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上班族必看!因疫情影響上班了怎麼辦?佛山人社部門這樣說…

上班族必看!因疫情影響上班了怎麼辦?佛山人社部門這樣說…

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回單位上班怎麼辦?

被隔離了工資怎麼算?

痊癒出院找工作會被歧視嗎?

官方回應來啦!

上班族必看!因疫情影响上班了怎么办?佛山人社部门这样说…

1月30日,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提到,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回復工的職工,經與職工協商一致,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具體通知如下: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禪城、南海、高明、三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順德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積極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維護因疫情被隔離或未及時返回復工人員的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維護我市勞動關係和諧穩定,依據人社部及省人社廳相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區要落實屬地責任,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擔當,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加大勞動關係風險預測預警力度。結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強對用工密集、人員流動性大的企業用工監測,有效防範和處置突發情況。開闢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綠色通道,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二、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隔離治療期間、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期間,不計入醫療期。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隔離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三、隔離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或者

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職工需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按照國家規定享有醫療期。醫療期內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有關人事管理制度執行。

四、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回復工的職工,經與職工協商一致,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帶薪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按照不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基本生活費。執行工作任務的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回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五、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確因疫情防控或職工無法按期返回等原因停工限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按照《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或生活費。

六、指導企業做好從湖北地區或途經湖北地區返回復工人員的核查工作,科學宣傳疫情防護知識,指導近期從湖北地區或途經湖北地區返回復工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加強健康管理,有必要可要求勞動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隔離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勞動者應依法予以配合。在醫學隔離觀察期滿經確診無風險的,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復工。疫情結束以後,各企業不得在招聘條件中設置針對上述人員的歧視性條款。

七、引導受疫情影響的當事人通過粵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請先行調解,通過電話調解、在線視頻調解等非接觸即時溝通方式,異地化解糾紛,減少當事人往返和聚集次數。受疫情影響的當事人或代理人,無法到仲裁機構參加庭審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延期開庭審理。各區仲裁機構原定於2020年1月31日—2月8日開庭的案件,開庭時間可以適當延後(公告送達案件除外)。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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