君權神授”,而是整個地主階級對皇帝的支持和皇帝對於地主階級利益的維護。士大夫為代表的官僚集團、地主階級支持皇帝的統治,皇帝則通過任免、授予士大夫權利,而共同治天下。皇帝不能一意孤行,為所欲為,要考慮到士大夫和整個官僚集團的利益,所以皇帝不可能隨便任免官員。

如果皇帝完全憑自己的喜好進行任免官員,則使有功之臣得不到升遷,阿諛奉承的小人之輩卻身居高位、飛黃騰達。這對整個官僚集團將是個沉重的打擊,皇帝會失去官僚集團的忠心。


皇帝為了能有效地任免官員,避免自己的失誤而提拔無用之人創立了科舉制,通過科舉制籠絡天下士人,大大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水平。在科舉制下,皇帝人事任免權就會受到制約,只有科舉考試通過取得功名和立有戰功的人才能做官,如果皇帝任意隨便提拔無功無用之人,會遭到諸大臣的反對,所提拔之人也必然受到整個官僚集團的排斥,這樣還會損壞損皇帝的權威。事實上,皇帝只對重要的職務行使任免權,比如宰相、首輔、總督、巡撫等,而如縣令之類的小官,一般由吏部決定,報皇帝批准即可,皇帝行使名義上的任免權。


慕藩怪談


一般情況下,封建王朝的皇帝是不能隨意任免官員的,除非一些所謂的暴君和昏君。

古代官員的升遷也跟現在差不多,現在有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有組織部等專門管理人員升遷調動的部門,在古代這個部門就是專門負責人事的吏部。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和調動等事務。大多數皇帝對官員的認知都得經過吏部引薦,依律進行提拔,最後由吏部執行。事實上,皇帝只對重要的職務行使任免權,比如宰相等,而如縣令之類的小官,一般由吏部決定,報皇帝批准即可,皇帝行使名義上的任免權。


史事拾趣


不能。

即使皇帝用人,也要按一定規矩、手續辦事。當然不同朝代、不同時期、不同政治環境都會有很大的差異。

下文中,我們就分析一個具體的個案。我們來看一看趙普是如何狠狠擺了趙匡胤一道~


我們知道,960年的時候,趙匡胤犯上作亂,黃袍加身,結束了後周,建立了宋朝。宋朝建立伊始,地方上還有很多人對之表示懷疑,有的人就直接舉兵,捍衛周室。所以960到962年期間,趙匡胤大體在和忠於周室的勢力打仗。為了凝聚人心,塑造一個和平禪代的公共形象,這些年裡,趙匡胤沿用了後周的整個宰相班子。這一方案很用有,地方上的大員一看,前朝的宰相現在還是宰相,就漸漸接受了新的王朝。

到了964年的時候,時局就漸漸穩定下來了。趙匡胤漸漸就覺得,用前朝的宰相很不方便,就打算把他們都換了。於是,有一天就把後周的整個宰相班子,範質、王溥、魏仁浦,全部罷相,安排閒職了。趙匡胤當然不是不要宰相了。我們知道,從黃袍加身到宋初的很多決策,都是趙普出謀劃策。所以,兩天以後,趙匡胤找來趙普說——朕已經研究決定了,你來做宰相!

趙普心裡當然是興高采烈啦,但表面上,他沒有這樣。他說——慢!他跟趙匡胤指出了一個問題。

以前任命官員,和現在一樣,口說無憑,還需要一個委任狀。就是說,朝廷要下發一個正式文書,茲委任誰誰誰,做什麼什麼官。這個委任狀,以前就叫告身。這個告身很有趣,是以皇帝的口吻下達的,所以具體內容是“朕如何如何”,但是要有關部門簽字才能生效,尤其宰相簽字必不可少。

於是問題就來了:兩天前,趙匡胤罷免了所有的宰相……要任命新的宰相,需要宰相簽字……現在沒有宰相在位,就沒有人可以簽字,就不可以任命宰相了……那就更沒有宰相了……

趙匡胤一想,這有什麼難的!我是皇帝,我籤個字,還不行麼?趙普說,不行,“此有司所行,非帝王事也。”這是說,這件事是有關辦事機構來辦的,不是皇帝可以做的。其中的原委,我們看到委任狀的格式就知道了:

從右往左,右邊大字基本就在講,我們研究決定了,你來做這個官;左邊的小字,就是具體經辦的有司,經辦官員要一一簽字,這個委任狀才有效。具體有哪些官員呢?以盛唐的標準來講:

侍中具官封臣 名
黃門侍郎具官封臣 名
給事中具官封 名 等言
制書如右。請奉
制付外施行。謹言。
年月日
可 御畫

除了最後皇帝御畫一個“可”字,其他需要中書門下的官員簽署才行。

可以想象,趙普就指給趙匡胤一看:你看,這些都要有司簽字,你是皇帝也沒用,這不是你籤的!

