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邵陽縣接待中心引導大家釐清容錯與“鬆綁”的關係

(通訊員 黃又生 吳小飛)“容錯糾錯,並不等於給紀律鬆綁,也不是允許你知錯犯錯。明知故犯,是照樣要被追責的,請大家認清兩者的關係。”7月24日上午,邵陽縣機關事務局的中心召開短會,學習《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精神。要求全體人員,釐清容錯與“鬆綁”的辯證關係,深刻理解習總書記關於“三個區分開來”的真正內涵。

針對當前有個別幹部認為,容錯就是容許一切錯誤發生,而“鬆綁”就是要對一切錯事放行的片面理解,該中心未雨綢繆,及時打好“防疫針”。

在當天的學習中,該中心主任解讀了《意見》。並指出,容錯是有前提和底線的,不是什麼錯都能容的。它是“寬容幹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對該容的大膽容錯,不該容的堅決不容”。故不能胡幹蠻幹,更不能打著幹事旗號,幹違規違紀的事。要認清寬容不是縱容,保護也不是庇護,防止把出錯容錯當成一個“大籮筐”,把明令禁止的我行我素、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一股腦兒往裡裝。

學習要求,堅持在依紀依法的前提下容錯,劃定可容的“邊線”“弧線”和堅決不容的“紅線”“底線”,合理界定容與不容的“座標點”“路線圖”。要堅守“底線”不動搖,絕不能“一干容百醜”,打“擦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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