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營口代替牛莊開港

營口代替牛莊開港

  1858年,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戰敗的清政府被迫與英法等國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天津條約》。其第十一款規定:“即在牛莊、登州、臺灣、潮州、瓊州等府城口,嗣後皆準英商亦可任意與無論何人買賣,船貨隨時往來。至於聽便居住、賃房、買屋、租地、起造禮拜堂、醫院、墳塋等事,並另有取益防損諸節,悉照已通商五口無異。”牛莊本指今海城市牛莊鎮,距營口約45公里。牛莊是座古鎮,曾是東三省遠近聞名的港口。故此,《天津條約》指定牛莊為開埠之地。

  當時,由於遼河流經平原地區水流減緩,加之溯水頂託,河道不斷淤塞,當時,距牛莊最近的小姐(梟姬)廟碼頭已不能停泊海船,貨輪更不能進港。牛莊港下游的田莊臺、沒溝營(今營口,下同)兩個港口,因位置優越日益繁忙。

  1861年5月23日,英國首任駐牛莊領事托馬斯·泰勒·密迪樂乘斯福因庫斯號軍艦來到營口,換乘小艇轉赴牛莊。他考察沒溝營與牛莊兩地,發現沒溝營自然條件優於牛莊。翌日,他與清政府派駐牛莊負責通商事宜的烏勒洪額、山海關監督福瑞、牛莊防守尉毓昌、海城縣知事張鼎鏞交涉,強行要求把通商口岸改在沒溝營,以沒溝營代替條約上的牛莊。同年6月11日,英國領事館便在沒溝營的東營子三義廟(今營口日報社附近)租賃民房開館。

  因中英《天津條約》條文不易更改,對外的文獻中統稱營口為牛莊,故在以後的中外文獻中,營口與牛莊的名稱開始混淆使用,各國駐營口領事館均稱為某國駐牛莊領事館,稱沒溝營港為牛莊港。從此,營口代替牛莊成為東北三省第一個對外通商口岸。

營口代替牛莊開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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