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明朝有哪些不可思議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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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奇案”,可能很多人會想到諸如福爾摩斯探案小說或是香港的各種驚悚影片,可要是說到“古代奇案”,似乎就一時間找不出太多能給人留下鮮明印象的來。其實,在中國古代還是有許多不可思議的案件的,那麼,歷史上有哪些不可思議的大案呢?

說到不可思議的案件,就不得不提明太祖朱元璋。他出身貧寒,從小深受貪官汙吏之苦,於是他掌權後,嚴禁貪墨,用鐵腕手段治理腐敗,不但親自主持《大明律》的修訂,還將《受贓》作為單獨的一冊,詳細記載了貪贓的處置辦法。

其中規定:“監守自盜,四十貫統;枉法贓,八十貫絞;不枉法贓,一百二十貫止杖一百,流三千里;恐嚇取財,準盜論加一等,不得財杖刑;私用民力,一名笞四十,罪止杖八十。”除此之外,他還將整頓腐敗的事蹟編成《大誥》並全國推廣,在這本案例書中,我們可以找到“收受衣服一件、靴二雙”、“圓領衣服一件”、“書四本,綱巾一個,襪一雙”這樣的“贓物”,令人咋舌。

在朱元璋這次有些“喪心病狂”的整治貪腐中,凡是貪墨超過六十兩的官員一律死刑,而根據估算,明初的六十兩銀子放到今天不過三萬六千人民幣左右,實在算不上鉅額,可見朱元璋的反腐力度之大,程度之嚴。在太祖朝,涉及貪汙腐敗問題下獄至死的官員不計其數,在著名的“郭桓案”、“空印案”中,更是有數萬名官員被牽連致死。

除了貪汙問題,朱元璋還非常重視自己的權力,從一無所有到權傾天下,他無法接受任何人覬覦他的權力,也時刻擔心著手下的大臣心懷不軌。為了加強集權,他製造了與上文“郭桓案”、“空印案”並稱為“洪武四大案”的“胡惟庸案”和“藍玉案”。

據傳說,洪武十三年(1380),時任丞相的胡惟庸以家裡井中湧出醴泉,是祥瑞之兆為名邀請朱元璋到家中觀賞,可朱元璋將至時,卻被身旁的小太監雲奇勒住馬頭。從高處看,只見胡惟庸家埋伏了許多士兵,朱元璋大驚,回到宮內就以“枉法誣賢”、“蠹害政治”等罪名處死了胡惟庸,與胡惟庸親善的人也被牽連處斬,其中包括開國第一功臣李善長。

這還不算完,胡惟庸伏誅後,又有許多與其有關聯的人被檢舉揭發,前後誅殺三萬餘人,史稱“胡獄”,朱元璋藉此廢除了丞相制度,皇帝大權獨攬,無可節制。不過,胡惟庸謀反這一說法在當時就被質疑,晚明學者錢謙益提出:“雲奇之事,國史野史,一無可考。”認為故事中提醒朱元璋的小太監子虛烏有,連《明史》也記載道:“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表達了對胡惟庸謀反真實性的疑慮。

十幾年後,朱元璋又以手握兵權的總兵藍玉妄圖謀反為名,大肆殺戮功臣名將,於是因此而死者又多達一萬五千餘人。後人考據,藍玉的謀反也是很有爭議的,並無確鑿證據證明。“洪武四大案”,件件都淋漓著鮮血,按死亡人數看,確實都是不可思議的大案。


鄧海春


明朝有國二百多年,在宮廷和民間都發生過一些大案,有些案情撲朔迷離,讓人感覺不可思議,其中原因是某些真相被遮蔽。

下面說一個民間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是一位老皇親,涉案的多人被處死,其中包括三名被凌遲處死的冤死者。

案件發生在公元1572年的九月,當時明穆宗駕崩,朝廷正在大辦喪事,北京城裡日夜戒備。結果一天夜裡,東城的一條小巷裡發生了命案,死者名叫周世臣。

這位周世臣的身世可不簡單,他的父親名叫周瑛,爺爺名叫周壽。周壽有個姐妹被選入宮,成為明英宗的妃子,為他生下大兒子朱見深。朱見深後來做了皇帝,就是明憲宗。明憲宗朱見深尊自己的生母為皇太后,給了親舅舅朱壽一個慶雲侯的爵位和大量的田產。

