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如何看待上海上港前鋒李聖龍進球時,于大寶還躺在地上?

小白愛說球


中超26輪的一場爭冠焦點戰中,以國安0:2上港收場。此役,執法裁判是斯洛文尼亞裁判斯科米納,後者曾吹罰上賽季歐冠決賽。賽後有關這場比賽的討論一直在持續。其中一個話題便是比賽中裁判有關上港第一粒進球以及國安的進球被判越位這兩次"爭議"判罰上。



第一個進球,上海上港李聖龍頭球破門之前,于大寶進去倒地,但是斯科米納並未吹停比賽,反而是繼續讓上海上港進攻,結果球進了,而且在VAR提示的時候,依然判了進球有效。從慢鏡頭來看,于大寶似乎是在同對方球員爭頂時受了傷,隨後他就掩面倒在了本方禁區之內。但是,我們感覺雙方之間的身體接觸並不嚴重,不至於讓于大寶如此痛苦。實際上,國安的這個丟球的源頭就在於于大寶自己先解圍踢疵,給了上港組織二次進攻的機會。解說比賽的董路也質疑于大寶是在“演戲”:他真的就站不起來了嗎?


回看李聖龍這個進球,這也許是國產球員的通病倒地後等待裁判的哨響,然後再若無其事地爬起來,揉揉胳膊、晃晃腦袋,表示情況無大礙,然後就可以堂而皇之的破壞掉對手一次有威脅的進攻。這個套路一直在我們足球聯賽中上演,執法本次中超關鍵戰的主裁,是來自斯洛文尼亞的斯科米納,他曾執法過巴塞羅那和國際米蘭的歐冠焦點戰,在比賽的流暢度上,斯科米納的執法更顯專業和國際化,站在第三方角度,這是一場公平公正的比賽。

第二個進球,北京國安打出漂亮反擊,張玉寧接到隊友的身後球,突入禁區形成單刀,推射破門。不過邊裁示意越位在先,主裁斯科米納在未看VAR的情況下也吹罰了進球無效。

自從中超引進VAR之後,本土裁判有時候太過於依賴VAR,雖然表現上看是為了儘可能減少誤判,但是過度依賴VAR,裁判的執法水平也大大下降,比賽節奏也支離破碎。因此,本土裁判應該學習斯科米納這種正確而果斷的判罰,而不是淪為VAR的工具,過度依賴V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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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沒有吹停,可以繼續踢,沒問題。如果我於大爺一倒下,就吹停。那麼以後後衛被過了,就躺下,無敵防守動作。


侃侃中超


雙方平等的對抗,根據以前國內裁判的判罰會吃進攻犯規,就像18賽季上港和魯能的比賽,王彤和奧斯卡相撞後,奧斯卡假裝受傷,還躺在地上偷看,結果最後裁判把魯能隊的進球吹掉,大寶也許也看了那場比賽。結果裁判不是那個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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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詐一個對方犯規,裁判吹停比賽,以此解圍。沒想到國外裁判不吃這一套。慶幸的是沒給一個假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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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大傻本來是想碰瓷的,但是他是乎忘記了是國外裁判,而且是歐冠級別的裁判,他才不會吃你那一套呢,結果是偷雞不成蝕把米!落下個天大的笑話!


卡薩布蘭卡272


個人認為,爭搶摔倒本無可厚非,只是中國球員因為這種倒地等哨帶來的後果太多太多……尤其大寶這次倒地不起又直接導致後面的失球,以及爭冠路上的得失,所以才有後面一系列影響……


踢後衛的前鋒7


李聖龍在和于大寶爭球時,于大寶倒地,然而上海上港隊並沒有停止進攻。李聖龍因此還進了一個球,打破了場上的僵局改寫了比分。無疑,上海上港隊是受益的一方,北京國安隊使受損的一方。因此球迷們對這個進球也是存在不同的看法。



有的球迷認為,裁判並沒有吹停比賽,而且還是在上港進攻的關鍵時期,因此這個進球沒有任何問題。換做是北京國安我不可能放棄這樣的一次好機會。而有的球迷認為有球員倒地,出於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原則,應該把這個球踢出去。等查看球員狀況後在進行比賽。雙方各執一詞各有各的看法。


首先來說,裁判並沒有吹停比賽,這個進球是毫無問題的。另一方面于大寶受傷倒地,裁判並沒有任何表示,說明李聖龍一開始的爭搶並沒有構成犯規。而且為了讓比賽更加流暢,裁判主觀臆斷,認為于大寶的傷勢並沒有任何問題,可以立即起身投入到比賽,因此裁判在這裡邊佔有很大的因素。

其次,上海上港隊與北京國安隊的比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正是因為比賽重要,才導致球迷們對此次進球異常關心。如果是兩支下游球隊,或許也不會有爭議的出現。



上港隊沒有把球踢出界外,確實有些違背體育精神,但是如果當時你有這樣的好機會,你會不會選擇把球踢出去呢?我相信很多人會和上港一樣,選擇繼續比賽。畢竟冠軍的重量,和比賽的體育精神,權衡的話,很多人無疑會選擇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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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先還原一下比賽實況,禁區內上港李聖龍和國安於大寶爭搶高空球,應該說雙方動作都非常合理,根本不存在犯規跡象,更沒有出現需要裁判員認為應該停止比賽的情況,倒地的于大寶也沒有受傷,主裁判沒有鳴笛停止比賽。事實上,雙方在起跳爭球的過程當中,是一種正常的身體接觸,裁判員的位置很好,也沒有感覺到球員有可能受傷,裁判選擇讓比賽繼續進行,符合規則,即合情,又合理,這體現了高水平裁判把握比賽節奏的極高水準,從裁判角度來講,屬於判罰準確,無可厚非。



