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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商高的父母,即使不喜歡,該有的禮節不能丟。既然兒子喜歡,愛屋及烏,至少不能讓兒子記恨自己,面子場合都要給足兒子。未來他們的結局不外乎兩種:1分手,但怪不得你,因為作為家長的你該做的都做到位了。2,結婚了,兒媳婦不會因為當初你對他們交往的阻止而產生隔閡和心結,給未來的婆媳關係蒙上陰影。
所以,不論如何,禮節絕對要做到位,讓人挑不出錯處,即使不喜歡這個女孩。感情的事情讓孩子自己去處理,如果他們真的不適合,分手也是早晚的事,不要在孩子的感情上衝鋒陷陣,最後讓自己裡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