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爺爺寫了自書遺囑把房子留給我(孫女),但遺囑沒經過公證,現在爺爺去世了,我能繼承房子嗎?

黃潔儀


遺囑沒有經過公證,也是可以發生法律效力的。

根據您的說法,遺囑屬於自書遺囑。自書遺囑只要符合法律規定,不一定要在辦理公證後才有效。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2、自書遺囑須是遺囑人關於其死亡後財產處置的正式意思表示。3、須由遺囑人簽名。4、須註明年、月、日。滿足以上條件,自書遺囑有效。

如果爺爺的房子,屬於其一人所有,沒有糾紛的話,持遺囑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如果其他親戚,不認同這份遺囑,對您的繼承各種阻撓,可以去法院起訴,拿著法院的判決書,辦理過戶手續。

如果爺爺的房子,屬於爺爺奶奶夫妻共有,那麼您只能繼承爺爺的份額,奶奶的份額,有遺囑的話,根據遺囑,沒有遺囑,發生法定繼承,在這種情況下,繼承的房產需要所有繼承人一同辦理繼承公證後,拿公證書辦理過戶手續,不經過其他繼承人同意,無法直接過戶。如果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房產分配份額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拿法院的判決書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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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觀天下


首先,明確一個概念,爺爺把房子留給孫女,法律上叫遺贈,把財產留給法定繼承人中的一個叫遺囑繼承;

其次,能否繼承房子,要看遺囑是否具備法律效力。自書遺囑需要爺爺寫遺囑的時候,頭腦是清楚的,意識是明白的,全部內容都由爺爺書寫,並且爺爺簽上了自己的名字,註明了具體的日期,處分的是自己的財產,那麼這個自書遺囑就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再次,遺囑是否需要公證?遺囑不需要公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都需要遺囑的形式,每種形式的遺囑只要符合法律的要件,都是具備法律效力的,故自書遺囑沒有經過公證,只要符合法律要件,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最後,有遺囑,如何將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爺爺留下遺囑,其他繼承人若認可這個遺囑,配合搬離過戶手續,自然可以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若其他繼承人不認可這個自書遺囑,無論理由如何,需要由法院認定這個遺囑是否具備法律效力,若法院認為這個遺囑有效,就按照遺囑內容進行判決,房子歸孫女所有,孫女拿著法院生效判決書去辦理房屋的過戶事項,若法院認定遺囑無效,爺爺的房子由其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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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產律師李松


您好,孫女是否能繼承爺爺房產,必須要通過以下3個問題標準進行評判。

第一, 遺囑是否有效?

第二, 孫女是否在得知之後的2個月內,做過“接受遺贈的表示”?

第三, 爺爺在房產中的份額是多少?爺爺在房產佔有的實際份額才是孫女可以繼承的份額。

最後,將就如何辦理房產繼承過戶手續進行說明。

第一, 遺囑是否有效?

首先需要糾正一個誤區:遺囑不一定要公證才有效。繼承法規定了5種遺囑形式:包括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口頭遺囑和錄音遺囑。所以沒公證過的遺囑不一定無效,但必須具備以下兩個要求:

1、 具備遺囑實質:

  • 遺囑必須是您爺爺的真實意思表示,沒有被脅迫或被欺騙。如果您爺爺在訂立前後,有利害關係人在場,比如與您相關的親戚、朋友等,或有人對您爺爺訂立遺囑的事情有哄騙、威脅等行為,則遺囑的有效性可能會被質疑

  • 您爺爺在訂立遺囑的時候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就是說是頭腦清晰、意識正常的。如果您爺爺在訂立遺囑日期前後被診斷出老年痴呆或腦梗等腦部或精神方面的疾病,或服用相關藥物,遺囑的有效性可能會被質疑。