周壽死後,他的兒子周瑛繼承了侯爵,在明憲宗、明孝宗、明武宗時代,周家地位顯赫,過了多年的好日子。周瑛死時,已經是明世宗時代,宣佈取消外戚的封爵,以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所以周瑛的兒子周世臣沒有得到侯爵,只得到一個錦衣衛的帶俸指揮,只有虛名和薪水,沒有實權。

周世臣的家業逐漸衰落,老年時妻子又死了,他就和一個名叫荷花的女僕同居,家裡還有一個跑腿的男僕,名叫王奎。

現在周世臣暴亡,雖然地位不高,畢竟是一位老皇親,又趕上這種非常時期,所以負責本地治安的錦衣衛指揮張國維親自前去調查。

報案的是僕人王奎,張國維在王奎的屋裡又見到了荷花,懷裡抱著一些銀子,正在哭泣。聽他們說,當天夜裡,一夥強盜闖進家裡來搶劫。周世臣與他們搏鬥,結果被殺,強盜們搶走了一百多兩銀子。荷花一直躲在暗處,強盜離開之後她收拾起剩下的銀子,跑到王奎這裡求救。

張國維聽完之後,下令仔細搜查周家,結果在王奎的床下搜出一個人,名叫盧錦,是附近一個賣肉的屠夫。據他交代,他是過來向周家討要肉錢,正趕上官府來人,嚇得躲在了床下。

張國維沒有找到更多的線索,要趕快查明兇手,就認定荷花和王奎、盧錦等人有姦情,共同謀害了周世臣。於是嚴加審訊,幾個人受不了酷刑,胡亂招供。案件被移送刑部,但荷花和王奎在刑部大堂上改口喊冤。

案子因此被拖了很久,沒有更多的證據,最後荷花等人被勉強定罪,三人在萬曆四年被凌遲處死。老百姓最關心這種混合了姦情的案子,對三人之死拍手稱快。

但此後不久,突然有兩個說唱的盲女跑到官府報案,說殺害周世臣的另有其人,為首者名叫朱國臣。兩個說唱的盲女是受朱國臣奴役的女人,熟知他的種種勾當,因為不堪凌辱而報案。

官府派人把朱國臣和七個同夥抓來,嚴加審訊,他們據實交代,確實是他們搶劫了周世臣,並將其殺害。荷花等三人已經冤死數年,當初拍手稱快的百姓又開始為他們鳴不平。最後強盜們被處死,張國維和刑部的許多官員也受到了處罰。


於左


明朝大案,許多人熟悉的可能是朝堂之上、宮闈之中的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和空印案、胡惟庸案、藍玉案等牽連無數的大案。實際上,在民間,276年的明朝同樣出現了許多奇案,離奇程度,並不下於清朝的“楊乃武與小白菜”等案件,小院挑其中一件來說一下。

守寡少婦慘遭姦殺案

在明朝萬曆年間,山東兗州府曲阜縣崇峰裡有一戶姓呂的人家,是當地望族,家境富裕。

家裡的老主人叫呂日章,在他50歲時,為自己10歲的兒子呂如芳娶了一門親事,對方是縣裡的一個典吏陳邦謨之女陳月英。

呂如芳生得十分乖巧,聰敏好學。陳月英也是知書達理、溫柔賢惠。兩個人門當戶對,是一門好親事。

過了幾年,呂如芳到了可以成親的年齡,兩人完婚,小日子過得十分融洽。數年之後,呂如芳先是考中秀才,隨後中了舉人,在此期間,他也得子,取名陳麟。不幸的是在此之前,家中二老已先後亡故。中舉之後,自然要更上層樓。第二年,就到了廷試,呂如芳要進京趕考,陳月英與幼子不便隨行,就留在家中。

誰知天有不測風雲,在進京路上,呂如芳遭遇倭寇,被倭寇劫走,生不見人,死不見屍,陳月英悲痛欲絕,只得獨自撫養幼子,期待丈夫有一天還能歸來。

呂如芳有個朋友叫朱弘史,這個朱弘史也是官宦人家之子,不學無術,喜好招花惹草,在參加呂如芳和陳月英婚禮之時,他就看中了如花似玉的陳月英,其後賊心一直不死。現在看到陳月英獨守空房,他感覺機會來了。