至於,于大寶為什麼倒地,其意圖無非是想讓裁判吹停比賽,從而化解本隊禁區內不斷增強的危機,用我們國內某些人的觀點是,這屬於場上球員閱讀比賽的經驗,是一種四兩撥千斤的成功典範。于大寶顯然是錯讀了本場裁判斯科米納的執法標準,當他倒地那一刻起,就沒有想著要起身再參與防守。於是乎,出現了李聖龍爭頂後,奧斯卡將球傳給上港右路助攻上前的呂文君,再由呂文君傳中,李聖龍衝入禁區從容頂進。于大寶成了躺在地上的那個看客,也成全了上港取得關鍵一場比賽的勝利。



于大寶是中國球員中的佼佼者,他本就不應該倒地,更不應該倒地後不起。也許,如果換成是國內裁判,真的可以利用倒地來化解對方的進攻。本場比賽的結果證明,在中國裁判體制下成長的球員思維是多麼的讓人匪夷所思。這樣的經驗如果是國家隊的比賽,又讓我們如何面對國際賽場?這一場“天王山”之戰,給我們的球員,教練,球迷都深深的上了一課。



在裁判員沒有吹停比賽之前,球員就是戰場上的戰士,誰都不能停止戰鬥。否則,必將自食其果,于大寶這樣的做法決不可讓其成為習慣。


寅弘


說實話,對於于大寶這一類行為,我認為是中國足球球員的劣根性,只是這次品嚐到了惡果,僅此而已——這個結論對事不對人。


我們的職業化開展了二十幾年,但球員的職業精神始終感覺停留在了幼兒園階段,而且沒有一丁點兒進步。整個中國職業足壇的本土球員,職業精神能讓人有印象的,大概就只有鄭智、武磊、吳曦等寥寥幾個。然後真要說到球場上沒有劣跡的,那幾乎就更成了國寶似的珍稀動物了。



我們現在的很多球員,拿到了與之表現完全不匹配的薪資之後,大多人不是懷揣著感恩,拼搏的心態,而是變得懶散、暴戾…各種壞習慣(單指球場上的)層出不窮,從臥草到罵人,再到手腳上的各種小動作、大動作…實在令人無言以對。

而現階段在職業聯賽中,最令人反感的,無疑就是臥草了…明明沒啥事的,都習慣性地假裝倒地,表演各種痛苦不堪,甚至明明是碰觸了一下腰的,自己倒地後捧著腳踝半天不起來,就盯著裁判等判任意球,請注意,這不是個別現象,而是普遍現象。

個人感覺,在當下這個特殊的時期,真的需要拿出一些特殊的懲罰手段。

我個人於此曾經這麼設想過,成立一個以知名退役裁判、球員、教練、足球記者等人組成的評論團隊(人數可以適當多一些,當發生與某人有關聯時,自動避嫌),對於每一輪各場球的惡意犯規進行認定和分級打分,然後,假如某球員的惡意犯規累積滿10分,禁賽10場,累積20分,禁賽30輪,累積30分,禁賽60場(具體可以討論)…以此類推,如果一個球員是惡意犯規的慣犯,那麼,不用多久他就該自己砸了自己的飯碗了。

在俱樂部層面,假如一個賽季出了一個累積滿20分(協商)的球員,扣除聯賽積分3分(協商),也不用罰款,如果俱樂部放任這種現象,那麼俱樂部自己不用多久也就該去降級區了。

然後在此基礎上,對於所有的臥草現象,明確規定,每一名場上球員,臥草5秒(時間可以商討)以上5次(次數可以討論),強制其下場(無論其是否能繼續堅持),消耗一次球隊換人名額。該情況可由視頻裁判監督,將結果彙報給第四官員,當球員“達標”後,由第四官員舉牌向主裁判示意將其強行換下。

亂世用重典,我們的球員,自覺性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不用一些極端手段,已經忘記了職業球員應該有的職業素養了。上述建議只是個人設想,尚不成熟,但代表了一種強烈的憤慨之情,希望能有所共鳴,與諸君共勉之!


雁過拔得只剩毛


不僅僅是想騙犯規這麼簡單!是想通過倒地引起裁判注意,從而讓裁判吹罰對手肘擊,給與黃牌甚至紅牌的判罰。

現在隨著var的引入,越來越多的球員以自己的判斷想當然的進行表現,認為反正最後也得看視頻回放,如果主裁判覺得有問題,依然可以進行改判。但殊不知這樣的表演也許反倒會起到反作用。

就比如於大寶這個球,從下圖的慢動作回放可以看到其實身體接觸並沒有那麼激烈,但他卻捂臉在地上翻滾,而裁判絕不會在對手攻到禁區的狀態下吹停比賽。在並未死球的情況下,在本方禁區內這樣做也打亂了本方球隊的防守部署,最後失球也不可避免了。在這個時候冒著失球的風險去挑戰裁判的判罰尺度實在是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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