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近60歲老人爬楊梅樹摘楊梅墜亡,家屬說樹太好爬,向景區索賠60多萬合理嗎?

自由付


明明自己素質差,偷摘楊梅墜亡,還向景區索賠60萬,即使主張得到法律支持,可揹負的還有人情的蔑視。

近日,近60歲的吳某,在廣州某山村景區,爬上河道旁的楊梅樹摘楊梅。由於樹枝枯爛斷裂,導致墜亡。據悉,河邊的這些楊梅樹,屬於當地村民委員會所有,並未向村民或遊客提供免費採摘楊梅活動。最終,法院酌情認定,景區承擔5%的責任,村委會向吳某親屬賠償45096.17元。



法院之所以支持這家人的訴求是有法律根據的,在突發事件或者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旅遊經營者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而這件事故中,景區沒有設立突發事件處理預案,導致吳某不能及時得到醫療救助,對吳某死亡富有一定責任;吳某作為成年人,未經景區工作人員同意私自上樹採摘楊梅,應當預料到危險性,故其本身應當對自身損害承擔責任;而景區中,未對遊客採摘楊梅及攀爬楊梅樹的危險作出警告,存在一定的過錯。


整個事件雖然從法理上講是講的通的,但從情理上講,這位老人太不自重了,明明是自己的過錯,偷爬荔枝樹採摘荔枝,這本身就是“偷”,不能因為你失誤從樹上摔下來死亡而掩蓋。

從法律的角度看,每個景區的管理都應該是完備的,不論軟件還是硬件,只有自己沒有過錯才不負責任,但現實中,很少有這麼完備的景區,這也造成了很多事故的處理上看似不合理但確符合法理基礎,所以不論怎麼樣,我們還是支持法院判決的,只是感覺這位老者家屬有點不通情理罷了。


迷途遠望


這件事看了,大家都會覺得那老頭簡直是太可惡了。是啊,他也太為老不尊了,都一大把年紀了,還爬上樹去“偷”楊梅,結果死了,還連累人家景區被法院判決賠償。大家也一定覺得景區好冤,但這件事卻又從另一個方面警醒著旅遊景點:不論何時何地一定要注意安全,一切都要防患於未然!

現在全國都興起一股旅遊熱,而一個景區能否可以良性發展,安全是第一位的。因為遊客進入景區以後,景區就有義務對遊客的人身安全負責。在這個事件當中,那個景區至少犯下如下幾個錯誤:一是楊梅樹林邊上沒有樹立明顯警示牌,提示遊客不能攀爬;二是景區疏於有效管理,沒有及時制止;三是出事後,沒有及時應急處置,沒有及時施救。正是基於這些原因,法院才判決景區要承擔百分之五的責任。

總之,安全無小事。我們做旅遊的時刻都要把遊客放在心上,“一切為了遊客,為了遊客一切”,要切實落實到每一個細節當中。

好了,我是詩畫人生相約篁嶺,專注文史和旅遊,很高興為大家解惑,喜歡就點個贊吧!





詩畫人生相約篁嶺


意外死亡不重要,什麼原因死亡不重要,重要的是死對了地方,重要的是死在可以找到人背鍋的地方。我村某出租屋,租住一對外來工夫妻二年了,去年九歲的兒子放暑假時從外省過來探望父母。父母要上班,兒子獨自留在出租屋玩耍。第三天意外跌落旁邊的魚塘淹死了,家屬要索賠,大吵大鬧。但又不知向誰索賠,向屋主索賠,屋主根本不烏你。向魚壙主索賠,魚塘主說,這魚塘是屬集體的,自己只是承包養魚,再說這魚塘已經存在十多年時間了,比你兒子還大,何妨你兒子才來三天,這魚塘不是為淹死你兒子而開挖的。向村集體索賠,又找不到依據,吵鬧也沒用。他們不吵鬧不無理索賠,當地人包括屋主塘主村集體還有個人,還會出於人道主義,在經濟上適當幫助或補償一些。一無理吵鬧反而把事情弄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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