這一下,趙匡胤就慌了。自己新皇帝上任,不瞭解狀況,一不小心把宰相全撤了,現在出了紕漏,怎麼辦呢?大家就開動腦筋,想出了一個折中的方案。這皇帝趙光義,是開封府尹,同時還是同平章事。這同平章事的全稱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雖然主要是表示尊榮,但畢竟名義上是中書門下的長官,就是宰相,就他來簽字吧。

這樣一來,趙普的委任狀有人簽字了,他就成了宰相。


這看上去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情:趙匡胤把前朝的人撤了,把自己的心腹弄成了宰相。趙普如願做成了宰相。趙光義還順帶刷下存在感,表示自己很重要。但其實,從頭到尾,這是趙普的一個陰謀!

為什麼呢?

簡單說:就像現在,表格上可以用很多格子,但也不是都要填的!沒有要填的話,空著就可以了。這個告身,雖然有宰相簽字一欄,但不表示一定要有宰相簽字!沒有人擔任宰相,在上面寫個“使”或者“闕”就可以了。其實,這也是很常見的事情。畢竟,這格式從唐初開始逐漸形成,到了五代,職官制度發生了很大變化,那些表格上存在的首長要員,實際上很多時候都不任命了。比如,後來司馬光的拜相告身,雖然是元豐以後的制度,但基本原則一以貫之。如下所引,任命司馬光做宰相,需要中書令、中書侍郎簽署,但這兩個位置上沒有官員,空著就好了。根本就不是個事!

29. 中書 令 使
  30. 中書侍郎 闕
  31. 尚書兵部郎中、知制誥 臣宋敏求 宣奉行
  32. 奉
  33. 敕如右,牒到奉行

  34. 熙寧二年八月 日

到了這裡,整件事情就水落石出了。

趙普這人心機得很。他通過這個事件,他告訴趙匡胤:

你不要覺得你是皇帝了,就可以為所欲為了;文書行政,有自己的規則,這些你都不懂。但我是專家,你要多問問我喲!


在野武將


 

  封建社會中,皇帝是不能隨意任免官員,但是,封建社會的種種制度,保證了皇帝可以在自己不出手的情況下,就有一幫人把皇帝討厭的人咬死。

  在封建社會,皇帝是真龍天子,就是國法,就是至高無上。

  若非如此,怎麼還會流傳“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呢?”

  即便你沒有犯罪,皇帝討厭你了,你就必須自己主動去死,不但不能逃避,還必須心懷感激,謝主隆恩!封建時代就是這麼變態! 

  岳飛怎麼死得?大理寺官員帶走岳飛時,藉口岳雲圖謀造反,請岳飛協助調查。那邊岳雲的事情還沒有定案,這邊就有大理寺官員旁敲側擊,要岳飛自己坦白罪行。

  一開始主審官還比較靠譜,審訊大體還算依法。審訊一個月沒有得到秦檜需要的答案,於是換上一個万俟卨。万俟卨想盡辦法,威逼利誘,岳飛撬不動,就另尋門路,終於“找齊”了許多所謂人證物證,將岳飛定了一個謀逆大罪。

  韓世忠聽聞審判,大不服氣,找到秦檜質問。秦檜指了指上頭,淡淡道:“岳雲與張憲書,其事必須有。”

  “必須有”,就是一定要有,沒有也要造出來。這就是民間“莫須有”的歷史原型。

  為何必須有?因為趙構要殺岳飛,即便岳飛沒罪,秦檜、万俟卨也要幫忙製造出罪名,最終搞死岳飛。

  其他答主說了許多封建社會皇權受限。那只是一面之辭!

  唯有明君才會甘心皇權受限,比如千古仁君宋仁宗。大多數皇帝都習慣了踐踏法律,對於他們來說,所謂法律制度本就是為他統御萬民服務。既然有所衝突,那改變法律就好。  


葉之秋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下都是咱的,封建帝王當然是言出法隨,想幹嘛就幹嘛,又說,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何況隨意任命大小官員?

