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農村鄰居在宅基地上蓋兩層倉庫,我不同意,他這種行為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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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的建築對你造成嚴重的影響,比如影響採光,或者給你造成嚴重的壓抑感,這就屬於民事糾紛,你可以起訴他違反民法裡面的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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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也遇到過,當時鄰居利用宅基地建了個糧食收購站,因為他們家宅基地大,剛開始建的時候對大家說是住房用,可後來住房建完了直接就搭建了一個鋼結構的廠房,足足有1000多平米,當時人家在村裡那是皇親國戚,誰也不敢出頭,後來一次縣長上農村調研,把這個廠房給拆除了,因為他們改變了土地性質,所以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

但這個問題還有另一種看法,宅基地就是為了解決農民住房問題的,它在宅基地上蓋房子蓋倉庫其實在農村是沒人會管的,畢竟人家的地想怎麼蓋就怎麼蓋,但前提是環保、消防、安全一定要有保障的,如果你真蓋了一個危樓或者做一些有汙染環境的行當,那麼相信不管是哪個鄰居都不會同意的,所以如果人家確實沒耽誤你的正常生活,而且人家就是說當倉庫,你也是說不出什麼問題的。

最後就是一個關於農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在2018年的時候,為了改善農村經濟環境,鼓勵農村人回鄉創業,在特定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農村人是可以使用自己的宅基地創辦小型企業的,所以如果你們當地落實了這項政策,那麼它就是合法的,你無權干涉,畢竟人家手續什麼都是很全的。

以上就是對於這個問題的一些基本情況介紹,現在農村宅基地的用途非常廣,已經不僅僅限於住房,所以我們如果遇到這個問題還是要問清楚的,畢竟鄰里鄰居一定要和和睦睦的,只有和睦才能生財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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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先不要討論是否合法,給您講個“”六尺巷”的故事把!

康熙年間,宰相張英世代居住在桐城,他的府第與吳宅為鄰。有一年,吳家建房子時佔據張家的空地,張家不服,雙方發生了糾紛,互不相讓,於是告到了縣衙門。因為張吳兩家都是顯貴望族,縣官左右為難,遲遲不能判決。

張英家人見有理難爭,就寫信向張英告知此事,想讓宰相給家中撐腰。張英看完家書後,並不贊成家人為爭奪地界而驚動官府的行為,於是便提筆在家書上批詩四句:“一紙書來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寥寥數語,寓意深長。

張家接到書信後,深感愧疚,便毫不遲疑地讓出了三尺地基。吳家見狀,覺得張家有權有勢,卻不仗勢欺人,被“宰相肚裡能撐船”的大度所感動,於是也效仿張家向後退讓了三尺地基,便形成一條六尺寬的巷道,被鄉里人稱之為“六尺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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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雙與三農同行】農村鄰居在宅基地上蓋兩層倉庫,我不同意,他這種行為合法嗎?──只要他有合法的審批手法,在不超出審批面積的情況下是合法的。請看下文。

在農村,像題主所述的這種情況不在少數,筆者也深有感觸。其主要原因是,農村人都很講究風水,尤其是鄰居房屋離自家太近,而且建築物又高出自已的房屋,認為運氣會受到鄰居的鎮壓,自已的運氣就會衰退,從而產生怨恨心理。

在這種情況下,有的農民就請風水先生看風水,出良策。而風水先生一般都會讓事主把自已的房屋加高或者加高廚房的煙窗。加高廚房煙窗的目的,是在灶堂燒火時,煙子向上衝會超過對方的建築或者與對方的建築持平。這樣,就可以使自已的運氣不會受到對方的鎮壓。

而有些情況嚴重的,由於對方的建築物太高,自已雖然已採取了措施,但也無法超越對方。於是,聽信風水先生的計策,忍痛將房屋搬遷。而有些事主由於無法搬遷房屋,就會與對方發生口角,甚至發生流血事件。

題主看到鄰居在宅基地上蓋兩層倉庫,心裡的感受大概與我上面敘述的情況相同或相似。不過,題主想要阻止鄰居蓋兩層倉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想,既然鄰居花錢蓋倉庫,事前肯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因為畢竟不是小事。即使你不同意,但只要鄰居有合法的審批手續並且也不超出建築面積;而倉庫又是建在別人宅基地上的,更何況鄰居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倉庫也是屬於農房建築,不是建廠房,沒有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農民建倉庫堆放東西政策也是允許的。在這種情況下,你以什麼理由不同意?你又用什麼辦法去阻止?

筆者認為,像你這種情況在農村並不少見,你可以找鄰居協商,看有沒有迴轉的希望。如果盡了力也改變不了現狀也別太放在心上,因為一個人的命運也許是上天註定了的,不要太認真,只要自已努力,命運之神一定會向你招手!


