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朋友們,面對租客到現在還沒有交1月份的租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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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確定沒交租金的原因。要是資金確實緊張,可以商量著緩解一下,雙方根據自己的情況來,緩解1、2個月再一起交,現在這個情況也很合理。畢竟空出來暫時也很難租出去。

2、如果實在經營不下去,要退租,也可以商量,半個月時間清退房屋,這樣可以給對方一些空間,自己可以在網上發佈信息,再次出租。

3、如果出租的房以租還貸,不交租金的情況下影響還放貸,就按規定來,要收的滯納金還是要收的。

疫情期間,大公司都在裁員,更何況這種小買賣。大家互相理解,共建和諧房屋租賃市場。



煜爍


面對租客到現在還沒有交1月份的租金,該怎麼辦呢?小菜認為,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小菜分享下對這個問題的法律意見,供參考。

第一、疫情的法律定性

2月底以來,隨著疫情逐漸蔓延,疫情對租房合同負面影響逐漸顯現,出現租賃合同糾紛的事件開始抬頭。

有鑑於此,部分省市高級人民法院已經陸續出臺了本次疫情期間的審判指導意見,結合2003年非典期間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指導意見,就本次疫情而言,通常有兩種法律定性。

01、不可抗力

根據《合同法》規定,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是不可抗力。

國家住建部在2月26日的開復工通知中,也將本次疫情定性為不可抗力。

02、情勢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在《合同法》解釋中規定,合同簽署後,在正常履行中,出現了當事人雙方都不能預見的情況變化,這個變化又不是雙方的原則造成的,合同繼續履行的話,會對其中一方明顯不公平,這種情況下,吃虧的一方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03、兩種制度的立法目的

不可抗力的法律規定,要解決的是合同違約責任分擔的問題。也就是說,在合同履行中,因為遭遇了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或者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援引不可抗力規定,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或者解除合同。

情勢變更的法律規定,要解決的是合同履行公平性問題。也就是說,按照正常情況下籤署的合同,在遭遇客觀情況變化後,再按照原來的合同履行,會出現不公平,造成一方嚴重吃虧,這時就可以援引情勢變更規定,基於公平原則,請求法院強行變更合同內容,或者終止合同。

第二、怎麼看待租客到現在還不交1月份的房租?

小菜在這裡不講道德層面的問題,只分享法律意見,只分享各級法院的審批指導意見和今年2、3月以來的審判案例。

01、租房區分民用和商用

(1)商用

也可以說經營用途的租房。

比如,租個商鋪開理髮店。疫情期間,國家採取了甲類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措施,部分地方施行封閉式管理,人員流動性少,大家都儘量不“接觸”!

在這種背景下,商鋪租戶生意冷清,醫藥店、蔬果店除外,受到了明顯的衝擊,在這種背景下,如果再按照正常市場行情下的合同約定去繳納租金,對租戶就有些不公平。

從重慶高院、山東高院、安徽高院的審判案例分享看,可援引“不可抗力”條款申請租金延期或減免部分租金。從小菜個人對法律的理解看,援引“情勢變更”原則會更準確一些。

(2)民用

在民用領域,也要分兩種情況進行分析。

①對房屋的使用有障礙

有些小區出於疫情防控的需要,實行粗暴的“一律勸返”模式,出發點是好的,但影響了租戶對租住房屋的正常使用。

遭遇這種情況,租客可以請房東出面協調,如房東不能協調,不願協調,並不能解決租客使用房屋的障礙,租客可援引“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原則,申請減免租金或終止合同,還是那句話,具體案件具體分析,無統一定論。

②對房屋的使用沒有障礙

多數小區的物業採取的防控措施都是合理的,並沒有影響到租客對房屋的正常使用。

也就是說,租客對房屋的使用沒有障礙,跟往常一樣,也就是沒有租賃損失。既然沒有損失,也就無權要求減免租金或者終止合同。

02、如何看待你的合同?

