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9 彩禮是女方個人財產嗎?哪些情況女方必須退回彩禮?

彩禮錢通常指的是男方或男方父母在婚前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帶有以促成雙方結婚為目的贈予性質,那麼彩禮是女方個人財產嗎?哪些情況女方必須退回彩禮?

彩禮是女方個人財產嗎?哪些情況女方必須退回彩禮?

一、彩禮是女方個人財產嗎

很多人都以為彩禮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實則不然。彩禮錢通常指的是男方或男方父母在婚前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帶有以促成雙方結婚為目的贈予性質,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實際上,在日常生活中,男女雙方結婚之後,女方的彩禮錢往往都慢慢花在了家庭的日常開銷上,很多男士就覺得彩禮本就應該是一起用的,女方要是不拿出來,反而是女方的不是了。

二、哪些情況女方必須退回彩禮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明確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就是說兩個人可能已經訂婚或者已經舉辦了婚禮,但還沒有領證,這個時候兩個人感情不和決定分開,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如果彩禮已經在雙方過日子的時候花掉了,男方只能就還剩下的彩禮主張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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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雙方雖然領證,但自始至終沒在一起居住生活,後兩人辦理離婚,這個時候男方有權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雙方已經領取結婚證,也的確在一起共同生活過,後兩人感情不和辦理了離婚。如果因為婚前給彩禮導致男方或者男方父母生活困難(有時候彩禮可能是男方父母從親戚朋友那裡借的錢),那男方或者男方父母有權在雙方離婚後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注: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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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哪些情況不予返還彩禮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

以上就是惠農網小編整理的關於彩禮的一些知識,如果雙方結婚,那麼彩禮這種贈與行為是有效的,自然彩禮錢也應歸受贈人所有。同時,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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