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我投資一個商鋪,商家經常以各種理由推遲給我租金,我該怎麼辦?

用戶1953905656137


我也有幾套房子出租在外,也遇到過老是拖欠租金的房客。不過大多數人還是比較好的,都能及時的收到租金。

遇到個別經常拖欠租金的房客我有三種方法。一、先禮後兵。先友好協商解決,發信息、打電話,最後是當面去要租金。

二、切斷電源。最好在當初簽訂房產租賃合同時就把欠租斷電的條款明確寫進去。如果出租的房產離自己比較遠,可以安裝遠程控制電源的裝置,在家裡自己的手機上就可以設置自動斷電的時間。設置好之後,最好發個信息告訴房客,系統將在某月某日某時某分自動斷電,請房客提前做好準備。如果房客能及時補交租金,則提前解除設置就可以了。

三、依法辦事。可以按照合同法,對照當初簽訂的協議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直至最後解除合同。

上面三個措施,一和三都是常規的方法。我用到現在,感覺最有效果的方法就是第二條。你可以借鑑使用。


凌生2020


你投資了一個商鋪,商家經常以各種理由推遲給我租金?

那麼,很不幸,你一定是買了那些以“包租形式”,甚至“租金返點”形勢的商鋪。

就是,讓你買下這套商鋪投資,並且承諾每年給你多少的利潤,甚至告訴你每年會固定抽成一定比率。

而且這些商鋪還是由開發商統一管理運營的,時間長達5-10年不等。

如果你是買到了這樣的商鋪,那麼基本就是被坑了。

買商鋪是一定不要買包租的商鋪,因為貓膩很多。

1、開放商會找來一些不靠譜的租客運營, 而他們會在租聘的時候故意拉低租金,拿取中間的回扣;

2、開放商會以各種理由和藉口,拖欠你的租金,甚至壓低原先給你的承諾;

3、開放商會出現一個空手套白狼的局面,就是風險和損失都是你來承擔,中間的差價,油水都是他們再賺;

和你說個例子:

我有一個朋友就是買了一套包租的商鋪,開始說好每年保證6%的租金回報率。但是實際每年到手不到3%!

而且更可怕的是,這樣的鋪子一旦買下來,就很難出手!

最後他只能虧損轉讓出手了,虧了一大筆錢。

所以,這就是買個教訓吧。

你能怎麼辦?其實並不能怎麼辦,因為這些都是簽訂了一些協議的,也就是說對於他們是很有利,但是對於你是很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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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首張大仙


投資商鋪完全是靠出租收回成本個獲取投資收益,但很多人買的商鋪要麼就是出租不出去,即使出租出去連商鋪租金都遲遲收不回來,總以各種理由推遲交租,遇到這種問題確實頭疼。

投資商鋪是存在各種風險,商鋪出租不出去,出租出去連租金都收不上來,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辦法處理。

(1)以商家協商租金問題

你可以跟商家協商租金問題,瞭解商家為何會遲遲不肯交商鋪資金。

是因為商家經營賺不到錢?還是商家故意拖延租金的問題?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

如果商家確實沒錢賺,導致商鋪租金都交不起,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可以讓商家分期交租金,每10天交租部分,每個月分三次交租。

或者是稍微降低商鋪租金,眼光放長遠,降低商家的租金壓力,同時也是為了你商鋪不會出現空鋪的階段,這樣是一舉兩得。

所以根據商家的具體情況來處理租金的問題,可以採取以上兩種方法。

(2)商鋪打包出租給他人

各大城市都是有很多人都是這樣做,自己買來商鋪或者自建房,然後打包出租出去,與其他投資人簽訂一份合同,這間商鋪每年交多少租金即可。

這間商鋪已經租金給第二房東了,自己完全不用管商鋪的租金,是否有沒有出租出去,反正你每年只要固定收這麼多租金即可。

這樣做可以分擔商鋪投資的風險,其次還減少很多麻煩,反正每年有這麼多固定收益即可。

(3)商鋪出售

如果你覺得這間商鋪不能給你帶來利益,或者說你不看好這間商鋪未來的價值,你完全可以把商鋪賣出去,這樣一次性的兌現。

只有把商鋪都賣了,商鋪出租和收月份問題就都得到順利解決了,也許這個方法也是最好的處理辦法了。

總結

投資商鋪並非是一本萬利的,都是面臨著各種問題,商鋪不出租也煩惱,即使出租了也面臨商家收租的問題,尤其是現在實業難做,很多商家確實連房租都交不起,這種現象是非常普遍的。

總之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遇到不同的問題,就應該要尋找不同的方法來處理。


老金財經


不知道你是開發商集體返租的形式呢還是自己購買商鋪後直接出租給經營者?這裡只針對第二種情況。

一是要簽定完備的租賃合同,合同中必需寫清楚的條款有:

