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討論一下:家庭保險保障配置應該更關注“生”還是更關注“死”?

範鄉長


關注生不就是為了不死嗎?這兩個根本不矛盾!

保險就是要解決人生各個階段的財務保障和人身保障問題,涉及生老病死的安排及財務的安排!

1單身期:從畢業到結婚,22-30歲左右,此階段就是積累工作經驗和能力,財務上開始獨立,更多的是投資自己,客戶面臨的最大的風險就是自己萬一走了父母怎麼辦,所以第一份保單應該就是定期壽險,保額為父母的養老金。重疾險也可加入套餐!

2已婚青年期:30-40歲,家庭責任開始,收入增加,或許開始有了寶寶!此階段最大的風險就是萬一自己收入中斷或者減少,家庭財務怎麼辦,一般客戶面臨著身故和重疾,所以生死都是一併重要!單身期定期壽險的保額要再補充,補充為家庭責任保額,重疾險保額定為自己年收入的3到5倍!

3已婚中年期:40-退休!主動性收入達到最高,被動性收入增加,人生事業雙巔峰,家庭穩定。此階段最應該考慮的是未來,未來的養老,為人生下半場準備睡後收入,準備充足的養老金!所以主要是解決生的問題,同時儘自己的可能給孩子提供最好的教育!

4退休期:人生的後半場,主要是如何更好的生和為死後傳承考慮!財務上追求穩健,保守理財!多餘的財富開始考慮傳承工具,各種工具的傳承成本、風險、優點、缺點等,保險上考慮一些傳承性質的壽險和年金保險!




加倍保


“向死而生”,人生的大事兒都想明白了,剩下的就是好好享受活著的日子。

保險——讓生活更美好!

是為了活的更好。


人生的最大的財富就是人,一切的財富是人創造的,一切的財富也是為人服務的,一切的財富也終將因人而流動。


今天研習了一天社保基金年報,擴展閱讀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等周邊法律法規。

驚喜的發現,社保基金管理從2001年開始,到2018年末,18年時間由一個寶寶長成了風華正茂的偏偏青年,一步步穩穩走來,堅實而卓越。


社保基金教給我的理財之道

投資理念:社保基金會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和責任投資的理念,按照審慎投資、安全至上、控制風險、提高收益的方針進行投資運營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實現保值增值。 摘自《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社保基金年度報告(2018年度)》

藍色柱子是社保基金每年淨增額,相當於我們個人的年薪,剛工作時數額不高只有795億元,經過18年的升值加薪累積到了9131億元,年化工資漲幅14.5%。圖上的數字是億元,如果單純的理解是咱的年薪也可以噠。

橙色是每年投資收益,非常有效的實現了保值、增值的目標,從第一年的10億元/,到2018年累計8974億元,佔本金的1%增漲到佔本金的98%。

你可能會說社保基金都是會投資的人,選的都是超高回報的項目,嘿,還真不是,社保基金對投資比例有嚴格的限制:存款不低於10%,存款+國債投資佔比不得低於50%,企業債、金融債不得高於10%,基金、股票不得高於40%。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八條

劃入社保基金的貨幣資產的投資,按成本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的比例不得低於50%。其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於10%。在一家銀行的存款不得高於社保基金銀行存款總額的50%。

(二)企業債、金融債投資的比例不得高於10%。

(三)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得高於40%。

而且,2001年剛剛開始的時候,社保基金理事會也很謹慎小心,2001年投資情況:

1.國債264.20億元,佔比32.82%;2.銀行存款519.99億元,佔比64.59%;3.中石化新股12.66 億元,佔比1.57%;4.企業債1.00億元,金融債5.00億元,佔比0.74%;5.應收利息2.24億元,佔比0.28%。就是這麼簡單的5項。

2003年,2年後,才開始委託6家投資管理人,南方基金、博時、華夏、鵬華、長盛;委託2家託管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2004年,進行了股權資產投資,入股交通銀行和中國—比利時直接股權投資基金(簡稱中比基金)。2006年,引入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和渤海產業投資基金,試水ABS資產證券化產品和產品投資基金。2006、2007兩年投資收益率分別達到29.01%、43.19%,也奠定了此後數年累計收益額的堅實基礎。

業績表現參見上圖,藍色是逐年投資收益額,橙色折線是歷年投資收益率,有高有低,有正有負,尤其開始幾年簡直是貼地飛行,時間是最好的朋友。


拉平到年化收益,有了積累,一切都慢慢美好起來。


社保基金對投資有著嚴格的風控措施,看看社保基金是怎麼將資產分籃子放的吧。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九條
單個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投資於一家企業所發行的證券或單隻證券投資基金,不得超過該企業所發行證券或該基金份額的5%;按成本計算,不得超過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總值的10%。
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投資於自己管理的基金須經理事會認可。
第三十條
委託單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進行管理的資產,不得超過年度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總值的20%。
第三十八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提取的委託資產管理手續費的年費率不高於社保基金委託資產淨值的1.5%。
理事會可在委託資產管理合同中規定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業績獎勵措施。具體方案由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准。
第四十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按當年收取的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管理手續費的20%,提取社保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專項用於彌補社保基金投資的虧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在託管銀行專戶存儲,餘額達到社保基金委託管理資產淨值的10%時可不再提取。
理事會按社保基金淨收益的20%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金,專項用於彌補社保基金投資發生重大虧損時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所提管理風險準備金不足以彌補的虧損。一般風險準備金餘額達到社保基金資產淨值的20%時可不再提取。

委託的投資機構不能一家獨大,也不能靠一個社保基金養活一個企業。成本有上限。利潤計提準備金。


個人或家庭財富管理到底管什麼?