  • 遺囑處置的必須是爺爺的個人合法財產。這點將在第三部分進行詳細闡述。

  • 遺囑必須是原件,沒有被篡改或損毀。

2、 具備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

  • 必須要您爺爺全文書寫,不得有代筆等情況。

  • 必須有您爺爺的親筆簽名,並表明年、月、日。

  • 文字必須嚴謹。比如所有的財產、繼承人必須有明確的指向性。比如房屋必須標明地址、房產證號、房屋地址等信息;繼承人必須標明繼承人姓名、證件號、與遺囑人的關係等。給財產的方式,必須標明是“去世後”等。

3、保證沒有晚於您手裡遺囑的新遺囑。

如果具備了以上3點要求,基本可以證明自書遺囑是有效的,並可以按遺囑執行。

第二點,您是否在得知的2個月內,做過“接受遺贈的表示”?

因為您是爺爺的孫女,孫女並不屬於法定繼承人,所以您爺爺立遺囑把財產給您的行為叫遺贈。繼承法規定受遺贈人,必須在得知的2個月內表示接受,否則視為放棄。“表示接受遺贈”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來實施:

1、 您可以通過書面表達“接受遺贈“的意願。最好有兩位無利害關係見證人,進行現場見證。

2、 如果條件允許的話,還是建議去公證處辦理“接受遺贈公證”,這樣更有利於固定證據、規避風險。

第三點,爺爺在房產中的份額到底是多少?

1、 確認房產類型。對於部分類型的房產,居住人並沒有產權。這種情況下,無法通過遺囑繼承的。不能繼承的房產類型包括公租房、小產權房、未購買下來的房改房、軍產房等。如果您爺爺的房產是這些類型的房產,那在房產中的份額為0%。

2、 如果房產不屬於以上房產,那麼爺爺在房產中是有一定份額的,但不一定是100%。如果房產是在您爺爺和奶奶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那麼大概率情況是,爺爺僅有其中的50%份額。

爺爺所擁有的份額是孫女可以實際繼承的份額。

第四點,如果辦理房產繼承過戶?

1、 必須進行“表示接受遺贈“。具體方式見第二條。

2、 如果爺爺的法定繼承人,也就是爺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對遺囑的分配方式沒有意見,那麼可以進行繼承權公證。最常見的方式是需要開具相關材料,所有法定繼承人和受遺贈人(也就是孫女)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拿到繼承權公證書後,至不動產交易中心進行房產過戶。材料清單見下圖:

如果爺爺的法定繼承人對遺囑的分配方式,意見不統一,那孫女只能通過去法院起訴的方式。拿到法院判決書後,至不動產交易中心進行房產過戶。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幫助!


一紙家書


按照我國法律,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有五種方式,其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是公證遺囑,其次是自書遺囑,然後是代書遣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

你爺爺的自書遺囑雖然沒有公證,如果你爺爺沒有其他的公證遺囑,這一份就是最具權威的。但是,你爺爺去世後,你能不能繼承他遺囑中所要贈給你的房子,還要考慮其他情況。

一,確定一下,你爺爺在寫這份自書遺囑時是否頭腦清醒,並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如果是,遺囑有效。

二,確定一下 你爺爺是不是有其他的公證遺囑。如果有,就要以你爺爺的公證遺囑為主。如果沒有,這份遺囑具有法律效力。

三,確定一下你爺爺是不是還有其他的自書遺囑。如果有,以時間距離你爺爺去世前頭腦清晰,能作為自主行為人的時間最近的為主。

四,確定一下你爺爺是不是有其他的欠款。如果有,再確定一下你爺爺的遺產是否能償還欠款。如果你爺爺的遺產不夠還賬,就要從他的遺贈中扣除。

當以上這些事項都可以確定了,你也就可以對能不能拿到你爺爺的房子心中有數了。


萍風竹雨123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兩個法律問題,一個是自書遺囑不公證是不是有效?另外一個就是爺爺立遺囑將財產贈予給孫子屬於什麼性質?