經過謀劃,在六月的一天,他在黃昏就潛入呂宅,躲到了陳月英床下。陳月英吃過晚飯洗完澡後,進入臥室準備穿衣,躲在床下的朱弘史突然鑽出,攬腰捂嘴,姦汙了措不及防的陳月英。

陳月英一個弱女子,無力反抗,朱弘史卻給了她機會,他將舌頭送入陳月英口中,陳月英一口咬住朱弘史舌尖,再也不肯鬆口。

朱弘史想將舌頭縮回,卻無可能,疼痛加上氣惱,朱弘史用雙手死死掐住陳月英的喉頸,陳月英掙扎一陣後,就沒有了動靜。但朱弘史的半截舌頭,卻留在陳月英口中了。

朱弘史見陳月英已死,也害了怕,忍痛開窗潛逃。

很快,呂家人發現陳月英陳屍床上,全身赤裸,喉管外部有瘀血,明顯是被人姦殺了。

聞聲而來的鄰居和呂家親戚議論紛紛,他們得出了一個初步結論:一個張茂七的人有重大嫌疑!

為何會懷疑張茂七呢,說起來張茂七也不乾淨。

呂家的管家叫做程二,程二的老婆叫春香,春香也跟程二一起在呂家做僕人。這個春香水性楊花,跟鄰居張茂七私通,已有些時日,這事除了程二、陳月英等少數幾人,街坊四鄰都已人盡皆知。

大家就猜測,是張茂七夥同春香強姦了陳氏,然後又將陳氏掐死。於是大家先動手捆住了春香,然後安排人守著陳月英的屍體,等第二天赴縣衙門告官,並將陳月英的幼兒送往陳月英孃家撫養。

再說這個程二,終於知道了老婆通姦的事情,又氣又恨,頭腦發熱之下,也不問青紅皂白,寫下一張狀紙告到縣衙:“告狀人程二系崇峰里人,為強姦殺命事:惡棍張茂七,貪戀我老婆春香美色,早已趁我不在家時私通。二人又於本月初八日潛入主母臥房,窺見主母浴沐,強抱行奸,主母反抗喊叫,不幸被張茂七掐死絕命,現有家人秋桂和鄰人作證,希望大老爺能夠為主母陳氏雪冤,處罰這對狗男女,以正法度,以警效尤。”


縣令派法醫驗屍後,確認了作案現場。隨後升堂審案。春香和張茂七雖然通姦,但沒有串通謀害主母,自然不肯承認。縣令饒繼春卻在程二和眾人證眾口一詞下,認為事實確鑿無誤,二人只是狡辯,下令用刑。

大刑之下,鐵人也扛不住,只得違心招認:張茂七在春香幫助下,先行潛入呂宅,藏在內房床下,等陳氏進來,捂嘴強姦。奸完,陳氏喊叫,張茂七怕人來,將陳氏咽喉掐住憋氣而死。後來春香看見事難逃脫才喊叫鄰人,這是掩耳盜鈴的把戲,你們兩人死罪難逃!”

饒繼春最後當堂判決:

此案經本縣反覆審理,已經審清問明。兩人死罪難逃!只待秋後處決,以警不軌。程二未照顧好主母陳氏,當受杖責警戒。呂氏家業,當由小官人繼承,程二繼續協助經管。

此案人證物證據在,清楚明白,看上去已是鐵案一樁。誰知,遇到了山東巡撫趙思聖出巡曲阜縣。

趙思聖辦案慎重,一生廉潔,被稱為趙青天。

聽說趙巡撫前來巡查,張茂七的父親找人寫了一個申訴狀,狀紙上寫道:“訴狀人張學,系曲阜縣崇峰里人。我為我的兒子張茂七申冤。程二主母被人姦殺後,卻嫁禍於我的兒子張茂七。導致我的兒子遭受不白之冤。當時,饒縣令的審判草率,所謂鄰人的證詞也不可靠,就匆忙將我兒張茂七定成死罪。肯請趙大人為我兒做主。”

趙思聖覺得事有蹊蹺,決定重新審問。

他分別提審了張茂七和春香,仔細比對兩人的口供,發現有諸多無法對上號的地方,比如陳月英房間的朝向、房內的陳設、門口的物事等,大相徑庭。在原供狀上錯漏也有不少,似乎別有隱情。

突破點在陳月英口中的半截舌尖上。

趙思聖叫來饒繼春,問他:你如何理解陳氏的滿口血汙和口中半截舌尖?