從秦始皇統一六國起,為了皇位家天下,哪個不是爭的頭破血流屍骸遍地,為啥,不就是為那份隨心嘛

可惜,皇帝命令也得有人執行啊,天下那麼大,總不能自個兒去種地砌牆吧……皇帝真的那麼隨心所欲麼?其實,他也只是團隊話事人罷了

既然在圈中,那就得受這份約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你好我好,大家都守規矩,才是硬道理,否則山大王也當不長久

就人才制度來說,漢之前世襲,大漢舉孝廉,兩晉南北朝九品中正,隋唐之後科舉考……分利慢行是趨勢,皇帝大臣都得遵守。王安石,那麼厲害,從知縣到宰相也走了30年


當然,皇帝畢竟是皇帝,總有一些特權的,有一詞叫簡在帝心,入了帝王法眼,機會總會多一些,升官總會快一些,比如衛青,從奴僕到封侯,二十來歲,就成了大將;比如李衛,從買來的從五品閒職,到一品總督,一共也就十年時間……

再者,家天下中的家,帝王家事,除了立儲立後,大臣也是管不到的,太監首領,錦衣衛黏杆處什麼的,這就是皇帝一言決之,群臣雖詬病,但也沒辦法

創業中的帝王,那另說……


靈石蘊珠寶



封建社會的皇帝,也不是能隨意任免官員、隨意殺人的,個別朝代暴君、昏君除外!

別說任免官員、殺人的公事,就是皇帝的家的私事,立廢皇后、太子,還得朝廷討論同意,搞老婆、娶媳婦的婚姻自主權都沒有!

民間傳說的皇帝“金口玉牙,說啥是啥”,是大打折扣的!

一.先說任免官員,舉個例子,因為《水滸傳》而令大家熟知的高俅。

高俅,原為中國文學史“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大文豪蘇東坡的“小史”,類似現今私人秘書的家童,聰明機警,略有文識,詩詞歌賦皆通,善蹴鞠,既今日足球的前身,會使槍棒,是一個多才多藝,用今天的話說,“文藝青年”!

蘇東坡外放地方官時,將其推薦給皇親駙馬爺、小王都太尉王詵,因而結識端王——後來的徽宗皇帝,深得賞識。

徽宗即位後,有意提拔,奈其無科舉正途,這是宋朝提拔任用官員的首要條件,皇帝也奈若何;都說皇帝“金口玉牙,說啥是啥”,看吧,任命一個官員也是不行的,也是有制度規定約束的!

於是,宋徽宗發揮其善槍棒的特長,派其到北宋名將五元帥之一劉錡父親劉仲武的軍中,以期獲取軍功予以提攜,這是無科舉正途的旁門佐道,“曲線救國”,後位至掌控禁軍太尉高官。

小說《水滸傳》中,將高俅列為奸臣,大筆墨渲染,但也沒有什麼實質劣跡。 其實,高俅不在“宋末六賊”之列,只是其善於奉迎徽宗,取得信任,非科舉正途而升遷,使人不悅。估計,《水滸傳》作者施耐庵作為屢試不弟的書生,憤憤不平,而將其描寫成奸臣,也有點洩私憤吧!

據史載,高俅為官還是比較謹慎的,不似蔡京專橫跋扈,僅在任太尉時,軍事訓練搞些非實戰的花架子,取寵徽宗而已!

而且,高俅為人,知恩圖報,位居高官,手握重權後,對老主人蘇東坡、劉仲武家多有關照幫助,提拔重用劉錡,成為名震天下抗金五元帥之一!

二.再說殺人,自秦漢制定法律,犯罪致死刑,從最基層的縣政府往上各級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是有執法部門依法律審理,最後報皇帝裁決;決非任皇帝胡來,殺伐無度的!



比如,宋高宗趙構,下了殺岳飛之心,也是要秦檜、万俟咼等審理出個“謀反”罪名斬殺的!


