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老闆投資五千萬,僱工五千,十年後公司總資產七十億,五千員工應得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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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本來應該是企業發展成果員工應該如何分享的問題。

但是你的提問裡卻有幾個不同的概念:

一是投資的資本金。你說的是老闆投資了五千萬,那麼老闆投資的資本金就是五千萬。而員工在這裡只是僱員。老闆以五千萬的投資對企業負全部責任,員工只是打工掙錢,不掙錢走人。

二是十年的過程老闆是不是持續投資了資本。一般來講,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老闆的投資的資本金也會不斷增加,否則難以支持企業的規模化發展。所以,你說的十年,老闆應該有持續的投資注入。而員工呢?仍然是以自己的勞動掙錢,對掙錢不滿意或者有更好的機會就會毫不猶豫地跳槽。

三是總資產和淨資產的概念之分。你說的是公司總資產70億,那麼淨資產是多少呢?所以總資產一般只能說明企業的資產規模,而淨資產才是歸屬於老闆自己的資產。上次的一個私營企業僱兇殺人案件,企業總資產300多億,但是由於企業並沒有什麼真正ujqyh的產業,所以淨資產並沒有多少。某首富總資產7000億,其中有4000億是負債,那麼屬於其自己的淨資產也就只有不到3000億。所以,總資產說明不了什麼問題。

那麼,你真正要說的員工在企業發展中應該分享什麼發展成果呢?

當然,企業要發展的好並持續發展,讓員工分享發展成果是一個最重要的因素。如何讓員工分享發展成果呢?

一是提供給員工成長機會。應該說,從5000萬資本起家,發展到70億的總資產規模,企業得到了發展壯大,那麼在這個過程中,5000員工的努力也是功不可沒,同時一部分員工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得到成長,比如有的可能成為了公司的副總經理,有的成為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的成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的可能會成為業務骨幹和技術專家,這就是員工獲得的成長。

二是員工的收入得到增長。隨著企業的發展,員工的收入必須也會不斷地增長,如你所說,開業時5000員工,十年後這5000員工仍然在公司,說明這5000員工在收入上一定是滿意的,否則的話,至少5000員工走掉一半。據有關資料,民營企業的員工離職率平均在9個月,有的企業平均三個月,萬達的員工也只有十三個月,你的公司5000員工堅持了十年,你認為他們沒有得到應該得到的收益嗎?

三是員工的股權和期權收益。為了穩定員工、真正讓員工分離企業的發展成果,很多企業開展了員工持股計劃和期權獎勵計劃,讓員工的努力真正與企業的發展緊緊地聯繫在一起,讓員工在企業真正感受到主人的感覺。當然,我們不應該理解企業的主人就是要對企業決策說了算,而是真正把員工的利益與企業的利益結合在一起。

這就是你說的員工應該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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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文化評論


從理論上講,誰投資,誰受益,誰擔責。老闆出資5000萬辦公司,在創業過程中,僱工5000人,這是一種僱傭關係。在這期間,老闆應按規定支付工資等福利費,比如說養老金,醫保,失業金等,被僱員工應按公司規定,認真工作,按時保質保量生產等。至少老闆賺多少淨資產,這個與僱工沒有關聯!因為你不承擔投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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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隨時可能破產,而且破產的幾率遠遠大於所謂的資產七十億,再說資產七十億與盈利多少沒有關係,老闆可能負債一百億。企業破產的話,員工除了索要工資恐怕什麼責任也不用承擔,而老闆可能要舍上身家性命,包括跳樓。

員工應得的就是自己不低於勞動力市場的平均薪酬,如果所得大於勞動力市場平均薪酬,那麼就感謝老闆吧。


承然之楓


得到老闆長達一個小時的演講,內容無非就是激勵的話還有就是共度難關的感動的話,說一大堆的好處,到頭來還不是忽悠員工傻傻的賣命工作。

其實公司的壯大是團體,當然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努力爭取來的。那麼重點來有些人藉著這個機會實現了目標還有一些人渾渾噩噩的過日子。這都取決於自己是否努力去爭取了是否盡力的去實現自己價值了!

做人要厚道!所以不能怪別人不幫你,要怪就怪自己沒鬥志。所以說人要有點自尊要有點好勝的鬥志。做人不能忘本,這是唯一立足社會的基礎。

每個領導者的藝術也許當自己爬到那個高度上的時候你才會發現其實當初的埋冤是多麼的可笑!


對你真的很用心


其實這個問題很可笑,就好比你養了一隻雞,後來雞長大了,你卻不知道養雞有什麼用!如果這個公司十年後的這5000員工還是十年前的那批,只能說明公司還是不錯的,不然員工們也不可能留在這。至於公司規模變大了,員工應該得到什麼,我想公司不會看不到員工的付出,如果你的確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公司絕不會虧待你!但如果你還是默默無聞,公司看不到的價值,那你也只能拿你應得那一部分,因為,雖然付出和收穫不一定成正比,但付出多的肯定要比付出少的收穫多!



唐王超級無敵小賤客


看到這個題目就覺得題主問的有毛病,我們要理解一個概念,員工就是員工,你上好班是自己的本分,老闆每月按時發放你應得的工資是他的本分,這個企業初創規模到現在的規模完全是不搭邊的。

如果這個老闆認為某些員工確實為企業發展做出了傑出的貢獻,給點股份分紅也是老闆的事情,即使不給股份只給獎金也可行,但是不要把員工應該得到什麼強加到老闆的頭上,完全是無稽之談。我覺得抱有這樣的目的的員工根本不會再為企業很好的服務,因為態度已經決定了一切。

只是談談我個人的觀點,但是也應該是大部分的觀點了吧。歡迎留言討論!!!


我的女神你zai哪


老闆投資五千萬,僱員五千,十年後公司虧得負債五個億,五千員工應分擔什麼?一個道理,老闆賺了,員工想分利益,那如果老闆虧了,員工願意陪老闆分擔損失嗎?老想著自己能得到什麼,不想想自己能分擔什麼,風險你不陪老闆一起分擔,老闆憑什麼把利益分給你?


IMTonyStark


公司的發展離不開員工的支持,這點是肯定的!但是企業發展了,員工的收入應該按照員工的能力、貢獻率、當前市場行情來計算,員工不是公司的股東,所以一般不能分享超額部分;因為員工不用承擔相應風險也沒有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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