1.出租房屋的位置。

2.寫明租賃的期限,例如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

3.租賃經額。

4.租金收取的時間,最好是先付後用,時間最好明確到年月日。例如寫明按季收取,收取時間為2020年1月1號、4月1號、7月1號、10月1號。

5.最好寫明不允許轉租。如允許轉租應寫明新承租者必須與你重新簽訂合同。

6.為防止糾紛,明確如果乙方租約到不續租或違約退場,裝修等承租方新增設施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7.收取1一3個月租金作為保證金。

8. 明確違約責任,例如租金延遲多久不交扣除保證金,延遲多久不交可以無條件收回商鋪、擅自轉租可收回商鋪等。

9.寫明承租人的身份證號並簽名確認合同。

二是要嚴格執行合同,如合同鑑定合同後承租方拖延繳納租金,應以短信或書面形式告知,為下一步行動留足證據。

三是在合同約定最後期限仍未繳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強制搬離並扣留保證金。這種官司事實清楚,合同條款明確,官司很簡單的。



劉非鐵


不知道題主投資商鋪所謂的“投資”是什麼形式的。

現在市場是主要存在兩種商鋪投資形式:

一種是“產權到人、統一經營”的模式。

前幾年這種模式非常流行,簡單的來說就是開發商開發一片商業地產或者寫字樓,消費者購買後產權到人,但是經營權統一歸開發商或者運營商所有,開發商或者運營商每月或者每季度向業主支付租金。

由於由開發商或者運營商統一運營,所以至於幹什麼生意並不能由產權人決定,有的開發商改成酒店,有的用來做美食街。

這種模式的優點是購買人不用擔心房子租不出去,因為是開發商會跟購買人簽署“包租合同”,缺點是統一經營的模式並不符合市場規律,一條街的經營業戶可能背後都是一個老闆,形不成競爭就無法吸引人流量,所以經常由於生意不好收不上租金,造成租金拖欠的情況。另外,代運營模式還有一個缺點,那就是缺少角度,很容易出現租金被開發商或者運營商挪用的情況。

對策:

如果題主的商鋪屬於這種“大鍋飯”的形式,又有租金拖欠的情況,我建議題主拿出“包租合同”研究下合同條款,哪一種拖欠屬於正常拖欠?(比如可能有寬限期,比如3-7天),哪一種拖欠屬於合同違約?(比如租金被挪用)。然後題主可以把業主找到一塊商議一下對策,是走協商途徑還是法律途徑。

從我個人角度講,我是不看好“產權到人、統一經營”的模式,這種模式真的不符合市場規律,市場有競爭才能創造效益。另一方面,這種模式機會沒有監督,即使有監督也形同虛設,極易導致租金被挪用。

二種是產權到人,自己租賃的形式

這種方式也是最常見的方式,基本產權都是個人的,個人負責招租、收租。

對策:

這種模式我建議題主不要衝動行事,先找到租房人瞭解拖欠房租的原因,是利潤不夠房租還是家裡遇到了什麼困難?

我一直認為這種模式下,房東與租房者是一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因為你即使以拖欠房租的模式把租戶趕走,那麼下一個租房者什麼時候能來?會不會接受不了當前房租?這都是未知數。趕走了這個租房者會不會有一段很長的時間造成房租空置?

有時候適當降低房租也是一種明智的選擇。

總結:

從上面分析來看,面對不同的出租形式我們需要不同的策略應對,切不可衝動用事。多現在租客的角度想一想,現在做小生意的主要成本就是房租,本著“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選擇,互退一步,儘量協商解決。

評論點贊,腰纏萬貫;關注老劉,越來越牛。


中年老劉聊財經


租賃合同的簽訂,出租人和承租人是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的,出租人有權利收取租金,承租人有義務繳納租金,如果承租人拒不繳納租金,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如果承租人出現不繳納租金的情況,出租人在合同屆滿時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金,如承租人不承擔,出租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到期後不要給他續租了


榆林財富幫


租賃合同的簽訂,出租人和承租人是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的,出租人有權利收取租金,承租人有義務繳納租金,如果承租人拒不繳納租金,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如果承租人出現不繳納租金的情況,出租人在合同屆滿時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金,如承租人不承擔,出租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誠信第一,到期以後就不要租給他了!


生活小掌櫃


你好!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約定違約金,但最高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30%。另外,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還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在租賃合同中還要明確拖欠支付租金多長時間租賃合同即告解除。承租人不按約定返還房屋的,應當承擔出租人維權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智者通達


直觀講就是拖欠租金問題,你可以先禮後兵,拖欠租金首先自行與商家協商約定什麼時間付給你,多次未果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最重要的你們之間有沒有正規的租賃合同或第三方,準備好有益自己的材料。國家、法律永遠支持正義。



賢笙企業問題解答


先協商處理,根據合同約定時間,使其按時交租,如果協商不行,可以先提示聯繫下家租戶,達成成交,然後再採取法律手段解除原先商戶合約,做到自身利潤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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