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男人掙來的錢,到底應不應該交給女人來掌管?

男人掙來的錢,到底應不應該交給女人來掌管?

男人掙來的錢,到底應不應該交給女人來掌管?

小潘·情感美文系列

01

秉承著“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生存原則,很多女人都會在婚後選擇放棄原有的工作,一心投入到家庭。而男人則需要比結婚之前更努力掙錢養家,自然而然,在家庭婚姻關係裡,男女分工就很明確了。這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就是,男人掙來的錢,到底應不應該交給女人來掌管?

有些人說錢要交給女人管才放心;也有些人說,夫妻應該實行財政自由化,各人管各人的,自己掙自己花。

但我相信,支持後面這一說法的男人們,這樣的做法大多是別有用心而已。在理財這方面,女人是有先天的優勢強於男人的,換而言之,大多數的女人比男人會過日子。而那些在婚後同意男人說的,財產獨立自由的女人,都是傻瓜。

小悅是獨生女,家是十八線小城市的普通家庭,去年小悅和相戀兩年的H結婚了,H家在農村,父母都是種地的農民。村裡人都說,H很爭氣,取了個城裡媳婦,但也不靠孃家人。的確是這樣的,H很努力,他自己創業開個小公司,公司剛起步,現在年收入有100萬左右。

婚後兩人買了房,現在生活也算是幸福的。小悅的工作就比較普通了,在一所私立幼兒園當老師,年收入也就5萬左右,也就才剛剛算是H的一個零頭。兩個人加起來的話,在這個城市裡,他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算是中上了,可小悅的日子卻依舊過得擰巴。

男人掙來的錢,到底應不應該交給女人來掌管?

02

原來,兩個人從談戀愛的時候開始,就是這樣"AA制"生活的,這樣也並沒有什麼不好,考慮到男生的經濟情況,小悅也是理解的。

沒想到的是,結婚之後,H的錢依舊不交給她保管。好幾次她都想和H說,要不要把錢交給她來管,又或者兩個人的工資都放在一起,用的話隨時都能拿,但是主要的財政大權還是歸小悅。可總是話到了嘴邊又說不出口。

到了後來,小悅懷孕了,沒辦法,辭掉了幼兒園的工作,在家養胎,自然也就沒有了收入來源,可H公司賺的錢,依舊自己攥得緊緊的。就連小悅去做檢查或者家裡的伙食開銷都是花的自己以前的工資錢。

有一次小悅實在忍不住了,就和H說,他們應該要商量一下,家裡財政大權的分配問題時,H說太忙,等有時間的,然後給了她10萬塊錢說是讓她想吃啥自己買。明眼人都知道,H的言外之意無非是,你要錢我可以給你,但是你想管我的錢,我就不會給了。

一直到後來,生產,孩子滿月,H都沒有再拿錢給她。而這在小悅眼裡,顯然是不正常的,甚至小悅都搞不明白,現在他的賬戶裡,到底是有多少錢。

為了能和H好好談談錢的問題,她撒謊對H說,自己的父親病了,要他拿40萬塊錢出來做手術,可是H卻告訴他,家裡的賬戶上只有10萬塊錢了,其他的錢全都給了自己老家的弟弟。

男人掙來的錢,到底應不應該交給女人來掌管?

03

小悅聽到這裡,腦袋一下就炸裂了,問他為什麼。他說,家裡弟弟要娶媳婦了,女方要彩禮還要房子車子,父親老了也沒什麼積蓄,全靠他這個哥哥了。於是主動給了弟弟200萬塊錢,100多萬買房,剩下的置辦婚禮和彩禮。聽到他的解釋,小悅簡直啞口無言。

小悅問他,為什麼不和自己商量,就私自把錢借給弟弟,而且是這麼多錢,H說,那是他自己掙得錢,借給自己家裡人,不需要和小悅商量。小悅問他索要財政大權,他說不可能,只會每個月定時給她一些錢,用於家裡開支。

商量無果,小悅也就放棄了。眼看著H的公司越來越好,可這似乎都與小悅無關,她依舊去幼兒園裡上班,拿著一個月4000多塊錢的工資,養活孩子和一家人。朋友都說她,老公都開公司了,她還出來上班受累,其實,心裡的苦只有她自己知道。

有人說,既然是夫妻了,就應該互相扶持相互體諒,不然還結這個婚幹嘛?金錢是婚姻關係裡必不可少的物質條件,俗話說的“貧賤夫妻百事哀”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可恰恰相反的是,有些夫妻哪怕有錢,日子也過得"哀"。

越有錢,越把錢看得重要,這樣的男人不少見。在他們眼裡,妻子女人永遠只會洗衣做飯,理財什麼的也只是添亂,有些男的甚至自私的以為,把家裡的財政大權歸於妻子,是不可信任的。

金錢就意味著自由、權利和地位,社會上是這樣,婚姻裡也是如此。一個女人在家庭裡是否有地位,就看手上是否掌握著家裡財政大權。

男人掙來的錢,到底應不應該交給女人來掌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