1.創富

對於個人或小家庭來說,財富管理和社保基金管理一樣一樣的,首要任務投資自己,保證創造財富的能力,提升未來收入增長的空間。

2.保值

規劃結餘,從保住本金開始,財富積累初期可以選擇低風險現金類資產,對潛在大額風險損失計提準備金,此時人壽保險是轉嫁意外傷害、健康基金、家庭責任缺失最好的金融工具;無論錢多錢少,都是提高資金利用率的首選。

其中會涉及稅務規劃,養老規劃等。

3.增值

保值基本滿足心理預期後,或者更實在的講,可以選擇更多元的金融產品時,分配安全的比例進行投資,追求差額利潤,獲得超越經濟增速或通脹率的投資收益。

硬性的指標,比如達到合格投資人標準: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合格投資者的條件:(二)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三個條件:1.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2.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3.單位投資者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其中,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4.傳承

按照您的意願,順利流轉給您最關心關愛的人,順遂人願離不開提前的規劃。


只為更好的生活

一切,

都是圍繞您的意願展開的,

解決的是如何讓每個人都過上自己最理想的生活,

迴歸每個人心之所向。


L妍妍小姐姐


在家庭保險配置當中,不論“生”還是“死”都會有相應的方案,保險產品的供給在目前市場來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保險配置主要考量的是風險,也可以說是對各成員間“保險利益”的評估。

在家庭保險配置當中,針對不同的角色,側重點不同,當然,不同的經紀人也會有不同的觀點。

首先,應正確識別家庭的風險總量,包括但不限於財產(債務、債權、存款、房產、保單等),家庭固定收入和固定支出(一段時間內的房貸、車貸、子女教育等),身體狀況(年齡、家族病史、既往症等)。

其次,匹配各自的家庭責任,也就是說,各自所對應的風險要明確。例如,家庭支柱承擔家庭收入風險和未成年人的健康風險等,全職媽媽承擔自身養老風險等。(家庭分工不同,責任不同,風險不同)

第三,考量疾病的發生亦或是身故對於收入的影響程度。例如,家庭收入的來源是某企業分紅(僅考慮企業無債務風險),則該收入的風險並不是持有人,而是企業經營情況。也就是說,不論持有人是否疾病或是身故(順利繼承),並不影響家庭收入,僅投保醫療等保險即可。(舉例說明,不考慮已有財產通過保險進行繼承的情況)

最後,注意在配置保額過程中,充分考量各種情況,由於保險在繳費期屬於家庭特殊債務,特別要注重某些年金、終身壽等產品的投保人豁免條款,正確配置,防止在保險事故發生後“雪上加霜”。

所以,每個家庭情況不同,都會有不同的方案,在結構配置基本完整、合理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客戶意願有所側重。也可以根據未來的家庭規劃,隨時進行調整。

綜上,家庭保險配置,需要很多的信息,綜合考量,需要專業的保險代理人和經紀人完成,切忌跟風購買保險。


獨立保險經紀人


人身保險解決就是“生”“老”“病”“死”“殘”的問題。順著提問者的思考方式,如果把人的狀態定為“生”和“死”兩種,那到底更應該關注“生”還是“死”呢?


沒有標準答案,需要根據個人及家庭所處的階段的實際情況來定。

“生”,我們面臨不確定的意外風險、患病風險、財產損失風險、各類責任風險......;

“死”,我們面臨著家庭經濟中斷風險、家庭責任未了風險、債務未了風險...... 。


  • 當條件允許時,保險保障應該同時考慮“生”和“死”。


  • 而條件不允許時,根據個人及家庭所處階段的實際情況,把有限保費花在“最大”風險上,這個“最大”包括:預估發生概率最大或發生後經濟損失最大。如年青家庭,身體健康,但揹負貸款、最怕出現突然失去經濟來源,此時有限的保障需更多關注“死”,如家族成員身體素質不夠好,或家族存在先天健康隱患,此時有限的保障需更多關注“生” 。

總之,條件允許請儘可能早考慮、全面考慮保險保障;條件不允許,請儘可能轉嫁最大風險的,然後逐步實現保障的全面化。


幸好有保


這算什麼問題,人活著錢沒了跟人沒了錢給別人花了你選哪個?根本沒有選擇的價值一起辦唄,活不活又不是自己說的算的。生死不是保險現在討論的話題因為沒有價值,應該從家庭負債上去考慮,充分利用保險的槓桿去抵消因意外或者疾病導致的經濟風險。家庭支柱突然走了,留下房貸車貸怎麼還,光靠幾十萬的大病身故賠償夠嗎,父母不得分一些,孩子不得留一些,還能有多少夠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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