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小情獸TT


我挺奇怪的,為啥要問這個合法不合法呢?

首先,產假是官方鐵定要保證的假期,每年工會都會統計女性職工的此類問題,而且不僅女性有產假,男性也有,這個是要向上級彙報的。沒人敢動這個的!但生產假期是有長度的,不是無休止的,

其次,為什麼要由懷孕的職工去溝通,而不是指派一個人,這完全是為你考慮啊。

產假的具體時間由你決定,可以掰手指頭算是產前一週休還是半個月休,自己找代工老師,可以隨時上崗。

工作的位置是唯一的,你懷孕讓出了位置,讓接的老師怎麼來處理?是替崗還是代崗?

替崗,你生完孩子之後位置沒有了,領導再給你安排新崗位,你願意嗎?還有替崗的老師願意嗎!半途接新工作,之前不好,他接手教的好與不好都是你教育無方;之前好,他接手無論好與不好都是你底子打的好,這對替崗老師和你都不好。

代崗,如果遇到負責的老師還好,如果遇到不負責的,等你生完孩子,還回來的是一個四分五裂的班級。你要在家庭工作之間焦頭爛額。

所以,這個工作要由你決定接手人,並與其溝通等你生產後工作怎麼安排。如果你實在找不到人替代,再找校長解決,或指派或讓其他老師自薦。


大倬姐


我是在編教師,產假即將結束,給您說說我的經歷。

時刻告訴自己:為了自己和寶寶健康,保持心態樂觀!


一月份懷孕,堅持上班到七月份放暑假,準備九月份開學就開始請產假。九月份也是孕期最後一個月,接近預產期,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就不再堅持上課了。暑假期間,向很多同事詢問請產假的流程,手續。八月份辦理了準生證(帶著戶口本,結婚證和身份證)。前後跑了四次才成功。小地方,經常找不到上班的人。


然後八月中旬給學校領導打電話,說明情況,以便於他們提前安排教學任務。因為放假前就已經六個多月了,肚子比較大,行動不便,領導也是有目共睹。所以,領導也比較體諒,沒說什麼就同意了。

我認為這也是正常情況,合情合理。而且,請產假是女老師的正當權利,課程安排以及工資支付,都不用管。後來才知道只發基本工資,績效全部沒有了。

說了之後,你應該明確了吧?休產假是你的正當權利,不用操心課程安排,也不用自己找老師商量。再和領導溝通一下,請假文件準備齊全,其他都不用操心。

畢竟,人情社會,自己找同事商量困難比較大。希望對您有幫助!

生育險報銷也是一大塊,如果您需要,請留言。


心靈聊齋


我是說文寫作,先表明態度,

這當然是不合法的!產假是法律定的!

不過,對於這種玩賴似校長,談法有時候是談不通的。

講個我同事的例子吧,跟你的遭遇差不多。校長這麼說,人家當時點了點頭,也沒說啥,第二天來學校,上午快下班的時候,人家突然間說肚子疼,然後學校趕緊聯繫家裡人。

家裡人沒人接電話,於是,緊急打120。

校長那叫個焦急啊,不出事這校長可牛了,一出事這校長可慫了。不過,這些也沒表現出來。讓我們這些局外人沒想到的是,第二天,我那個同事又來上班了。

你說奇怪不,第二天快下班的時候,又肚子疼了。而且,還是在經過校長辦公室門口時,更加讓我們議論的是,是在大課間,那時候樓道里可多學生了。

我這同事也是豁出去了啊!

就兩次,沒有第三次!

我們學校主任就傳達了學校意思,直接讓那位同事休息了。

什麼頂課,已經沒有人提了。

對待這種校長,不用用正常手段,否則的話,以為每個老師都是軟柿子。如果老師連正常的權力都享受不了,還如何教書?

