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對於周立波以身普法之“尿說”這件事,你怎麼看?

保道筆記


周立波口口聲聲普法,可他連最基本的法律概念都搞不清楚,或者故意偷換概念,口齒汙穢,邏輯一團漿糊。

以他再一次強調美國槍毒案自己“被判無罪”為例,周立波美國槍毒案明明是其律師抓住美國警方程序不合法的漏洞,以撤訴而告終。撤訴和判決是兩個法律概念,周立波卻混為一談,偷換概念,把撤訴當成“被判無罪”。

在我國,“撤訴”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宣告判決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訴的行為。“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完結之時,依據事實和法律對案件作出的權威性判定。

美國的法律雖然和中國法律有別,但這兩個法律概念的法律主體區別還是比較鮮明和一致的,即“撤訴”的主體是起訴方,“判決”的主體則是法院。周立波把美國起訴方也就是警方的撤訴,說成法院判決,顯然在偷換概念。不知道他是無知呢,還是故意。

再者,周立波強調的“誰主張誰舉證”,並非絕對的舉證責任分配規則。懂法的人都知道,公訴案件舉證責任由檢察機關承擔,被告可辯護和自證清白;自訴案件被告的有罪舉證由自訴人承擔;行政訴訟則是“舉證責任倒置”,即被告承擔;民事訴訟雖有“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但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承擔不以當事人訴訟身份或訴訟地位為標準來設定承擔主體,承擔證明責任的主體並不固定於原告或者被告,而是按照一定的分配原則由原、被告分擔。

從法律上講,周立波確實說對了一點,那就是他不去驗尿的權利,或者說在沒有訴訟發生的前提下他沒有去尿檢的義務,反正是否該驗尿自證清白,還是繼續渾水摸魚,混淆是非,或者搬石頭砸自己腳,都是他的權利。

但從道義上講,他又犯渾了。他把勸他驗尿自證清白的人都美其名曰“尿絲”,他可能忘了,勸他驗尿自證清白的,除了一些希望真相早日大白的吃瓜群眾和看熱鬧的路人甲,還有大量擁護他的粉絲們,心疼他的追隨者,這下好了,都成了他“尿說”裡的“尿絲”!


曾念群


周立波的文章《周立波以身普法之 【尿說】》看完了,我雖然不太喜歡周立波那種油腔滑調,搞怪的風格,但這篇文章通篇還是很理性和中肯的。

周立波驗尿說普法文,一是針對唐爽,二是針對部分網友每天吵吵嚷嚷的起鬨,把一些無聊的觀點駁斥相當到位。現實生活中會有正常人沒證據跑到你面前指責你是盜竊犯嗎?我想這人會被你打得滿地找牙的。正是網絡的隱蔽性才讓某些人肆無忌憚。

周立波在文中雖然用了一些過激的字眼,例如指責某些網友為刁民、暴民、拳民,但為了維護自己的聲譽,說得有點激憤,也是可以理解的。

這個世界最不缺的就是落井下石,推論就能給人定罪,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任勞任怨、一刻不停地攻擊周立波,說明這一部分人心理比較陰暗,腦子裡缺少法治觀念,看不慣誰,就肆意黑誰,這是不對的。所有人都必須言之有據,公平論事。


想器那年麗江山區孩子讀書睡地上,冬天只能穿一兩件單衣,腳上的鞋基本都是爛的,是周立波開了二十四小時的車親自給孩子們送去服裝鞋帽及食物,就衝這一點,我敢說周立波是個善良的人。

周立波文中最後強調說他已經去美國應訴 非常敬佩周立波先生的睚眥必報和勇往直前精神!期待他大獲全勝!


趣聊每天熱點


如果周真正瞭解粉絲就不應該有“尿說”!


1.完全強詞奪理,胡說八道!回國伊始,多少鐵粉企望你重振旗鼓、煥發精神、奮發圖強,在屬於自己的舞臺上縱橫馳騁,重樹昔日雄風啊,結果由希望到失望甚至絕望。

2.除了澄清自己無罪,就是聲明遭人陷害。大意是自己曾出手相助的人忘恩負義、過河拆橋,自己聘請的律師唯利是圖、別有用心,自己昔日的朋友捏造事實、無中生有、誣陷自己。感覺是與你接觸的人都居心叵測、心術不正!是“老王不愛一村,還是一村不愛老王”?自己惦量下了嗎?



3曾經看你主持的“讓夢想照亮現實”的節目,在針砭時弊,抨擊虛假方面確有獨到之處。贏得了多少觀眾的歡呼啊!上次身陷囹圄公眾是同情的,出來後公眾也還是信任的,為什麼就不懂得你的舞臺生命力在於真實和勇敢呢?現在你勇敢而真實嗎?


