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冒充交警招搖撞騙 一男子被判刑七年

身著制式警服,佩戴警銜、警號等標誌符號,並在路上執勤,咋一看還真以為交警,其實漆某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冒牌貨”。3月27日,被告人漆某被永定區人民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2月,被告人漆某從網上購買了人民警察警服、警號及警銜後,經常身著該制式警服,並聲稱可以給他人辦理機動車駕駛證、購買交警部門處理車輛、消除機動車違章扣分、選取機動車號牌、辦理導遊證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至2018年6月被抓獲時,漆某共騙取被害人庹某等22人294 487元。庭審中,被告人漆某對上述犯罪事實無異議。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漆某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的身份,騙取他人錢財,損害了人民警察形象和公共威信,以及公民的合法權益,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漆某冒充人民警察的身份招搖撞騙,依法應從重處罰,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法官提醒廣大群眾: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牟取非法利益,嚴重損害國家機關公信力,造成極壞社會影響,大家要提高警惕,擦亮雙眼,以免上當受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