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 26歲出納砸錢千萬打賞女“主播”

林某今年26歲,在上海一家裝修公司做出納。2017年年初,林某在“一直播”平臺上喜歡上了一位人美聲甜、唱校園民歌的女主播,開始給她打賞禮物。直播平臺不定期舉辦各種“打榜”比賽,林某希望自己喜歡的主播排名靠前,於是省吃儉用將大把的錢往直播平臺砸。她起初用的是自己的錢,然而隨著打賞的金額越來越高,每個月的工資已不足以支撐毫無節制地打賞,她逐漸動起了挪用公司錢款的歪腦筋。


26歲出納砸錢千萬打賞女“主播”

憑藉著自己平時工作能夠接觸公司財務的便利,林某開始向公司“小金庫”伸出黑手。她先使用自己保管的U盾制單,後趁會計不在的時候私自拿會計放在抽屜裡的U盾進行審核出錢,將公司賬戶的錢轉入個人銀行賬戶。一次又一次地挪用公司錢款在“一直播”、“花椒直播”等直播平臺給喜歡的主播打賞。她原本計劃先“借用”公司的錢,日後有錢再補上,沒想到窟窿越挖越大,小額逐漸累積成鉅額,不知不覺就挪用了1000多萬元。
26歲出納砸錢千萬打賞女“主播”


林某意識到自己已經無力還款,她竟選擇再次挪用近700萬元用於理財和炒股,希望能賺錢將窟窿補上。2017年12月,公司領導發現林某挪用了公款,便找林某談話,要求她將挪用的錢款補上。林某知道行跡敗露,也不再寄希望於股票賺錢,將股票賬戶內的錢款悉數轉出還給了公司。然而,打賞用掉的1000萬不是小數目,林某無力償還。
26歲出納砸錢千萬打賞女“主播”

經公安機關初步調查,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間,林某利用職務之便擅自挪用公司銀行賬戶資金1900餘萬元人民幣,及其管理的保險箱內現金134萬元人民幣,均未在公司財務賬面作記載,至案發尚有900萬餘元人民幣無力歸還公司。林某到案後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稱挪用的上述公司資金中,有670萬元人民幣被其用於個人炒股及理財,其餘錢款均被其用於打賞網絡直播平臺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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