4.有這樣普法的嗎?得到公眾擁護就要經得住質疑、諮詢和建議,這是道德問題不涉及法律。 現在為你喝彩歡呼的人懵圈了!僅建議你尿檢自證清白,還原自我,你竟惱羞成怒,突然唱這樣一曲豈不太傷感情!

此無“刁民”、“拳民”!是曾經的“鐵粉”有感而發!希望醍醐灌頂後恍然大悟!


希望星晨58298869


這才是賊喊捉賊呢,自己不敢尿檢,扯什麼法律問題,扯犢子吧?

咱不搞人身攻擊,還是就事論事吧---毒是你包包頭搜出來的,屁民要相信你,1:驗出了毒是別人的;2,有人出來主動擔責;3,包包主人接受尿檢,證明自己根本不吸毒;前面兩條,波波你要做到,比登天還難,燒的錢財,費的口舌,殺死的腦細胞,你說說,那樣不付出慘重代價?偏偏第三條,半天時間,幾百塊錢,醫生籤個字,醫院蓋個章,國際通用,童叟無欺,奶奶的,你卻說屁民尿性,用腦子想想,到底誰尿性?!

3300萬粉絲玩不過某某“隱形人”?見不得光的,支持者居然超過了你,想想都知道原因,原因就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管他尿不尿的,看得準事實真相就成.

本來一個邏輯就能讓萬千網民不在糾結,不在徘徊於波波是不是被“陷害”,看大家都說大陸人,波波又熱衷於慈善,在這裡就不在講了。

往波波好自為之!你要玩,去和莫虎玩,去和某某玩,玩死他們,我舉雙手贊成!你自認為能把我們網民玩弄於股掌,告訴你,你一隻腳已經踏入萬劫不復之地了!還是好自為之吧!


智能健康創始人王祖彬


一個在中美兩國吃過牢飯的癮君子給大家上普法教育課,果然無恥無底限阿!要不就是吸粉嗨了,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一個吸毒成癮謊話連篇的小人竟然要給大家上普法課!簡直就是2018年度最大笑話!

估計這篇大作周立波自己也沒認真看過。

微博用的簡體

頭條上篇用的繁體

頭條下篇標題用的簡體,內容用的繁體

一看就是請的槍手,也就是俗話說的水軍,而且請的不止一個槍手,要不這個槍手就是個二貨或者臥底,故意露出破綻。

周立波在文章中對質疑他吸毒的瓜友提了兩個新名詞:拳民,刁民,那到底誰是拳民誰是瓜民,我想最有發言權的應該是周立波的前岳父,七年的牢可能還沒把牢底坐穿,看來還遠遠不夠。

關於周立波吸毒我寫過若干篇文章,這裡也不再贅述,關注我看我以前的文章。

其實周立波吸不吸毒和小編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作為公眾人物,既然你在要在網絡上洗白,那吸毒就是一個解不開的扣!接受大眾的質疑,自證清白的唯一辦法就是驗毒!文章中寫道,有人不相信驗毒結果,你不去驗怎麼知道別人不相信?更何況只要你周立波發聲,某年某月某日準備驗毒,我想不少公證處、律師都會免費陪同你去,在律師、公證處的陪同下,要作假除非所有律師、公證員、醫生、護士都串通一氣這個!所以,這個不用擔心!更不用在這裡唧唧歪歪,請了若干二貨槍手寫這些不倫不類的小兒科文章!

娛樂圈吸毒的人很多,周立波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但吸毒界2大渣毒人品低下:1.周立波,包裡查出毒品,誣陷給朋友的,他是唯一一個。2.滿文軍,為了立功減刑,舉報了自己的老婆!


小馬哥眯眼看天下




周立波最近以身普法之“尿說”,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極具諷刺意義。


現在還有人相信周立波夫婦嗎?即使他以前有那麼幾個絲絲之粉,現在也拔涼拔涼的了,他們哀莫大於心死!

像周立波和胡潔倆人一開口就沒有半句真話,人們還指望他們什麼呢?

胡潔說,“我也就不打算去美國了”。結果,中國這邊呆不下去了,還不是溜回美國嘛。



周立波說美國意味著一場噩夢,還是中國好。結果,擔心中國這邊開查鄢軍之舉報,腳底一抹油,溜回美國。所以,你還能信他們什麼?




剛剛國家外匯管理局通報批評一些人非法轉移資金到海外。他們將面臨鉅額罰款,後果很嚴重!



