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捂死女店主嫌疑人家長道歉,沒管教好孩子是我們的責任。你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三國英雄曹操


如果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干嘛?曾經在某部連續劇裡出現的這一句備受爭議的臺詞,在經歷了多年之後,似乎越讀越覺得有道理,或者反過來說,沒有嚴厲的制裁,又如何規範一些法盲的行為呢?

3月29號發生的這起案件,著實令人痛心,僅僅因為手頭緊和臨時起意,就直接葬送了四個家庭的幸福,受害人也是死亡的女店主是家裡唯一的頂樑柱,借錢經營的店面用來撫養自己的孩子和體弱多病的丈夫,但隨著慘案的發生,本來略有起色的一家三口重新跌落到了谷底,尚未成年的孩子,又如何面對自己的親生母親被三個同齡的孩子殺害,又如何在瞬間變成單親家庭的環境中繼續生活下去呢?



受害人的家庭談不上富裕,但至少過的穩定溫馨,事實上社會中的大部分家庭都是過著這樣的生活,而這一切的穩定更需要一個穩定的社會秩序來維護,如果隨便哪個成員憑藉自己的個人喜好就想破壞這樣的秩序和平衡,這觸犯的不僅僅是法律,更會傷害更多家庭的幸福,讓人痛心的事在這起案件中,破壞秩序平衡的竟然是三個未成年人。

三個還未成年的未成年人,年齡最大的竟然還是女性,三個本應該在校園接受正規教育的孩子,不但失去了父母正常的管教,反而為了並不起眼的金錢而選擇殺人,道德何在?最起碼的人性又何在?在很早之前,“小孩子不懂事”這句話就經常出現在大人的口中,似乎在某些人的概念裡,“小孩子”成了可以為所欲為的理由,更有一個備受爭議的保護法在持續提供這樣的保護,可恰恰就在保護之下,往往卻能發生比成年犯罪還要兇殘的事件,未成年人,難道真的就可以成為違法犯罪的理由?



在案發過後,其中一個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選擇了公開道歉,作為一個旁觀者,我們可以接受犯罪分子父母的做法,但同樣也作為一個旁觀者,也不禁想質問一句:在你們尚且健在的情況下,還能教育培養出這樣一個孩子,並毀掉了其他家庭的幸福,你們不覺得慚愧嗎?你們造就生養了一個孩子,卻毀掉了另一個家庭成員的性命,一個道歉可以表達你們的態度,可又能挽救什麼?

幾個未成年人,為了為數不多的零用錢竟然選擇殺人,筆者實在是無法判定他們究竟缺失的是教育,還是在自己的家庭中連最起碼的生存都難以保障,以至於為了這點錢而選擇下死手,但可以肯定的是,為了一己私慾,他們已經丟失了最起碼的人性,這個本來應該是人類最基本的素質,在他們那裡反倒成為了奢侈!也許對未成年人的從輕處理,根本不足以形成真正的震懾!


遼寧資深球迷


首先看到這種事情,我第一感覺就是感到憤怒,其次就是感到不寒而慄,三個十幾歲的孩子怎麼能做出這麼殘忍的事情,而且他們怎麼能下的去手,就我本人而言,讓我殺只雞我都會不忍下手,何況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雖然事情已經發生了,但是我們大家還是要反思一下,究竟是什麼原因造就了這三個小惡魔,為了避免再次的不幸,我們都要從中總結經驗。



據我所知,這三名孩子都是輟學在家無所事事,而且其中兩名孩子還是情侶關係,為什麼十四五歲的孩子會輟學還早戀,早戀這事孩子的父母都是知道的,但是他們並沒有從中阻攔,所以發生這起悲劇和孩子父母是脫不了關係的,這也直接的反應了,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孩子和父母的良好教育是脫不了關係的,雖然最後孩子父母都是寫信誠懇道歉,而且會盡最大能力賠付死者家屬,但是那有什麼用呢?人都死了,說的再好也是等於零,所以我們都要深刻的反思,以後應該怎麼教育好孩子,不能溺愛放縱,也不能為了賺錢對孩子不管不顧,其中的度還是需要自己個人把持。




最後我在說一句,反正人已經死了,就算再追究人死也不能復生,他們畢竟還是孩子,也不是很懂事,而且還很年輕,我們應該給他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槍斃吧,記住下輩子一定要做一個好人”,最後一句屬於玩笑,不要介意。


蕭小白1


這種事情,僅僅由父母承擔責任就夠了嗎?三個孩子所在的學校,以及他們曾經的老師,難道就可以置身事外嗎?難道他們不應該為自己教出了三個殺人犯,而感覺到自責、羞愧嗎?