慶雙


農村鄰居在宅基地上蓋兩層倉庫等類似情況,在農村雖然是少數,但也存在,估計以後隨著農村的發展,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多;那麼,在自己使用的宅基地上,建築住宅之外的建築是否被允許,是否合法,許多農民感到困惑。

弄清這個問題,首先明白宅基地在法律上規定的用途,土地管理法第65條規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可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它的意思是,村集體批准農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在上面建築住宅,除此以外其他的建築都是不被允許的;如果農民擅自在宅基地上建築其他的建築,另作他用,村集體有權報請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宅基地。

由此可以明確,你的鄰居在宅基地上蓋兩層倉庫,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但現實的情況是,很多農民對這個規定存在不正確的認識,總認為村集體批准給自己一塊宅基地,這塊宅基地就屬於自己擁有,可以隨意的轉讓,買賣,甚至改變宅基地的用途。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如果你覺得你的鄰居在宅基地上建兩層倉庫,影響了你,你可以向村裡,向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反應,要求他們處理,或者強制拆除,或者村裡收回他的宅基地使用權;而你沒有權利阻礙,或者拆除你鄰居家的倉庫建築。

農民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並得到法律的保護,這是國家給予農民的一項福利;但農民 在使用宅基地的時候,一定要在法律的許可範圍內使用才會得到保護,切不可有遊離於法律之外,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同意我的觀點,請點個贊;對你有所幫助,請多關注。謝謝!


老農說鄉村


筆者在農村的鄉鎮從事過多年的宅基地及農房建設管理工作,特結合政策和工作實際作答。

對於鄰居有宅基地上蓋2層倉庫是否合法的問題,主要需看其下列行為:

  • 宅基地是否依法取得,有無宅基地手續?

  • 修建行為是否經過審批,並取得鄉村建設規劃手續?

  • 實際的修建行為是否與審批的宅基地、鄉村建設規劃一致?

  • 是否還存在其他不符合用地規劃、鄉村建設規劃的行為?

就農房的使用管理來說,將農房用作倉庫、庫房是群眾根據自身需要的一種行為,只要堆放的物品符合相關規定,也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老百姓不能將自己的農房當倉庫、庫房使用,比如張三將自己農房的底樓用作農資庫房或工業品倉庫,有問題沒有,違法沒有,沒有。但若是堆放明令不準的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就不合法的行為。

因為,重點就只能圍繞上述4個方面找出問題,自己的不同意才有支撐,不然就是無權干涉他人的合法行為。

第一項:查看宅基地手續。

除原址改建外,都必須要有宅基地審批手續。可到當地國土所進行查看。

(1)擴建、遷建、新建是必須先有宅基地審批手續,若無宅基地審批手續,是嚴重的違法行。

(2)若有宅基地審批手續,就要看在申報宅基地時,其申報表中涉及相鄰權這一部分,自己無異議簽字沒有,若當時自己是認可簽字了的,這時再反悔是自己沒有道理。若當時自己沒認可、也沒簽字,申報表本身就有問題,那對方就可能涉及虛假申報宅基地的問題。

(3)原址改建,重點查看是否與原來的方位、面積一致,若有擴大、移位現象,對方都涉及侵佔鄰居相鄰權的問題。

第二項:查看建設規劃手續。

不管是原址改建,還是擴建、遷建、新建,建設規劃手續都必不可少。當地鄉鎮的村建辦可以查看。無法提供鄉鎮建設規劃手續的,修建方是違法行為。

第三項:查看實際的修建行為是否與審批一致。

(1)實際佔用宅基地的情況,是否與審批的一致,是否有批少建多、位置發生變化、佔用基本農田等行為。就農村的實際來說,批少建多大從而影響鄰居相鄰權的較多。而且很多人在將農房改建成倉庫時,擅自擴佔行為較普遍(因為嚴格按宅基地的面積標準來,倉庫太小沒有多大的實用價值)。

(2)實際修建的情況,是否與建設規劃手續一致,是否有批一層建兩層、批100平方建100多平方等行為。

第四項:查看是否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比如搭建彩鋼、不根據施工規範建設嚴重影響周邊安全等。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首先說現在是法制社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力不容侵犯。

鄰居在宅基地上蓋倉庫或者住宅,如果你想幹預,首先要看看他侵犯了你的哪些權力?比如:採光權,道路通行權,噪聲汙染,空氣汙染等等,其實在村裡都有一些約定俗成的規矩,幾千年來大家都在潛移默化的捍衛和遵守著,如果鄰居出現了這方面的問題,你向村委會反應會很快的得到解決,相對來說比走司法途徑解決還方便,只要是不涉及村委幹部的個人利益,這樣的事處理起來基本都很公正。反過來講,人家沒有影響到你,你是眼紅眼氣反對鄰居,那就是你的不對了。