讓老師寒心的校長,對待他,也不要走尋常路。


說文寫作


你好,我是一名農村小學教師,也是在編的教師,我來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首先,別慣著你們校長。他奈何不了你,你到了休產假的日期,你就休息你的產假休足了,你再回來沒休足,你還可以再多請幾天,這都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他怎麼著也沒辦法你。

其次,你完全沒有義務去跟任何老師商量來頂替你現在的工作,因為你要請假是相當於你和學校和教育局請假。那麼你接下來的工作就應該有學校,由單位來替你安排,至於安排誰那是學校領導的事,跟你沒有任何關係。

第三。話雖如此,但是你別跟你們領導來硬的,他讓你找人你就悄悄的,不理他就行了,到了日期你就休息你的,也別跟他說狠話,他什麼辦法都沒有,做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嗎?同在一個單位,跟自己的同事或者領導鬧得很僵,也不合適。

以上是我的觀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北派二狗子


這個問題我來說一下。你請產假,校長讓你和同事商量,讓同事接下你的課程。這是毫無道理的。你請產假後,你任教的學科由誰來接手,這是學校教導處的事。

如果請一兩天的事假,你向學校請假外,是可以由你與同事商量,讓幾個同事幫忙帶一下。這倒是可以的,不少學校也是這麼做的。有的學校,也是由教導處安排另外的老師代課,有的學校代課算工作量。我退休前的學校也曾這樣操作過。學期結束,學校分別統計各老師的工作量,把替別人代課加上去。

老師也有家,有父母子女,在上班期間,所有的的老師不可能都能做到出滿勤。會有因事,因病,因直系親屬生病住院等情況需要請假。各個學校對以上的請假有不同的處理辦法,真的。有的學校較嚴,有的學校較松,這也根據學校教師的配置額有否超編。教師人少,一個蘿蔔一個坑,一旦有人請假便找不到代課。校長教導主任的確為難,這也就有了,請假自己先安排好找同事幫忙代自己的課程這種情況。

然而請產假與請事假不同,產假是受法律保護的,不會影響出勤獎,不會影響考評等的。有的學校因老師請產假,學校另外請代課教師,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可能會另外下撥代課金,可能會允許學校請代課教師。時間長的產假,老師本人也沒有辦法與同事商量代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完全由學校安排,個人不必操那個心。


笨笨潮爺1


真相是校長不想你請假。因為,如果你找來的老師上課的班級出現了安全問題,比如學生出事了,這個責任算誰的?第一承擔責任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就是校長,能做校長,就不會這麼傻,這麼簡單的事都不知道。所以傻的是你,校長是搪塞你,就是不允許請假而已,我們這裡很多老師都是工作到懷孕八個月才請到假的。我當年懷孕請假時遇到的是個好校長,直接告訴我原因的。下面有人說職場人,我想說,教師不是職場人,因為教師的工作和性質和時間和權益都沒有正常職場人的一半。起碼職場人加班還有加班費,如果老闆不給加班費還可以告。老師加班是因為材料實在搞不完,而且還沒有任何辛苦費加班費,因為,一旦發點什麼,馬上全國鍵盤俠又會說了,老師工資那麼高還發什麼。作為二三線城市的一位中年教師,工作十三年,我告訴大家,我每個月工資到賬3000,有時候2870。年底績效工資一萬,有時候一萬二。其他什麼都沒有。會說回來,老師懷孕請假學校也的確麻煩,一天兩天還可能找老師頂替,校長有時候也會自己頂替,但是一兩個月,誰幫你上課呢?而且時間不長不短,也不方便請新代課老師。所以,校長就是不想你請假。而你要是真硬著頭皮請假了,學校還是會安排老師的。我當年就是硬著頭皮請假的,因為我上課上到出血了,我說,如果我孩子因為上課導致身體疲勞,來回路上坐車顛婆,流產了。那校長你這輩子都別想過安穩日子。因為,我所在學校,在我之前,就有一個年輕老師,而且還是副科老師,懷孕沒請到假,坐公車,第三個月的時候,突然流產了。第二次懷孕時,學校毫不猶豫給她請假了。我說的這些事,供你參考。孩子是生命,生命大於一切。