如果學校不對學生的失德、犯法行為負有任何責任,那麼,我們當下的學校教育,主要為孩子的哪些方面負責呢?僅僅只為他們的學習成績負責就夠了嗎?

如果,學校只對孩子的學習成績負責,那麼,在這種學校教育之下,教出一群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和殺人犯,就不足為怪了!

不可否認,家庭以及父母對於孩子的成長,起著極大的影響。但是,在分工日益精細的當今社會,學校才是教育的中流砥柱!而作為為社會培養人才的機構,首先注重的應該是“育人”,而不是“育才”。

只是,當下的學校教育,功利主義盛行,在“育人”與“育才”方面本末倒置。這才是近年來,各種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層出不窮的根本原因!


姜丁粽子


不管許多人分析頭頭是道,我認為就是法律對未成年人懲罰輕了,十歲以上只要致人死亡就死刑,就不會出現這麼多問題了!

現在的孩子,即使再窮再沒有人管也不是殺人越貨的理由,一些媒介和知識讓他們知道了殺人不會死刑,甚至教育一下就完事了,因此才讓他們如此大膽妄為,不要把這樣的孩子當做可憐,他們本身也不是有出息之輩,也不是什麼好貨,從小看到老。

法律懲罰加嚴了之後家長也自會注意管教孩子,孩子自己也會約束自己,只養不教育的混蛋父母你們應該醒醒了!你們的不負責任是損人不利已的源頭,甚至我想未成年孩子犯法,父母牽涉入刑,才能引起每個家庭的教育重視,孩子是國家的未來,家庭的基本守法教育是一個人成長的基礎!


陳庚子


1、三個殺人犯未成年,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未成年人的同時也保護了未成年罪犯,所以他們三個不會有太大的懲罰,很大可能是緩刑,勞改都不好說。

2、三個殺人犯監護人道歉,沒提賠償的事宜,因為是未成年人犯罪,所以不需要積極賠償得到諒解來減輕刑事判罰,也可能是三個人家庭情況也不太好,所以受害人家屬得不到多少物質上的補償。

3、善後事宜,犯罪的起因是孩子沒教好、窮、不把人命當回事殺害了被害者;大家反思父母家庭學校社會的責任,但是實際上這些問題很難改正。被害者家庭有幾個人同情的,未成年人犯罪真的值得保護嗎?對未成年的犯罪行為減輕量刑我們都是支持的,但是未成年人的一些惡性犯罪行為一直的挑戰我們的道德底線。

怎麼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真正做好基礎教育,以及被害人家庭的社會援助才是我們應該深思的重點所在。


不要輕易放棄你的夢


經常看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報道,最後結果都是不了了之;死的只能白死,罪犯照樣吃喝拉撒一切如常。

——這一切都源於《未成年人保護法》!

本來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而設立的法律,現在成了未成年人為非作歹的保護傘。

未成年人為什麼要保護?

因為他們的心智還不健全,體格還不健全,容易被欺侮;但現在大家看看那些小學生,有幾個長得瘦弱矮小的,除了一臉稚氣外,活脫脫一個成年人模樣,如果操起刀殺人,活脫脫一個劊子手!

現在的未成年人還需要保護嗎

未成年人犯了一般性錯誤,批評教育一下就算過去了;犯了殺人這樣大的罪,也輕描淡寫地翻過去,這不是在保護未成年人,簡直是在縱容未成年人無法無天!

如此下去,整個社會最應該預防的是未成年人,一旦被未成年人侵犯了,維權都沒處維,只能自認倒黴!

未成年人犯罪要一視同仁

只有把未成年人犯罪當作普通犯罪一樣處理,才能根絕未成年犯罪現象;家長賠償經濟損失,未成年人由監獄負責教育;殺人了也理當償命,這樣的人留在世上也是一個禍害!


