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榆樹市人民檢察院 提前介入第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榆樹市人民檢察院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省、市院工作要求,積極主動履行檢察職能,依法從嚴從快懲治各類涉疫情刑事犯罪,為全力打贏榆樹疫情防控阻擊戰、守護榆樹抗“疫”的一方淨土積極貢獻檢察力量。

榆樹市人民檢察院 提前介入第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2020年2月27日,榆樹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提前介入第一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該案系榆樹市公安局正陽派出所破獲的以售賣口罩為名進行的電信詐騙案件。

2020年2月23日,榆樹市公安局正陽派出所民警接到李某報警稱:自己於2020年1月30日,在網上購買9680元的口罩,到2020年2月23日未收到貨也未收到退款,懷疑自己被電信詐騙。該案迅速被公安機關偵破。

榆樹市人民檢察院 提前介入第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接到偵查機關案情通報後,榆樹市人民檢察院陳鋼副檢察長立即指派第一檢察部主任郭光宏依法提前介入偵查活動,於2月27日晚,郭光宏主任加班加點閱卷,並與28日一早聽取了偵查機關的辦案經過,和詳細的案情介紹後,並根據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以起訴的標準,針對案件定性、關鍵證據收集、嫌疑人供述固定、證人證言調取等方面,對偵查機關提出了針對性意見和繼續偵查方向,力爭從源頭上提高辦案質量。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偵查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榆樹市人民檢察院將對案件偵辦進展予以密切關注,確保案件依法從快辦理。


榆樹市人民檢察院 提前介入第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疫情發生以來,榆樹市人民檢察院指定專人與公安機關溝通,第一時間掌握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與疫情有關的刑事案件,圍繞事實認定、證據收集、法律適用等引導偵查取證,努力把問題解決在偵查環節,加快案件辦理速度,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榆樹市人民檢察院 提前介入第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供稿:榆樹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