已換號已換號


編者按:現在那些領導一個個沒人情味,找他們簽字,蓋章像欠他們幾百萬一樣,臉色,語氣都不好看,要不是看在不得不有求於他們的問題上,我才懶得跟他們打交道。



我最近也在請護理假。請之前學校副校長單獨問我說:“你請假後,你覺得誰接你上課最合適?”,我想都沒想,直接回答她說“你最合適!”,女副校長一臉苦瓜像。一主任馬上拍馬屁說“人家校長會議那麼多,怎麼去上課?”,我反駁說“魏書生之前也是校長,人家也能做到,當校長沒這個能力就不要當了。”,她不得不答應。

順便討論一個問題:國家法定職工可以享受1-3天的婚假可以補請嗎? 今天早上9時20分,我嚴格按照請假制度到教育局人事股請假。人事股裡有兩個陌生的工作人員,一男一女。我報告後,男的工作人員接待了我。

我簡單說明來意,男工作人員說文件規定“婚假,護理假,產假”等由學校單位審批就行,不用到教育局來。 我說問題不在此,問題在於學校不知道要給不給我批婚假。男工作人員聽聞,叫我拿材料給他看,他說:“孩子都出生了,還沒結婚嗎?現在還請婚假?”。

我反駁他說:“孩子出生不結婚的也有,難道孩子出生就一定結婚了嗎?再說,很多人滿月酒,婚酒擺一起擺的多了去。”,男工作人員只得沉默一下,又說按道理應該不給。 我又反駁說:“按道理,還是按法律?”,男工人員就不說了。

另一位女工作人員接著說,你過這邊來,拿材料過來。她給我拿出文件解讀,說“婚假,護理假等由單位申批,我幫你算你什麼時候上班”。算了一下,她說週末,法定節假日都不扣除,叫我6月14日上班,問我有沒有問題。我說這個沒問題,問題是我的婚假怎麼批給我。她問我說,你登記多久了?孩子準備生了,這個婚假按理說不給請。我又聲明瞭一下,“法律重要,還是你的道理重要?”。

女工作人員又說,當初我結婚也沒請假,現在請的話,你是領導你批嗎?我笑著回答:“我一定批,再說當初你不請是你不想享受這個假期的權利,現在請也可以的!”,女工作人員還想說什麼,我就說,“你拿出不給補請婚假的文件給我看吧!要是有文件明說不給補請的話,我就不請了。”,………我又補充一句“我老婆那邊也是給補請婚假的,為什麼我們這邊不給,我想知道原因。”

女工作人員無話可說,就說“今天審批假期的梁老師不在,明天他出差回來你再打電話過來諮詢他。我們也沒說不給你請,先弄清楚再請可以嗎?我們不是專管這個的,可能研究,解讀文件方面也沒他深,做不了決定。不過,你這個護理假你先回去享受就得了。明天打電話過來諮詢就行了,電話是”520xxx7。

至此,我也沒什麼話好說,只能謝過,返回醫院明天再做打算。事情經過就是這樣,等我明天弄清楚這個婚假我再回去跟學校領導請示一下這個婚假的補請事情。 歡迎大家來討論這個有意義的問題,希望有類似事情,懂這方法律的網友給我一些建議啊!


