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桂林:停徵中小型企業2-6月汙水處理費

(記者譚熙 通訊員李寧)5日,記者從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處瞭解到,該處響應市委、市政府的號召,停徵中小型企業2到6月汙水處理費,全力支持桂林市中小型企業順利復工復產。

此次停徵汙水處理費的中小型企業要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可在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官網上查看《2020年中小型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停徵2-6月汙水處理費申報流程》實施細則,按要求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在今年6月30日前遞交到位於施家園路2號的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處汙水處理收費所。

“我們收到材料後會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在停徵期間已繳納的汙水處理費全額退還,尚未繳納的停徵。”市排水工程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收費員在抄表、送票時將履行汙水處理費停徵的告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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