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 一審判了!操縱市場獲利4億的羅山東團伙難逃“牢獄之災”

日前,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法院”)對羅山東團伙相互配合、有組織實施操縱證券市場案進行宣判。此前該操縱團伙遭公安抓捕43人,而一審被判刑的有31人。

法院判決顯示,操縱證券市場罪一審判決被告人羅山東、龔世威分別5年6個月和5年3個月有期徒刑,對其餘29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5年6個月不等,部分犯罪情節相對較輕並認罪認罰的被告人適用緩刑。

2020年開年,證監會首場發佈會宣佈了一起重大操縱市場案,操縱股票8只、獲利金額達4億,操縱團伙遭公安抓捕43人,12個非法操盤窩點被搗毀。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全國首例以持倉量交易量標準立案追訴的操縱證券市場案,配資中介首次因明知操縱仍提供配資行為被刑事追責。

法院方面透露了該案更多細節,2018年6月,根據交易所發現的多隻股票異動線索,公安部經偵局會同證監會稽查局,聯合部署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和有關稽查單位共同開展研判,通過對涉及的交易、資金等數據開展全方位分析,全面摸清了涉嫌操縱賬戶和實際控制人、團伙架構、作案手法。2018年底,公安部經偵局和證監會稽查局組織280餘名民警和30餘名稽查人員在7省市同步開展聯合行動,一舉打掉了羅山東、龔世威等3個犯罪團伙。

此次案件中,操縱股價的團伙具有公司化操縱特徵,不僅有負責操縱的主謀,有財務人員、操盤人員、風控人員,甚至還設立了“保安部”,專門清算債務,應付債主。對操盤手也有專門的“人力資源”培養體系,有專門的機制招聘和培訓操盤手。

主犯羅山東主要負責股票賬戶的操作,指揮集中買入、賣出。同夥龔世威主要負責提供配資,同時也參與操縱交易。賀志華擔當股市“黑嘴”的角色,負責推薦股票,吸引散戶買入。

經查,2016年12月至案發,羅山東團伙、龔世威團伙單獨、聯合或夥同其他被告人,集中資金、持股優勢,通過連續交易、對倒等方式操縱證券市場,利用400多個賬戶惡意操縱8只股票,獲利達4億餘元,給廣大股民帶來極大損失。

除了操縱市場,羅山東團伙還設計內幕交易、私刻國家機關印章,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私刻公司、企業印章,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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