孖無悔觀教育


領導這樣做肯定是不合法的,但目前的學校大部分卻都是如此。

以我校為例。

老師請假分兩種情況扣錢。

第一:請假的課有教導處全權處理的,每天扣30元。

第一:自己找老師代課,自己調課的,每天扣15元。

這樣的請假制度導致老師們請個假也得自己調課,找人上課,因為這樣可以少扣點錢。同級的老師一般也都會積極幫忙,畢竟每個人都有請假的時候。互相照顧吧。

當然,作為孕婦,請產假是國家法定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阻止。

我想學校之所以這麼安排,無非是以下原因。

第一:你肯定是學期中間請假,學校確實不好安排。

實際孕婦在學校給你安排工作的時候,一定要事先和領導溝通好,你能堅持上到什麼時候,大概什麼時候請假,以便領導提前做好安排。畢竟找老師代課也不是一下就能找到的。

我們學校的做法是,孕婦只要請假都批准,但一定要學期開始都要和領導說明。

第二:自己和同事商量,一定是想讓同事帶你的課。

學校這個時候去外面找代課老師也不可能,也不好命令其他老師,只好讓你自己找了,讓你說服同事來代你的課。

當然,我也相信,同事代課也是有報酬的。我們學校每代一節課是10元。如果時間不太長的話,同事們一般都會幫忙的。

大多數學校對孕婦都會有所照顧的。

像我們學校,一般孕婦不帶班主任,冬天不上大課間。如果是哺乳期,上班時間可以離校給孩子餵奶等。

你說的情況我相信是存在的,因為不體恤下屬的領導比比皆是。

如果你能說服同事給你代課當然最好。如果真說服不了,直接請假回家即可。我不相信領導能把你怎麼樣?

如果領導真為難你,可以去教育局反映,老師又不是校長的奴隸,隨意被屈辱!

當然,最好不要鬧僵,畢竟你還要回來工作。盡力而為吧,實在找不到,好領導好好說話,我相信領導是不會為難一個孕婦的。

老師的工作就是這麼特殊,請個假還得考慮後續工作。學校女老師多,生二胎的也多,請假的肯定也多,領導可能也確實有困難。但那又怎麼樣?招不來男教師難道是女老師的錯嗎?

該請就請,不批准直接回家!


人生如夢LLH


你是一個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懷孕了,想要歇產假。可是在學校,你想享受產假的待遇,確實是很難的呀。

我們這裡的做法是,你到臨產的時候,首先要找好代課的教師,為你頂課帶班。代課教師的工資呢?也得由你自己出。一般的時候,允許你休息半年。如果你想休息的時間再長一些,那就必須再請假,讓代課教師再代你幾天。

像這種情況,全國大部分學校都是這樣。一個碗一個勺,一個蘿蔔一個窯。沒有多出的老師,你不找代課的頂替?誰能頂替你啊。如果代課教師的費用讓學校出,一個是學校沒有那麼多的經費,就是有經費,學校也捨不得出啊!

人人都知道這樣違背勞動法,可是誰也沒有辦法。別的老師都是這樣,你能提出特殊的要求嗎?這樣,就把不正常變成正常的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現在學校領導最怕什麼?女老師請產假。開放二胎以來,女老師扎堆懷孕,請產假的老師絡繹不絕,對學校的教學工作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有學校甚至不得不出臺規定要求女老師按照年齡排隊懷孕。雖說做法很荒唐,被網友大噴特噴,但是的確是有點無奈。


無奈歸無奈,但是女老師懷孕了,履行正常的產假程序還是不能不批。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女職工產假做出明確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所以,職工享受三個月左右的產假是有法律依據的,我想沒有哪一個校長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去給女職工請產假設置障礙。

至於題主說的這個情況,我們這學校也有,因為老師的職業比較特殊,一個學期五個月左右,而產假只有三個月,如果懷孕老師在學期中圖途請假,會打亂學校的教學安排,而且學期中一時也很難請到代課老師,所以一般我們都會讓產假老師休一個學期的假。學期初就請好代課老師,不過除了三個月的法定假期,老師享受帶薪休假在,剩下兩個月的代課老師工資是需要請假老師自己出的。

而且,現在女孩子身體素質普遍偏弱,很多女老師行懷孕幾個月便申請養胎,一請假就是大半年,這個時候領導不好也不敢不批,萬一出了什麼岔子,負責不起。所以,我們這邊也是由請假老師自己請好代課老師,學校審核資質,以維持學校的正常運轉。

老師請產假情況很多,在法定假日以內,沒有哪個不開眼的領導敢於設置障礙,如果有別的請假要求,我想作為領導,肯定是要從全盤考慮的,一切以確保學校正常運轉為目的也並無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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