通過上面的分析,民用和商用用途不同,在疫情期間對租賃問題的處理是有差別的。

(1)商用看行業

如果你租出去的是商鋪,租客到現在還沒有付1月份的租金,那小菜認為,最好還是主動聯繫協商租金。當然,如果要減免房租的話,要注意看經營的行業。

疫情期間經營餐飲、理髮店、旅遊等行業受到的衝擊很大,而像醫藥、口罩、資金借貸之類的行業生意是挺好的。

也就是說,租客商用,他的行業確實受到了損失,協商減免租金是可以的;而如果他經營的行業在疫情期間不但沒受影響,還賺了一筆,那就沒必要減免租金。

(2)民用看使用障礙

如果你租出去的是住房,租客在居住和使用房屋上沒有障礙,既沒有物業層面的障礙,也沒有房東層面的障礙,社區也沒有干涉租客居住和使用房屋。

那租客不交租金就是違約行為。當然,租賃住房做民宿、酒店、客棧之類的,小菜把它歸入到商用領域。

如果你租出去的是住房,租客有使用障礙,你應當及時協調,解決租客的難題,並適當減免租金為宜。

第三、疫情期間,出現租賃糾紛怎麼辦?

結合03年非典期間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上升的經驗,從部分省市高院已陸續分享審批指導意見和審批案例看,法院已經做好了應對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審判、調解的準備。

01、協商

出現疫情事件,大家都受到了損失,不僅租客,房東照樣會受到損失,除了醫藥、口罩、資金借貸之類的行業受益外,其他行業基本都受害。

根據法律規定,結合具體案例,一般來說,有損害、有障礙,可以請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無損害、無障礙,不得提出非分要求。

基於對法律的理解和尊重客觀事實出發,雙方坐下來理一理,協商解決是省時省力的辦法。

02、調解

雙方無法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有條件的,可以請求物業公司、居委會、村委會調解,這些組織的調解不具備強制執行效力,調解完畢後,雙方當事人自覺履行。

如果履行不到位的,或者不願意履行的,雙方都可以訴訟解決。

03、訴訟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究竟誰才是權威?

到法院見分曉,專治各種不服。

提起訴訟是最有效的,法院審判也是合法、公平的,法院判決後,還有司法權力作為後盾,保障判決執行。

全文結論:

01、租客到現在還沒交1月份的租金,如果只是普通的居住租賃,小區也沒有干涉租客的使用,你也沒有干涉租客的使用,那租客的行為很可能就是違約行為。

先催告交租,經催告仍不交租的,也不主動協商交租的,租賃合同有約定,按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也無法協商的,直接訴訟!

02、租客如果是商用(含民宿之類的),確實經營困難,按照最近法院的判例和審判指導意見看,減免租金或延緩交租的概率很大。


房壇法菜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1、先禮後兵。通過電話、信息等渠道,告知他已經預期,並說明你的不易(我相信你也不容易),這種時期每個人都有難處,在這種情況下,更要有契約精神。如果對方不認,那就嚴肅告訴,根據合同條款相關約定的,彼此應當承擔的責任。

2、我相信通過以上方法應該應該解決,除非他想被起訴。

希望能幫到你。


雲芸看客


現在疫情期間,大家都困難,絕對不允許,租客對房東業主實行道德綁架,免租是人情,不免租是道理。

適當催一下租客交租,實在沒有錢的,暫時可以答覆落實,什麼時候交?但是絕對不許允賴皮。

租客有錢可以自己買房做房東,深圳房子也不貴,7-8折豪宅筍盤很多,零首付的都有……

[玫瑰][玫瑰][玫瑰][玫瑰]


深圳樓市筍盤資訊


房東沒有義務為租客免房租!

你可以先跟租客協商,協商未果可以適當降一點房租,實在不行,你可以按照租賃合同強制執行。

疫情期間房東租客都不容易,但這不是免房租的理由,就像你看到街頭乞丐,你可以選擇給錢或者不給[靈光一閃]


無錫房產小李


疫情期間大家都有困難,本人建議具體看看他到底啥原因,更具情況雙方好好商量。心存感恩,社會才更有愛!這個疫情不管是房東還是房客都是受害者!大家一同努力共同度過難關!


偉1121


直接跟租客打電話,我免不起,我要吃飯,如果你不租。把剩餘的押金退給你,我今天就是這樣的。


160過彎有點飄


大家好,我也是因為疫情鬧的,在老家還沒外出,一月份的房租也還沒付,和房東說的下去了在去付房租,房東說好,因為疫情的情況,很多人還沒有外出,個人覺得你和房東溝通好就行,


深圳地產經紀人


說起這就傷心。租我家房子的,我同意免了2月份半個月的房租,可是對方就是賴著一分也不交,只交了3月份的房租!哎!


那年那月那味道


近期租賃的糾紛會比較多,受疫情影響,商業不景氣,外地返程受各種影響,大家也要多多包涵,彼此退一步,但也不能無理取鬧,積極協商解決吧,花開時,一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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