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 廣東出臺新規:鐵路旅客不得“霸座”

條例規定,有關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依法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據新華社電 鐵路旅客乘車不對號入座、強佔他人座位的行為將有法律“緊箍咒”。近日,《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已經立法程序通過,條例明確規定,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

乘客乘坐高鐵或火車,強佔他人座位究竟是法律問題還是道德問題,一直受社會關注和爭議。此次《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條文中對旅客的相關乘車秩序進行了明確。

條例規定,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車票實名購買、查驗制度,並公開紙質、電子車票的使用規則。無有效車票、車票所記載身份信息與本人真實身份信息不符的,鐵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

條例還規定,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鐵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對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以及嚴重違反鐵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失信行為進行記錄,並按照規定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有關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依法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記者還注意到,針對近年來出現的一些與鐵路安全相關的新事物,條例也進行了相關規定。比如禁止在鐵路線路上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

該條例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 盤點

近期“霸座”事件頻發

●8月21日,在從濟南西站開往北京的G334次高速動車組列車上,一男子霸佔別人的座位,還對前來勸阻的乘務員表示“自己有病”。8月24日,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公司表示,孫某被處治安罰款200元,並在一定期限內被限制購票乘坐火車(包括普通旅客列車與動車組列車)。

●9月19日,網傳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次列車上一女乘客“霸座”視頻。視頻中女乘客所購車票是靠過道座位,卻執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列車工作人員與其反覆溝通請她坐回車票對應座位,但女乘客堅持拒絕並稱自己沒有坐錯座位。20日,衡陽鐵路公安處對女乘客周某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9月17日,上海虹橋開往成都東的D353次列車上,一位60多歲的大媽買的是無座票,卻坐在他人的座位上遲遲不肯讓。列車長勸了好久也沒辦法,當時整個車廂的旅客都在指責大媽的“霸座”行為。這位霸座大媽反問“年輕人站半小時咋了”,還稱“年輕人就應該被‘教育教育’”。

據公開報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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