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水利部“三定”方案:調水管理司承擔跨區域、跨流域調水管理

近日,水利部“三定”(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方案落定。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和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併入水利部後,與新設的調水管理司配合開展工作。專家表示,這將提高工程管理效率,會管得更好。

在職能上,規定指出,水利部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指導水文工作,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等職責。

今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優化水利部職責。將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併入水利部。規定要求,水利部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水利部職能變動較大,司局由原來的17個增至22個。其中新增了三峽工程管理司、南水北調工程管理司、調水管理司。職能重新調整的機構有水利部工程建設司、運行管理司、農村水利水電司、水庫移民司、水資源管理司、河湖管理司等,原屬水利部的中央紀委駐水利部紀檢組並未出現在新的司局名單中。

在中國,水資源短缺和分佈不均勻的問題也尤為突出,大型跨流域調水工程也因此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截至2015年,我國調水總量高達1000億立方米(包括建成、在建和規劃項目),調水距離超過16000千米。近四分之一的調水量的調水距離超過350千米,調水工程覆蓋超過17個省份,60個地市。

“三定”方案中,新設立的調水管理司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大型調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導監督跨區域跨流域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

一位不願具名的水利系統人士向界面新聞表示,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和南水北調委員會併入水利部後,與新設的調水管理司配合開展工作。這在一定程度上會提高工程管理效率,會管的更好。在水利部業務佈局的調整中,成立水資源管理司進一步加強水資源管理,嚴格落實水資源管理制度。河湖管理方面,成立河湖管理司將進一步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水利部作為主管部門對推動湖長制、河長制工作有一定幫助。

河海大學水利水電學院副教授李曉英認為,將已經建成的三峽工程和南水北調工程的運行管理放到水利部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水資源管理司、河湖管理司等司局的調整,明確了水利部職能,對於水利部在政策制定上也將減少扯皮等問題出現。

我國江河湖泊眾多,水系發達。根據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成果,流域面積在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共45203條,總長度達150.85萬公里;常年水面積在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2865個,湖泊水面總面積7.80萬平方公里。

2014年3月水利部印發《關於加強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體系,建立完善河湖管理體制機制,努力實現河湖水域不萎縮、功能不衰減、生態不退化。

2016年底,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明確提出在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長制。今年1月4日,《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正式公佈,原水利部部長陳雷在今年全國兩會“部長通道”上稱,全國已經明確了省市縣鄉四級河長32萬名,目前有2180個湖泊建立了湖長制。2018年7月17日,水利部舉行全面建立河長制新聞發佈會,水利部部長鄂竟平宣佈,截至6月底,全國31個省區市已全面建立河長制,全國共明確省、市、縣、鄉四級河長30多萬名,其中省級河長402人,59名省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河長,各地還因地制宜設置村級河長(含巡河員、護河員)76萬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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