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科研管理打出“組合拳”,看科研實體如何“接招”

科技評價制度不盡合理、人才“帽子”數量名目繁多、科研項目資金管理“過細過死”……面對這些科研領域的現實問題,7月24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廣大科研人員減負鬆綁。

這些措施將起到哪些作用?落地實施還需要注意什麼問題?今後科研怎麼做、經費如何花?《中國科學報》記者採訪了部分科研人員,聽他們說說心裡話。

精簡科研項目申報:為科學家減負

《通知》指出,簡化科研項目申報和過程管理,推行“材料一次報送”制度,合併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

“這樣可以把科研人員從填寫各種報表、審批、報銷等繁文縟節中解脫出來,同時也讓他們潛心科學研究,樹立正確的科研價值導向。”中科院院士、西北工業大學常務副校長黃維說。

北京交通大學教授鍾章隊告訴記者,科研過程中還要面對很多不確定的因素,一個項目通常要四五年才能完成,管得過死往往會限制科學家。

如何讓科研經費管理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讓經費既“花好”、又“好花”,一直是一個難題。《通知》指出,賦予科研單位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

“建立健全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制度,可以讓科研人員更安心搞科研。”中科院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研究員楊國樑說,例如德國有專門的經費管理辦公室,差旅經費由辦公室直接打到賓館,保障科研人員不出財務問題。與此同時,增加自主權也要放到制度的籠子裡,嚴格監管。

天津大學副校長元英進也對此提出了建議,天津大學將嘗試為重大項目配備財務秘書,解決科研工作者深受報表、報銷等具體事務牽扯和困擾的問題,以專業化的助理隊伍配合提升科研管理工作。

評價激勵制度:以創新為導向

科技評價是科技活動的“指揮棒”,針對反應強烈的人才“帽子”問題,《通知》提到,切實精簡人才“帽子”,開展科技人才計劃申報查重工作,不得將人才“帽子”同物質利益直接掛鉤。

“人才稱號過多造成了學術界的亂象,人才計劃項目結束後不得再使用有關人才稱號,這是正確的導向,讓廣大一線科研人員能夠有更加公平的機會。”楊國樑表示。

《通知》指出,開展“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問題集中清理。

“科學研究不能只看論文分區和影響因子,也不能只看職稱。”中科院昆明動物研究所研究員陳小勇說,“我曾當過十年的副研究員,很多項目由於職稱所限,根本無法申報。同時對於準確評價科研成果,不能只靠一個簡短的會議,我認為需要看具體學科,例如基礎研究可能要很長一個週期才能看到結果,應用研究就要讓市場來說話。”

這歸根結底是管理“一刀切”帶來的問題。鍾章隊告訴記者:“這是管理當中的缺位、懶惰現象,單一指標執行起來很容易,但現在我們呼喚精細化和高效科學的評價體系。”

科研績效評價:重質量、重結果

《通知》指出,實行科研項目績效分類評價,加強項目關鍵環節考核,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項目調整、後續支持的重要依據。

“明確科研項目績效分類評價標準,特色在於突出項目質量和科技貢獻導向。對於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強調原創性標準,以國際國內同行評議結果作為項目完成質量和水平的主要依據。”黃維說。

黃維還表示,《通知》強調契約精神,讓科研人員以更嚴謹的態度填寫項目申報書和任務書,為杜絕當下科研項目“重申報、輕完成”的不良現象開出了“精準藥方”。

《通知》提出,目標導向類項目可在結束後2~3年內進行績效跟蹤評價,重點關注項目成果轉移轉化、應用推廣以及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

華東理工大學教授藍閩波認為:“科研績效評價不能浮於表面,尤其是一些重大項目,當時未必能看出成果的重要性,要做好跟蹤評價,例如是否進入了產業化階段。對於科學研究來說,後續評估並不是要否定以往工作,還可以遴選出更好的項目繼續支持。”

建立分級責任擔當機制:讓科研人員吃了“定心丸”

為科研人員鬆綁,對科研管理部門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知》指出,建立單位主管部門、項目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為高校和科研院所分擔責任機制,強化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員主體責任,完善鼓勵法人擔當負責的考核激勵機制。

楊國樑說:“這可以鼓勵科研人員積極探索,避免因為害怕承擔風險而畏首畏尾。在這個基礎上,還要合理區分改革創新、探索性試驗過程中的無意過失和明知故犯等違紀違法行為。”

主管部門在監督考核科研項目承擔單位的管理責任的同時,要給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的決策自主權,做好頂層規劃和統籌設計。

黃維認為,“科研人員的主體地位也不容忽視,各級科研管理部門要充分信任科研人員,確保科研人員按照既定的科技研發方向、技術路線完成科研任務。”

《中國科學報》 (2018-07-26 第1版 要聞)

科研管理打出“组合拳”,看科研实体如何“接招”
科研管理打出“组合拳”,看科研实体如何“接招”

請按下方二維碼3秒識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