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口罩成為奇缺物品,但一些不法之徒竟然趁著防護物資緊缺的嚴峻形勢,抓住人們的恐慌心理,以銷售口罩為名實施詐騙。
疫情期間,長洲區發生兩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件,長洲區檢察院得知後馬上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檢察機關在這種特殊時刻,對大發國難之財的犯罪行為堅決予以嚴厲打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梧州市長洲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許榮如是說。
長洲區檢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後,與偵查人員同步瞭解案件情況,特別就調取雙方微信聊天、轉賬記錄等方面的證據固定、取證程序提出偵查意見,從嚴把握證據標準,為下一步案件辦理夯實基礎。
由於提前介入及時,證據鏈條完整充分,公安機關分別於2月26日、27日將兩起案件移送長洲區檢察院審查批捕。該院馬上啟動涉疫案件快捕快訴辦理程序,於當天對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做出批捕決定,實現了當天受理、當天批捕的良好效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經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鄭某某在疫情期間曾因購買口罩被詐騙,後來自己因賭博缺錢用,遂萌發以同樣方式實施詐騙賺錢的念頭。2020年1月30日至2月8日,鄭某通過微信朋友圈虛構其有防護口罩出售的事實,騙取被害人支付購買防護口罩款,先後詐騙6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兩萬餘元。另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黃某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口罩緊缺之機,在其沒有口罩現貨和貨源的情況下,於2020年2月13日至14日,以銷售口罩為名通過微信三次騙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幣三千多元。
目前,黃某某詐騙一案已於3月2日移送長洲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繼續開通“快速通道”,於當天完成審查,依法提起公訴,再次為涉疫情物資案件的辦理啟動“加速度”。另一起案件正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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