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故事:民間故事:落井下石

這是一個同事講的。他小時玩伴的家事。
同事的玩伴的父親甲,是當地的一個副局長。局長乙,不但當時是他的上級,而且一直是他的上級。甲參軍,就是乙把他從日本人手裡救出來的。甲當兵,乙是班長,甲幹到連長,乙是營長。轉業以後,一個副局,一個局長。


倆個人的關係不必說,就是倆家人,都親的和一家人一樣。同事的玩伴就叫乙乾爹。
文革,乙受了罪。罪名就是他的耿直。甲呢,站隊比較積極,還算平安無事。所以乙的家人就來找甲,請他幫忙疏通一下。甲滿口答應,乙家人剛走,他就又去給乙下了一副藥。甲的心理,後來人們猜測,是唯恐和乙撇不清關係,劃不清界限。乙家人不來,他尚且提心吊膽,乙家人來了,他就必須用實際行動證明:乙是自己的階級敵人。
他下的這服藥,是絕命藥。甲清楚,不疼不癢的揭發,撇不清倆人這麼多年的關係。要做,就得做絕。當天晚上,乙就被活活整死了。
乙死了,甲鬆了口氣。他要犒勞犒勞自己。弄了點肉,弄了點酒。再就是差點燉肉的水了。
這咱們的說明一下,乙當時沒住在幹部大院,而是住在接近城郊的一所平房裡。那裡喝水,要去井裡打。井離他家並不遠。形制是一口八角井。上面架著一個轆轤。乙帶著兒子,也就是同事的玩伴,當時才7,8歲,去打水。
乙打上水,並沒有往下拿桶,而是一反常態的叫兒子拉住繩子,自己探身向井裡看,然後就一頭栽下去了。附近也有行人,看見這一幕,都跑來施救,要說這就不會有生命危險。偏偏眾人差幾步趕到,他兒子撒了手。滿滿一桶水,直把甲砸下水底去。

再救上來,甲順乎民意的完了。大家都把這當成一次意外事故。雖然有疑點,比如為啥不拿水桶,為啥看井裡,為啥這麼大人會掉進去等等,但是用意外二字,也都能解釋。正要散了,甲的兒子醒過悶來,嚎啕大哭,邊哭邊說:“乾爹在井裡,乾爹打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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