一,自書遺囑是否必須公證?

對於自書遺囑,只要是立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其也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遺囑的內容也沒有違法,形式也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一般就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進行公證。公證只是可以使遺囑的效力更高,但是不公證也是有效的。



二,爺爺立遺囑給孫子屬於什麼性質?

爺爺立遺囑將財產贈與給孫子,由於孫子不是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所以爺爺立遺囑給孫子應當屬於遺贈的範圍,與普通的遺囑是有區別的。

按照法律規定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分為兩個順序,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當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存在的時候,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權繼承。

從上述繼承人的身份關係上我們可以看出並沒有孫子這一身份,所以孫子,並不屬於法定繼承人當中的成員。



三,遺囑與遺贈的區別

可以明確的是,公民是可以立遺囑將自己的遺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的,只不過這種遺囑應當是屬於遺贈。遺贈最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遺贈。“而遺囑繼承人接受繼承的,無須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遺囑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

所以這裡面最關鍵的問題就是,當孫子知道爺爺有這份遺囑的時候,應當向爺爺的所有繼承人明確表示要接受爺爺的這份遺贈,如果在兩個月之內沒有作出明確表示,該遺贈有可能失效。

所以有些遺囑是可以偷偷攥在手裡的,但是有些遺囑確實需要提前向大家告知的!


任律師工作室


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解憂君在法院工作,一直也在辦理案件。對於您的問題,我很負責任的告訴你:自書遺囑的形式與內容如果符合法律規定,這個遺囑就是有效的,繼承房產順理成章,公證不公證並不會影響這份遺囑的效力,只不過公證遺囑更穩妥罷了。接下來我會結合辦案經驗,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來為你一一講述。


首先自書遺囑的內容的全部必須是立遺囑人本人親自所寫的,絕不允許他人代寫,我這裡說的是書寫,有的人將遺囑內容打印,然後文書底下籤了名,這不被看作真正意義上的自書,還有一定要寫明年月日,否則容易出問題。接著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真實的意願,絕不允許有人利誘威脅的方式迫使老人立下遺囑,即便這種方式立下的,也屬於無效的。立遺囑時老人必須是意識清晰的,實踐中很多人都會拿這一點來否認遺囑的效力。還有一點我必須跟你問清楚,你爺爺的其他合法繼承者裡是否有生活不能自理的且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如果有的話,必須留給他一定的份額,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是你爺爺能做主的。最重要的一點是,這個房屋的所有權人是不是你的爺爺,換句話說你爺爺有沒有權利處分這個房屋,因為遺囑只能處分自己的財產,如果處分其他人的財產,遺囑是無效的。


所以你按照我說的比對一下你爺爺的遺囑,如果沒有上述問題,恭喜您,你爺爺的自書遺囑完全有效,你也可以拿到該房產。

我們再來說說你題目中提到的公正的問題。現實中很多人存在一種誤解,就是遺囑只有公正過了才有效,其實不是那樣的,只要遺囑符合法律規定,都是有效的,公證不公證不影響它的效力。只是說公證更保險一點,因為公證畢竟有國家公權力的介入,公證機構做出來的公證遺囑效力會更高,當然了伴隨著效力最高的是公證程序的嚴格,正因為有這樣嚴格的程序,所以公證遺囑才會萬無一失。這就是公證遺囑的問題。


我是法律解憂君,歡迎大家評論留言互動,點點關注點點贊,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憂君


自書遺囑當然是一種有效的法律文件,沒有人說遺囑必須公證,只是公證之後會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因為你這個遺產是房產,繼承時需要過戶。過戶之後,才能再次處置。