饒繼春認為,陳月英口中的血汙是咬破自己舌尖自盡所致,舌尖是她自己的。

趙思聖提出疑問:“一般來講,一個人被汙辱時,就算會咬牙,也不會故意將自己的舌頭咬破。你的推斷不可靠。”

趙思聖進一步推斷:“死者口含之舌尖,可能不是死者本身的,也許就是強姦之人將舌尖伸入月英口中,被月英咬斷,遺留在口內的。”

他下令再帶張茂七,檢查他舌頭,舌尖完整,並沒有缺損的痕跡。看來此案真兇另有其人。


如何找真兇呢,在兇案現場遺留著一條男人綸巾,饒繼春急於定案,並沒有在意。現在,這條綸巾引起了趙思聖注意。

他心生一計,授意當地學館先生出了一張“失物招領告示”:“本學館拾得男士綸巾一條。何人丟失,速來認領。”

綸巾正是朱弘史遺失在作案現場的,但他本人記得並不清楚,只知道是丟失了,卻不記得丟在哪裡,現在既然是學館貼出告示,他自然放心大膽去認領。如果他記得是遺失在陳氏房內的,借他十個膽也不敢出面認領。

朱弘史浮出水面。但光憑一條綸巾,還不足以定他的罪。

趙思聖又進行了下一步,他以巡撫身份,親臨曲阜學館視察,出題考試眾位生員。

他故意將朱弘史的文章取了第一名,以便親自面試。面試的朱弘史,舌頭短了一截,口齒自然不清,趙思聖的懷疑又得到了證實。

隨後,趙思聖又單獨詢問其他生員,朱弘史是從小就說話口齒不清,還是近期的突發症狀?大家都說:“朱弘史過去口齒清楚,對答如流。自前六月初八日夜間,話語突然出現口齒清楚,對答不便。他自稱因為跌跤,咬掉了自己一截舌尖。”

由此斷定,朱弘史有重大作案嫌疑。

趙思聖隨即傳喚朱弘史。朱弘史本是個富家子弟,既沒本事,也沒見識,哪裡能在老道的趙思聖手下走上三個回合,上得堂來,暗自心虛,腿已軟了。趙思聖雷霆般拋出幾個問題後,朱弘史的回答前言不搭後語,無法自圓其說,最後只得俯首叩頭,一五一十地招認出來。

趙思聖當堂判決道:

陳氏被姦殺一案,經本巡按複查重審,證實原判有錯,理應撤銷。現審明朱弘史,乃宦門不肖子孫,儒中禽獸。當年同呂如芳是好朋友。曾參加呂如芳婚禮,鬧新房時,見其妻陳氏美貌動人,便包藏淫慾之心。後見陳氏之夫呂如芳在赴京途中被劫,便策劃強姦陳氏的陰謀。六月初八日夜晚,朱弘史乘管家程二回鄉之機,潛入陳氏臥室床下,待陳氏沐浴後,鑽出將陳氏強姦。兇犯害怕陳氏叫喊,用舌堵住陳氏的嘴巴。陳氏貞烈,咬斷朱弘史的舌尖。朱弘史疼痛難忍,就下毒手緊扣陳氏的咽喉,致使陳氏命絕。經朱弘史同窗黃國材證實,陳氏被姦殺之日,與朱弘史失去舌尖之日同是一天,朱弘史本人也都已招認。現依法判處強姦殺人犯朱弘史死刑,斬首示眾。

張茂七與春香,雖無殺人之罪,卻有私通之過,本應重懲,只因身系冤獄,故而從寬發落,重責四十,流放,以戒將來,以整風化。

此案轟動京城,曲阜人人傳誦,趙思聖被奉為包公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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