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娶漂亮小媳婦還偷吃,古代調戲女人判什麼罪?不是殺頭就閹割

中國有一句不上臺面的俗話,叫“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這是馮夢龍評論偷情的話,也揭露了男人的一種劣根,對女人不知足,吃著碗裡的瞧著鍋裡的。


娶漂亮小媳婦還偷吃,古代調戲女人判什麼罪?不是殺頭就閹割


在古代允許男人三妻四妾,大大滿足了男人對女人的需求,不過如今是一夫一妻制,對於一些渣男而言就麻煩了,不得不靠偷,或是去犯罪調戲女人,即使是有的人娶了名校校花也是如此。

其實“調戲”婦女這樣的事自古就有,在古代調戲婦女可是一項重罪,遠比如今要嚴重,而且古人對於調戲的定義也很廣,就算是如今說的精神病“暴露狂”,在古代也是要嚴懲的。

如清朝時有個私塾的先生,在一個偏僻的地方小便,那個時候還沒有什麼公廁意識,這個先生就在偏僻的野外解決了,不巧恰好讓對面閣樓上的一個少女看見了,這個私塾先生衝她笑了笑。

後來這個少女就自殺了,官府追究起來,是私塾先生在她面前暴露了,還在那笑,結果這個先生被判了死緩,一生因為一泡尿就給毀了,我們且不論這個故事真假,清朝法律就是如此。

此外清朝對通姦的打擊也非常嚴苛,規定如果是有夫之婦和人通姦,丈夫如果能夠現場帶著人一起捉姦,可以當場把姦夫打死,並且還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女的則會被判罪。


娶漂亮小媳婦還偷吃,古代調戲女人判什麼罪?不是殺頭就閹割


面對通姦的或是調戲婦女的男人,人們難免會議論將其閹了,其實這樣的刑罰也是有的,古時候人們也用過,在《尚書》中就有記載,“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

在秦漢魏晉時期,尤其是在北魏的時候,直接把通姦罪定為死刑,如同殺人一樣,不過到了唐朝的時候,由於開放的原因,對通姦罪很寬容,僅僅只是判刑一兩年而已。

基本上和現代的相似,不過到了元明清的時候就又嚴格了起來,遠比唐宋及現代要懲罰重的多,其實在施耐庵的小說《水滸傳》中就有體現,儘管寫的是宋朝的事,但施耐庵畢竟是元末明初的人。

因此《水滸傳》中對處理通姦也是用的重型,就拿西門慶和潘金蓮來說,為二人牽線搭橋的老婆子,就被判了死刑,至於殺了西門慶和潘金蓮的武松,則沒有判死刑。

作為武大郎的弟弟,武松等於是替哥哥報仇,殺死了通姦的男女,這是情有可原的,這才是輕判他的根本原因,至於說百姓求情,只能說是符合當時的人心,畢竟西門慶是個禍害。


娶漂亮小媳婦還偷吃,古代調戲女人判什麼罪?不是殺頭就閹割


通過了解古人在調戲方面的法律法規,對如今的人們是一種警醒,不要以為判的輕了就敢胡亂來,畢竟除了身體上的懲罰外,還有名譽上的,自古姦夫都是被人鄙視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