正確的繼承過戶姿勢是:提供身份資料、遺囑、死亡證明以及相關的其他資料,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過戶登記。因為你這遺囑沒有公證,真偽存疑,但不動產登記中心無權直接推定為假。因此,不動產登記中心應該就你申請過戶登記一事發公告,要求有異議者向登記中心提異議,並告知異議者在異議期內向法院就繼承事件提民事訴訟。過期不提異議或者過了異議期不提起訴訟的,將依法為申請者辦理過戶登記。如果怕其他繼承人沒有看到公告(實際上那個公告很少有人能看到),可以有針對性地向其它繼承人發私信。

但是,實踐中,不動產登記中心可能反過來刁難遺囑繼承者,要求遺囑繼承者先去辦理公證(和其他繼承人一起去辦理)或者要求先起訴其他繼承人,持公證文書或者法院裁判文書再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過戶登記。不動產登記中心的這種做法,是怕其他繼承人找它的麻煩,是沒有擔當的表現,更是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違法表現。可以堅持要求不動產登記中心依法履行職責,如果無效,可以依法維權(向法院起訴,行政訴訟)。

所以,如果不能順利辦理過戶登記,那麼,你有兩個選擇:

選擇一:因不動產登記中心堅持要求你持公證文書或者法院的裁判文書才辦理過戶的,公證文書估計是沒有辦法搞到(其他繼承人當然不會同意),就只能起訴其他繼承人了。把你父親伯伯叔叔姑姑等告上法庭,要求確認遺囑有效,依法確認遺產歸你所有。然後你再持裁判文書去變更登記。

選擇二:要求申請人先辦公證或者起訴,缺乏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中心不依法為申請人辦理過戶手續,就是不依法履行職責;沒有按法律規定給申請人辦理過戶登記,是行政不作為,要求法院責令它依法行政。

當然了,如果你拿著遺囑等相關材料去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過戶,不動產登記中心依法都給你辦理了,那是極好的,就沒有上面這些事。


用戶59239671925


為什麼不能呢。

要知道,你本身就是第二順序繼承人,

即便是沒有你爺爺的遺囑,你也可以享受繼承權的。

且現在有你爺爺的遺囑,為什麼不能繼承房子呢。

即使你爺爺的這份遺囑是沒有經過公正的,但依舊具有法律效力,

你可以享受到自己的這份繼承權。


前提是你爺爺在寫這份遺囑的時候,

精神狀態是正常的,神智是清醒的,

並且,這是你爺爺親筆所寫,至少也應該有你爺爺的親筆簽名,

是你爺爺正常的意思表達等等。

只要滿足了這些條件,這份遺囑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你完全可以按照遺囑來繼承房子。

不過,要記住你不是第一位的繼承人,

只是遺囑繼承人,所以遺囑的執行最好是在你爺爺走之後的兩個月內,

不然的話,這份遺囑時間久了,很可能在法律上會視為你自動放棄了自己的遺囑繼承權。


老徐說事999



1,首先需要確定的是,自書遺囑是遺囑的法定形式之一,只要自書遺囑未處分他人財產,沒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該自書遺囑就是有效的。


2,本案遺囑是否有效,取決於是否處分了他人財產。遺囑是爺爺寫的,那麼奶奶應當在之前就過世了。遺囑中處分的財產有無奶奶的份額?如果沒有,遺囑全部有效;如果有,遺囑部分有效。我判斷,遺囑中的財產有奶奶的份額這種可能性要大一些。


3,自書遺囑的訂立,方更靈活,但是,其中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比如,當其他繼承人提出遺囑是假的,其真實性如何證明?有人說可以鑑定。如果鑑定時找不到可供對照的遺囑人的另外筆跡,怎麼辦?有的人,一輩子都不寫字,獨獨寫了一份遺囑,這時,拿什麼來鑑定?


4,遺囑是要式法律行為,需要專業律師提供專門服務。遺囑的訂立,是一個非常嚴肅和嚴謹的事情。訂立遺囑,建議聘請專業的遺囑律師給予幫助。

如有需要,可以私信。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自書遺囑符合法律規定即為有效,可繼承房產。即: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京悅所徐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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