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吉安一惡勢力團伙壟斷小區砂石供應 強迫70戶業主交易

採取扎輪胎,暴力威脅等方法,強迫供應商退出砂石供應,在壟斷小區砂石等材料供應後,又以提高價格,缺斤少兩等方式,強迫業主交易。3月26日,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結了一起惡勢力團伙強迫交易罪案,被告人胡平道、夏潤生和晏小路犯強迫交易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同時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吉安一恶势力团伙垄断小区砂石供应 强迫70户业主交易

2017年11月,夏潤生了解到吉州區馬鋪前學府公館陸續向業主交房,並看到林黎明在小區門口擺放了供應砂石水泥等材料的廣告牌,於是萌生了壟斷該小區砂石水泥等材料供應的想法。隨後,他找來劉齊良(另案處理)商量如何壟斷小區砂石等材料供應,並迫使業主在他們這裡購買以便牟利。

為了更好地壟斷小區砂石等材料供應,夏潤生給了林黎明2萬元,接手了生意。隨後劉齊良將胡平道介紹給夏潤生,胡平道又糾集晏小路入夥,期間夏潤生出資1000元用於進貨。

為了強迫其他供應商退出材料供應業務,他們採取了扎輪胎、威脅等惡劣方法。2018年,他們先後兩次扎破其他供應商的運砂石材料三輪車輪胎,一次偷藏供應商鏟沙工具,讓其他供應商知難而退。與此同時,為提高盈利,他們在向小區業主出售材料時,不僅提高沙石、水泥、磚塊的價格,還不足量出售沙石,侵害業主利益。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期間,夏潤生等惡勢力團伙,共強迫70戶業主購買沙石等材料,交易金額達141356元。

吉安一恶势力团伙垄断小区砂石供应 强迫70户业主交易

吉安中院審理後認為,夏潤生等人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強賣商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胡平道、晏小路繫累犯,夏潤生有前科,胡平道規勸晏小路投案自首,具有一般立功表現,且當庭自願認罪,晏小路主動到案後對主要犯罪事實如實供述並當庭自願認罪,系自首。綜合考慮各被告人情況,二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