當然,歷史上的暴君、昏君,置法度於不顧,濫殺無辜也是有的,但是,少數而已!


z山海


漢家王朝皇權是沒那麼膨脹的

今天的人對於古代皇帝,總認為是權力無邊無際的。皇帝動動嘴,大臣跑斷腿,君讓臣死,臣不得不得不死。

但實際上,在漢族封建王朝中君主的權力是沒有那麼瘋狂的。當然也不排除幾個了例外,像是秦皇漢武這種雄主,天生自帶唯我獨尊的個性,殺伐獨斷,但也不會有大家想像的那麼任性。

想殺誰就殺誰,那不成暴君了。

(千古一帝秦始皇也不能隨意殺人,即便是無人能制止他,古代的史官也會獨立地記錄下來。嬴政怎麼著都得顧及下自己身後的名聲)

古代臣子的政治理念都是以天下為己任,以直言敢諫為榮,用今天的話來講叫做“政治正確”。

並且古代對於皇帝和政府都設有監察機構,專門對二者的言行和施政方針進行監督。早在秦代就開始設立御史大夫,監察百官和皇帝言行。

到唐代升級為御史臺,有了獨立的司法權力,宋代御史臺更是可以直接彈劾丞相,而到了明代,御史臺改稱都察院,明代都察院御史更是敢罵天罵地罵皇帝。

而且在明代不只是都察院御史敢罵皇帝,恨不得是個人都敢罵天子,以示自己為國直言的忠貞氣節。

明萬曆時期的大理寺左評事雒於仁在萬曆十七年寫的一本《酒色財氣四箴疏》,專門抨擊萬曆皇帝怠政,不幹活,懶,好色,嗜酒,貪財,總之把萬曆說的是一無是處。

萬曆皇帝雖然為此大為光火,但最後也只是將雒於仁削官為民,也沒拿他怎麼著。

畢竟萬曆皇帝面對捱罵,早就習慣了。

在明代罵罵皇帝都是小兒科,而在一些關乎立場的問題上,臣子更是絕不會和皇帝妥協的。

還是以萬曆為例,萬曆生前最喜歡鄭貴妃所生的三子朱常洵,想立其為太子。但是按照漢家的規矩和明代的法律,儲君需立長子。不過萬曆不喜歡自己的長子朱常洛,所以一直遲遲不立太子。

而大臣們都是支持皇長子朱常洛的,於是大臣們和皇帝爆發了明代著名的“掙國本”事件。

這件事僵持了十多年,歷經幾代首輔大臣,最後終以萬曆的妥協,大臣的勝利而完結。

可見,在漢族王朝中,皇帝是不能為所欲為的。

(天天捱罵的萬曆)

之所以現代人對於皇權的認知出現偏差,其實主要受到滿清的影響。

因為滿清是有在關外的滿洲人建立的“征服王朝”,作為一個異族政權,有一些民族壓迫是肯定的。

如果以明朝作對比的話,起碼在明代言論是自由的,大臣可以公開指責皇帝。但在清代這是不可想像的。但凡你說錯一句話,犯了皇帝的忌諱,你全家的人頭就都沒了。

清朝皇權專制是中國歷史上的頂峰,清代臣子儼然成為滿洲皇帝的家奴,對於皇權的制約能力蕩然無存。

(乾隆皇帝:只允許你誇我)


千佛山車神


老話題了。

國家的管理分三個環節,皇帝管理百官管理百姓。只要一環隨心所欲,國家便隨心所欲的沒有了。只要一環有意見,國家便開始地動山搖。請尊重皇帝的智商,也尊重知識分子和老百姓的智商。

明朝朱元璋廢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是錦衣衛,又是皇帝受害綜合症,終於光明正大弄掉了丞相胡惟庸。中國歷史上真正的中央集權專制拉開序幕,皇權的地位至此不被撼動。

明朝是歷代王朝政治制度的分水嶺,明朝之前,有百官之首丞相,皇帝發個詔書,沒有丞相點頭蓋章,詔書上的命令便過不去。明朝以後,朱元璋千辛萬苦廢掉丞相,相權收歸皇權,皇帝成了獨裁者。之後的清朝,對獨裁的保護,相比明朝有過之而無不及。

那麼照此說來,明朝之前有丞相那會兒,皇帝受丞相制約,便不能隨意任免官員。明朝之後,明清兩朝皇帝站到了獨裁的位置上,就有隨意任免官員的權利嘍?

