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同事向你借錢,——你覺得這同事能信任,借給他,也沒讓他打欠條。
如果他借得時間短,想必他一定記得清楚;要是他借得時間長,有可能他把借得錢數,甚至借錢這事,他都會“忘記”。
有位無錫的朋友在某職場論壇是這樣說的:
畢業後我就在58同城上找到現在這個工作,和同事處的也不錯,不過有個事情還是想分享一下,之前剛開過工資,同事說有事向我借了1000,我就借給他,也沒讓他打欠條。
他說,用2個月給你。
結果過了2個月他沒提還錢的事。
一千也不算很多,我也不好意思催著他要。
就這樣,很快地過了2年,我看他用這錢時間可不短,就微信上向他“借”1000。
想著他應該明白我的意思。
他“借”給我2個月後,一天,收到他的微信愣了。
沒想到他忘了借我錢這事。他問我這錢什麼時候給,我就對他說你以前借我1000呢,說用2個月,這都2年了……
他想起來,趕緊對我說,“真不好意思,我忘了……”
有網友說:
我也有類似的經歷,那是我畢業後第一次在58同城上找到心儀的工作,一個同事對我說資金緊張,借1000塊錢撐兩天,等發了工資就還我。
我當時想都沒想就借給他。
結果都過了一年多,他完全把這事忘得一乾二淨。我就在這糾結了,怎麼提醒他讓他想起來啊!也去“借”他?
有網友說:
這同事可能真是忘了。
不過你同事有個“優點”,“借”給你1000,超過2個月就問你要。——要錢沒有不好意思的,他不會像你那樣,2年不好意思沒問他要,他倒忘了……
筆者想說:
同事、朋友之間,如果對方向你借錢,——信任他沒錯,不過最好還是讓他打個欠條。
有句話:空口無憑,立字為證。
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也能避免將來有誰記錯錢的數目,或忘了借錢這事,雙方有可能到最後從“朋友”變成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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