那周立波、胡潔夫婦是通過什麼渠道,將幾千萬元轉到美國來購買美國資產呢?



鄢軍的信裡有說過,將向中美兩國有關執法部門提交周立波倆夫婦盜槍藏毒、誹謗栽贓和涉嫌洗錢、非法換匯、以慈善之名、隱藏財產、偷稅漏稅等犯罪行為的證據。

周立波、胡潔倆人都說唐爽是一個優秀的孩子。


但是轉身又說唐爽是沒有良知的人,甚至為了打擊唐爽,不惜違法偽造剪輯錄音假證據,妄圖嫁禍栽贓毒品給唐爽。



周立波真的是普法的反面教材,周立波為了自私自利之目的,居然誹謗誣陷栽贓一眾無辜。


周立波黑史滿滿之徒,還以身普法?我們沒聽錯吧?

周立波在中國和美國坐過幾次牢?打瞎前岳父多少隻眼?

單就拋棄糟糠之妻一件事,居然做了兩次,這種無恥之徒還可以身普法嗎?這是極大的諷刺!



他們倆夫婦為了堵住唐爽的嘴,不再揭露他們的醜陋行徑,居然恐嚇唐爽,說已委託美國律師起訴唐爽。

我們不知道周立波夫婦以什麼樣的罪名狀告唐爽?兩個多月過去了,周立波夫婦告唐爽了嗎?


周立波,知錯就改,現在你們倆夫婦既然回美國了。就直接跪求莫虎律師、科學家唐爽、鄢軍同志。懇求他們“三人幫”願諒你們編織謊言、誹謗汙衊、栽贓嫁禍。

並主動配合中美兩國執法部門調查鄢軍的舉報你們的罪行,這樣才是唯一獲得寬大處理的機會。

否則,哈哈哈哈哈!你懂的!


Nick理性之劍


非常理解波波先生的心情,任何人不能憑空設想的叫別人自證清白,因為本身沒有的事,別人叫你尿檢你就去尿檢,那不論結果如何,都會是天大的笑話,就是一個普通人,我說你好象吸了毒,你會說我沒有,那我叫你去尿檢,你會願意嗎?就是提出尿檢的人,我叫你去尿檢你會願意嗎?你肯定會罵我是瘋子,所以設身處地想一下,誰也不會去,誰也會生氣,況且立波先生是知名人士,任何知名人士肯定不會去隨便尿檢,所以古人云:己欲不為,勿施於人,

現代社會是法制社會,大家說話辦事都要以實事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做一個守法公民相當重要,今天周先生的氣憤是可以理解的,那不是針對所有人,而是針對幾個胡說八道的人,對這部份人我建議周立波先生不必生氣,可以收集證據走法律途徑,給這幾個人上一堂生動法律課,要知道我們大家是很期待你的海派清口小品的,一直希望早日在媒體和電視上看到你,每次你上節目收視率都是以億計,說明全國大多數人喜歡你,你的粉絲上百萬,而在網上發牢騷的才幾個喲,他們代表不了群眾,不必放在心上。

這次到美國打官司,勝利肯定屬於你的,因為我有時間就瞭解了一下情況,認為鄢軍、莫虎、唐爽必輸無疑,你肯定贏,我希望你早日凱旋歸來!我們大家好期待在看到你表演的海派清口!


好運章勳


先看看,這篇“尿說”的文章怎麼來的(ಡωಡ)

微博是簡體字



頭條上篇是繁體字





頭條下篇,是繁體字題目,簡體字內容

我覺得明眼人都應該看出來了,這是找了一個灣灣的槍手,往頭條發文章時不太仔細,直接把原版的繁體發過來了(ಡωಡ)

再說內容。

先說普法,咱們這麼多的守法公民,現在淪落到看一個坐過牢的大佬,在公眾娛樂社交媒體上給咱們“普法”!哎呦這個心啊,哇涼哇涼的。。。

好吧,也許坐過牢的人學習法律更加透徹認真,這也就湊合著算了。

然而坐過牢的更是找了一個灣灣代筆,給大陸同胞們“普法”,畢竟頭條和微博的主流用戶還是在大陸地區,這一通猛如虎的操作簡直讓人看的頭暈目眩,煩惡想吐!

至於那長篇大論,詭辯狡獪,損人利己的文章,真的都懶得讓人看下去。

比如唐爽只花了不到半年,就直接經過陪審團程序證明無罪,還有律師函作證車上物品皆與其無關。周的官司打了一年半,還不敢進入陪審團程序,回國三月就突然在微博上找到了唐爽吸毒的“鐵證”,然後就落實罪名大肆傳播,還不停的宣傳自己“無罪釋放”,這時候濤濤為啥就不給自己“普法”?