當然不是,其實封建王朝的皇帝都有任免官員的權利,只是不能加隨意二字。隨意就是看皇帝心情,看皇帝好惡。一個看心情的國家,誰敢呆?治國又不是過家家。

有錢可以任性,有權則不然。中國自古有個潛規則叫走後門,這便是隨意任免下屬的一種方式。此影響對社會風氣的敗壞,老四相信幾乎每個人都有耳聞吧。坊間傳言那些,花錢好辦事,我上頭有人等,單單發生一兩次,社會上便會形成一些非常惡劣的三觀。如果統治者看心情治國,寒窗苦讀有什麼用,努力工作有什麼用。假如,你上班的公司老闆是個不問青紅皂白、隨意任免下屬的人,你會繼續幹下去嗎?辭職是輕的,沒抽他不錯了。

歷史上有很多皇帝隨意任免官員的例子,賣官鬻爵、外戚、宦官,這幾種便是某些皇帝隨性治國的最大產物。好多封建王朝衰落也都是基於此。但,這都是與治國理論相悖的用人方式。科舉作為中國選才的制度實行千年,倘若皇帝可以隨心所欲,科舉完全沒有存在的理由。

最後回答一下小標題,皇權和律法誰大?

每代王朝更迭,都會有新制度新律法產生。秦朝的《秦律》、隋朝的《開皇律》、唐朝的《永徽律》,明朝的《大明律》,這些律法,主要作用是維護社會安定,吸取前朝經驗,維護統治者的正統地位。所以,兩者其實沒有可比性的。律法一旦制定,即便皇帝也得遵守。但律法的發起人是皇帝,所以按照這種關係看,皇權凌駕於律法之上。天子敬天地,諸侯敬社稷,(社稷可以理解為國土的意思)由此說,普天之下皇帝是最大的。


王老先僧


在我們固有的認識當中,皇權是至高無上,無所不能的,它讓所有人羨慕,也讓所有人恐懼,更讓所有人追求,然而現實中,皇權真的無所不能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實際上,你們仔細想想便能明白。我們所處的這個世界是個交換的世界,所有的行為都會產生一定的後果,從來就沒有什麼至高無上的東西存在,就如同沒有永動機一樣,所以先賢們總結了一句最聰明的話: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我覺得這句話應該再加上一句:包括皇帝在內!


皇帝是被賦予了高於社會其他所有人的權力,但是這個權力卻受到各種制約,也就是說,權力也是有遊戲規則的,可不是想怎麼玩就怎麼玩!那麼對於官員的任免上,皇帝到底有多大的權限呢?

我們拋去那些歷史上無權的,昏聵的和一切限制民事行為人的皇帝,單說這有權的,他就有好幾類官員是無法任免的!

一、皇帝接觸不到的!我們國家的政治規模從商周起就很大了,到了秦漢,更是地域廣大,人口眾多,就說百里之縣,也早有數百上千個,先別說縣裡面那些官,鄉里面那些三老,遊徼什麼的,就單說這些縣令,想記住名字都不容易,你如何任免?有些人說縣令都是皇帝親自考封的,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大多都是形式,任誰也不可能有這精力去記住他們!既然你都接觸不到這些官員,你怎麼隨意任免?這些任免的權力運作,你必須交給制度,你只能在制度上抓一些關鍵點的權來控制這些你根本無法控制的權,才能最終控制人事任免,但這種控制也是大致上的,沒有精準度。



二、皇帝能接觸到的!皇帝一般能接觸到的官員基本都是中央政府的。這裡面分為三類人。第一類人,就是能把持軍權或政府高級權力的大臣。這類人必須都是皇帝信任的人,多數都是外戚擔任,因為畢竟是家天下,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這些關鍵權力你不可能交給外人,對不?所以這些官員無非是這個親戚不當,那個親戚當,皇帝能選擇的範圍很有限。


這第二類人是人才之臣。我們常說的什麼肱骨之臣。國家有很多事,只有他們能去完成,或者一些關鍵的技術人才,只有他們能夠勝任,或者一些偏遠地方的守將,只有他們能夠鎮撫!你像這類人,你缺了他們就是給自己找麻煩,這就是為什麼各朝要在制度上加強監察的原因,你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你只能制約,如果隨意任免,倒黴的是皇帝自己。

第三類人就是京裡的普通辦事人員。這些人處理日常並不緊要但也有人處理的事情,雖然換了誰都行,但是這批人對皇帝來說太過不疼不癢,他只要沒惹到皇帝,皇帝也一般沒心情換他們玩,畢竟,一般朝務,給誰幹不是幹啊!





綜上,皇帝並不能隨心所欲的任免官員,社會如同物理規律一般,也有自己運行的規則,皇帝只能按照此規則辦事,超出規則做事,必然要受到懲罰,我想聰明的皇帝是不會隨意任性的,而那些任性的皇帝基本都是再給自己掘墓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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