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 兩人秦嶺盜伐樹木被判拘役

兩男子非法在秦嶺山盜伐樹,非法所得不足兩千元。因盜伐林木罪,徐某、熊某二人被西安市長安區法院判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

2016年5月,徐某在熊某家吃飯喝酒過程中,熊某提議去秦嶺山裡伐點樹賣錢,徐某表示同意。兩人商議由徐某先去聯繫運輸的人,後徐某找到有車輛的陳某,讓陳某將所盜伐的木料運出找買主賣掉後,獲利三人分配,陳某也表示同意。

第二天,徐某、熊某兩人各自騎摩托車進入國有林苗條溝(又名橡子溝)山場尋找能製作枋板的樹木。隨後,兩人共在橡子溝山場砍伐鐵杉3棵、雜木2棵,截筒解板,加工成枋墩(連體枋板,也稱枋楞)5個。之後,陳某駕駛自己的麵包車將木材拉運到周至縣木材市場,以2800元出售。徐某、熊某各分得1100元,陳某分得600元。

由於上次伐樹嚐到甜頭,過一段時間後,熊某與徐某又商量去山裡找樹木弄枋板。隨後,徐某到陳某經營的菜店告訴陳某,他要和熊某再次盜伐林木,並讓陳某運輸銷售,陳某表示同意。同年6月26日,徐某、熊某潛入到國有林苗條溝山場砍伐鐵杉4棵、雜木1棵並藏了起來。7月4日晚,徐某、熊某乘坐陳某駕駛的麵包車來到橡子溝口藏枋墩的地點,三人正在將木材往車裡裝的時候被路過的群眾發現,徐某、熊某、陳某因怕被人發現,將裝上車的枋墩卸下丟棄在路邊後逃離現場。 隨後,群眾報警,警方經過調查將徐某、熊某、陳某三人抓獲。

經鑑定,熊某、陳某所盜伐林木的樹種共7棵鐵杉和3棵雜木,兩人共盜伐林木7.2421立方米。

法院認為,被告人熊某、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未經允許,盜伐國有林木共計7.2421立方米,數量較大,其行為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應當以盜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相關法律,熊某、陳某各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並對熊某及陳某各自非法所得1100元、600元以及作案麵包車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徐某另案處理。 實習記者 王娜 華商報記者 張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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