難道周的無罪就可以證明自己清白,美國法律公正?唐爽的無罪就是美國法庭徇私枉法?

最後上一張評論區找到的圖片


喵星人大作戰火力全開


周立波的上下兩篇尿說狠狠的抽了那些整天叫嚷著讓周立波出示尿檢的網友,同時也給那群尿邏輯的人們上一堂擲地有聲的普法課。

有些網友斷章取義的認為周立波文中草民刁民拳民暴民帶有汙衊性,筆者不敢苟同,不管哪路粉絲排除我們對周立波個人觀點不同,不能否定的是客觀存在的東西,周立波一邊講法一邊駁斥尿邏輯,我覺得有理有據,那些尿邏輯的網友沒有從周立波尿說中得到法律認識,我只能說你對周立波純屬個人印象的強詞奪理,讓周立波屈服尿檢就能自證清白這種想法是典型的強盜邏輯。假如周立波所謂普法的尿說站不住腳,早有法界專家們出來矯正。不能讓一個信口雌黃者長篇說尿大論。

尿說裡周立波對起訴他的劉龍珠,莫虎,鄢軍三人幫也只是一筆掠過,對於唐爽才是周立波切齒之恨,周立波或許認為其他三個現在的美國人構陷他都出於人性的自私自利,而自己同胞又是曾經最親密的朋友唐爽的“叛變”恰恰驗證了恩將仇報。在周立波面前那三個敵人可恨,唐爽這個“叛徒”更可恨。希望周立波和唐爽之間存在某些誤會,日後化幹過為玉帛重歸於好,畢竟還有破鏡可以重圓的說法。

自從去年美國涉槍案後,說實話字裡行間裡可以看出周立波暗自欣喜自己還是中國人,為沒有移出中國而感到慶幸,他說此次去美應訴和起訴,是用法律捍衛自己和家庭尊嚴,用自己實際行動捍衛一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尊嚴和權利,這口號,讓筆者聽起來也覺得肅然起敬,好吧,希望波波的這次身處美國的尿說,非一般隨便的說說。


大漠書


周立波這是典型的顛倒黑白偷換概念!自周立波前妻指證他吸毒以來,至周立波在美國涉毒為止,哪有一個網民公開實名舉報周立波吸毒了?沒有!所以,周立波要求網民舉證,舉什麼證?雖然沒有誰去實名舉報周立波吸毒,但是作為一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還不是周立波那種正在申請移民的堅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等網民有沒有權利選擇自己的想法?法律層面目前為止沒有認定周立波吸毒,那麼周立波只需要堅持法律認定就可以了,而事實呢?事實上他及一幫粉,非的要普通網民在網上選邊站隊,承認他沒有吸毒!這屬於誰的主張?周立波沒有吸毒,這一主張是周立波及他的粉的主張,還是普通網民的主張?還口口聲聲普法,莫非在周立波及粉們的心中,你們就是法律的化身?所以講法律只針對他人,不針對你們?周立波及粉們都知道誰主張誰舉證,那就舉證呀!

周立波在文中舉了一個特腦殘的例子,就是所謂的親子鑑定說!說實在的,任何人,如果他前妻說娃兒不是他的,周圍的人也說娃兒不像他可能不是他的,他不去親子鑑定?恐怕早就去鑑定了!我就不信周立波及粉們,如果自己老婆都說娃兒不是你的,周圍的人也說娃兒不像你,可能不是你的,你們會無動於衷,聽而不聞,甚至要求你老婆和周圍的人證明娃兒不是你的!而不是自己帶去親子鑑定!可能又有腦殘粉會在評論下說,懷疑我娃兒不是我的,然後就讓我帶去親子鑑定!問題在於我是公眾人物麼?你們知道我的日常生活麼?你們見過我本人跟娃兒麼?而周的吸毒說,屬於空穴來風?網民自編自導?恐怕不是吧,而是從他身邊人傳出來的吧!

同時,周立波在文中一邊口口聲聲講法律講證據,而針對唐爽的指責,通篇都是據說,聽說,某網民發表的評論說……這就是周立波所謂的講法律講證據?既然周立波都可以根據他人的據說聽說,作為懷疑唐爽的證據,那別人為何不可以根據聽說據說,懷疑周立波?

縱觀周立波該文,通篇都以上帝視角俯視眾生,一派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的戾氣充斥著每一個文字!同樣的法律條文,只要求別人做到,而對自己卻根本沒有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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