這事是反對還是默認,需要你仔細斟酌,否則可能鬧了一場,結果沒改變,還賺了丟人。


石門書生1977


我是農村人,我就在自家加蓋了兩層!當然我是合法的宅基地,是各級政府審批了的!但是我在家放點東西不可以嗎?當然不是違法的東西,是我門店經營的東西,這可能算是庫房吧!但是我覺得並不違法呀!首先題主意思是宅基地是住人的地方,不能做為倉庫放東西。我想問問那些常期不住人的人家,家裡也有很多東西,他們這算倉庫嗎?宅基地法有沒有規定住房時間多少和放東西的多少?從題主題出的問題看首先你們倆鄰家關係不怎麼好,其次覺得你小肚雞腸,無是生非,無中生有,害紅眼病的盼人窮性格!俗話說有千年鄰居沒有千年親戚,遇事都這樣斤斤計較,互相傷害,互不相讓相信你生活也是不快樂的,言盡於此自己想想吧!與人方便也是與自己方便!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微笑看社會


農村宅基地建房問題,它不是孤立的,還涉及到四鄰如何和諧相處的話題。如果鄰居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兩層倉庫,確實對你家的生活、生存問題造成影響了,可以提供證據,找農村有威信的人從中和解,找鄉政府仲裁,找村委會調解,實在不行就去法院提起訴訟。



但也可事先找懂法律的人士先了解一下,比如找當地司法所找律師等。我們試著分析一下你不同意的原因都有哪些?一是鄰居蓋兩層倉庫侵犯你家的相鄰權了。對方想享有權利,就要盡到義務,比如鄰居蓋兩層倉庫影響到你家的採光了,通風了,廢水流不出去,佔用你家宅基地了或者出行道路堵死了等等。二是鄰居蓋兩層倉庫裡面對方違禁品了。比如農村罐裝煤氣的或者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鄰居,因為距離你家比較近,你覺得沒有安全感。

當然還有其他原因,因為農村鄰里之間很多事情說不清楚的,有的根本不是一回事兒的都能聯繫在一塊。比如鄰居蓋兩層倉庫比自家房屋高,在風水上不好,有壓人一頭的氣勢。還有一個就是紅眼病作怪,看不得別人好,看人家蓋兩層倉庫做生意了,害怕以後自己更難做人,就會想著雞蛋裡挑骨頭總能抓住一些把柄把鄰居扳倒等,不是沒有在農村具有憎人富貴嫌人貧的勢利眼多了去了。

咱們再說說鄰居在自己家宅基地蓋兩層倉庫合不合法的話題。農村宅基地能蓋什麼房屋設施?第一肯定是人居住的房屋,至於是平房、樓房還是別墅,只要經過村鄉報批,並通過審核的,都是合規的。第二是房屋的輔助用房,比如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放房等。作為農戶對自己宅基地的怎麼處置還是有權益保護的。

但是農村宅基地不能拿來修建廠房或者修建養殖場,因為宅基地本來是給人居住的,房屋可以修建輔助性的設施也可以建。但是為了實現鄉村振興的計劃,國家又出臺了對返鄉就業創業農民工的扶持,還是可以在宅基地上建設生產用房,來搞小型加工項目的。但是也只是小型,大型的肯定不行要用村集體的建設性用地。

由於農村宅基地不是孤立的,四維有左鄰右舍,所以要是有汙水排放、廢氣排放或者生產存放違禁品等,是不允許的,要經過環保評估、消防評估、安全評估等,達到一定的標準條件才可以,這一點是必須經過宅基地的左鄰右舍同意和支持才能修建。現在雖說有這個扶持待遇,但許可和規劃上還有制約的,因此鄰居蓋兩層倉庫,他也不敢亂蓋,也是經過審批的,不然蓋了再拆也不划算,極有可能還會被罰款。

所以這個問題,你覺得鄰居侵犯你的某種權限了,可以主動蒐集證據資料,然後找當地管理部門舉報立案。當然也可以先找鄰居協商,畢竟遠親不如近鄰,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以後還要做鄰居而不是仇人。有兩種可能,一是鄰居已經蓋好兩層倉庫了,再一個還沒動工,所以要根據情況及時處理。至於合不合法,作為公民有舉報的義務,只要不是借題發揮公報私仇,有證據也不算打擊報復行為。


農村老俗話


農村的宅基地也是經過規劃的,如果戶主的戶籍在宅基地所在的村子,宅基地就是合法的。但重新蓋房須經鎮鎮府,派出所及所在村委會批准才能搞建築。宅基地所建房屋只能用於居住。至於建倉庫屬商業行為,農村用地和商業用地是兩碼性質,如果向上級政府部門申請建倉庫也許不會批准,只有建兩層住宅樓改成倉庫存放東西也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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