教育匠人


未成年罪犯保護法,本意是保護未成年人不受成年人傷害的法律,結果現在變成一部讓18歲以下的罪犯可以放心大膽的殺人強姦搶劫綁架而絲毫不用擔心收到任何懲罰的奇怪法律…


鎮南少將


這個問題其實主要是有三個原因,首要問題是整個社會的責任,整個社會的三觀不正帶壞了孩子,在現在的社會由於金錢至上使得人沒了應有的是非感。我上大學的時候,我們學校隔壁有一所附屬中專,這些中專的學生也就是15~6歲的樣子,由於他們跟我們同一個食堂吃飯,我們瞭解到他們大部分是本地人,家境也都不錯,反正學校周圍高檔的餐飲店主要客戶都是他們(中專有校服),可是呢,沿途的公交車司機卻非常討厭他們,因為他們老是逃票,因為一群人上車司機沒法分辨而他們也沒有這個自覺性,他們缺錢嗎?不是!他們就是想佔個小便宜而已。整個社會性的佔便宜讓他們覺得佔便宜就是賺到的(比如各種xxx事)。

第二個原因是學校問題,我自己上中學時候我們學校有校霸,每天會到學校裡去搶錢打學生。他們往往幾個高年級學生一夥,然後在上課前到低年級教室裡去搜羅錢財,不給錢就打。有人把這些事告訴了老師,但是結果就是老師把這些所謂的高年級學生叫去辦公室問一下後不了了之,然後這個報告老師的學生放學後又被打一頓,而且是狠狠的毒打併且被威脅不能告訴老師家長!我覺得呢,學校老師在這些事件裡就是個推手,他們自己就是個沒踏入社會的大孩子,完全沒有一點點社會經驗。像這種事除了沒有起到對受害孩子應有的防護責任外,還縱容了校霸的誕生。比如題主所說的這三個學生,他們敢惡膽殺人是因為他們在小偷小摸階段沒有被制止,最終縱容養肥了他們的惡膽。

第三個是原生家庭的教育問題。這是一種惡性循環,這些孩子的家長本來也是上一代社會的無是非產物,他們自己腦袋裡就沒有是非感,所以教出來的孩子也沒有所謂的是非感。

總之,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不適用於現代社會了。未成年人可以不入死刑,但是應該把這些犯人投入監獄,至少也應該把他們跟社會隔離起來,這對他們自己對社會其他人都是一種好處。


優己


事情已經發生了,再多的責備、謾罵,已經無濟於事,這件事情,更多的是,希望事件能夠引起社會、家庭和學校的關注,如何讓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有一個正確的三觀和良好的心智,比他們有沒有出息,更重要。

縱觀案件,捂死女店主的三個孩子,最小14歲,最大16歲,還達不到18歲,16歲為女孩,他們有一定個共性,那就是,父母長期疏於管理,在外面打工,不聞不問,把孩子交給年邁的爺爺奶奶照顧,而年紀大了的爺爺奶奶,也沒有那個時間、精力去管教孩子,正是孩子們遠離父母,脫離父母的監督和管理,更沒有父母的正確教育,以及父母長期不在身邊,缺父母的愛,導致孩子的三觀出現了問題。

家庭教育,是孩子的第一責任人,如果父母致負責生孩子,而不管孩子,如此,則是害了孩子,如此,還不如不要孩子,如果父母長時間不再孩子跟前,放任自流,這樣的孩子,長大了,就容易走上歪門邪道,違法犯罪道路,因為,小時候,缺乏引路人,在他三觀樹立時期,沒有一個最親近的人,引導他、教育他,導致偏離了人生的正常軌道,最終導致殺人越貨,犯下如此罪行。

這些魔鬼一般的孩子,能夠走到今天,父母的監管缺失,是主要原因,不良社會影響,以及學校沒有起到正確的教育(如果學生的問題,反映給你家長,加強管理,是不是可以避免?學校做了嗎),最終導致這樣的悲劇發生。

道歉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事件折射出來的更多社會問題,去反思,並如果預防和杜絕此類悲劇再次發生,才是作為父母,或者學校和社會應該反思,並吸取教訓,做好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從根源上去制止,才是重中之重。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不用說,這件事又是不了了之。 以前未成年人犯罪都還有少教所,現在竟然殺了人連關都不用關了,這社會到底是幹什麼了。現在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是因為心智不成熟,完全是因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所以有恃無恐。因為他們知道,少至偷竊傷人,大至殺人,他們完全不需要負責任,所以他們不但會傷害他們,連自己的家人也會殺害,而事實上太多人因為這些殺了人沒有判刑的未成年人為榜樣而一再出現未成年人殺人傷人的情況了,為什麼仍然沒有引起社會的注意。

其實只要做一件事,這些事情立馬就能消失九成以上,未成年人犯罪與成年人同處,不會再有未成年人犯罪,而如果你覺得過重,那就減刑吧,未成年人犯罪殺人,判20年,對他們都會的震懾作用,但現在是什麼?現在是免罪,殺了人,用不了多久就放出來,還是一條好漢,這真是社會的悲哀,這讓廣大的守法市民怎樣安心讓自己的孩子走進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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