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衝動離婚時,對自我人生是一種“虧損”。
愛情就像是一顆被糖衣包裹的藥物顆粒,在褪去了糖衣的甜蜜後就會讓人嚐到苦澀;愛情就像是平靜無風的大海,但是隻要一旦栽進去,那麼就會感受到暗流洶湧。
當時間沖淡了愛情的甜蜜時,在婚姻中的女人不要衝動離婚。
因為離婚意味著帶著傷,在枯燥的歲月裡艱難生活,意味著生活的方式被改變,也意味著一段新的開始。
袁華,三十四歲,結婚十年,她和丈夫經歷了很多,什麼浪漫,什麼苦難她都陪著丈夫一起承擔。
但是袁華卻要在這個年紀選擇離婚,不因為別的,而是他背叛了她。
面對她提出的離婚要求,丈夫一口氣答應了。但是由於袁華的衝動,家裡大部分財產包括自己的寶貝兒子的撫養權利,袁華都沒有爭取到。
離婚,原本就應該是一種理智思考下的決定,而非一時衝動的結果。
女人衝動離婚,往往無法為自己爭取到財產,來不及給自己安排好離婚後要走的路。
女人過快離婚,往往會帶來更大的情感創傷。
離婚受傷最大的除了原本處於弱勢的女人之外,還有自己的孩子;如果過快離婚,那麼孩子無憂無慮地童年就會被摧毀。
兒子很捨不得袁華的離開,但是沒有辦法了,袁華已經和自己的丈夫離婚,而兒子被丈夫撫養著。
有的時候,袁華一下班就看見兒子在自己工作的地方等她,有的時候丈夫接他回去他就哭,袁華覺得自己實在是愧疚極了。
過快的離婚,會使女人原本平靜無風的生活激起驚濤駭浪。
袁華現在才嚐到衝動離婚的苦果,曾經有丈夫這個經濟來源,袁華的工資大部分都花在自己的衣服包包開銷上。
而現在,袁華卻在櫥窗外對著一件價錢不足兩百的裙子躊躇。
女人過快離婚,會讓自己心裡的傷口更加裂開,到時候,痛的可還是自己。
女人過快離婚,不但對孩子的傷害大,自我也會因為心理準備不足,而產生落差。
考慮離婚之前,先來一段“試離婚”。
離婚,是對一段婚姻關係的結束,兩個人相依這麼久,需要一個冷靜期。
吳楠決定離婚了,但是自己的丈夫覺得可以先緩一緩,可以試著分開生活一段時間,也就是所謂的“試離婚”,吳楠同意了。
離婚,是對兩個人人生的一個重大決定,這個時候需要更加的冷靜思考。
吳楠和丈夫分居了,她還真的冷靜思考過自己和丈夫的關係是不是真的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
選擇離婚,將來是不是會後悔,孩子是否能接受。冷靜一段時間後,再加上生活中所產生的“不適”感,讓她發現內心並非真的就一定想要離婚。
“試離婚”能使自己從衝動變得冷靜,更好地去看待現在的婚姻關係。
在“試離婚”這個過程中,夫妻雙方都會有一個冷靜期。
在“試離婚”時,夫妻雙方都會有一個觀察期。
“試離婚”時期需要夫妻雙方去觀察對方離開自己的生活,以便做好以後的決定。
吳楠剛開始和丈夫分開生活的時候,覺得很開心很自由,因為這幾年的婚姻就像是一個牢籠囚禁著她,讓她這隻嚮往自由的鳥兒鬱鬱寡歡。
而漸漸地,吳楠開始發現自己有些不習慣這樣的生活了,感覺很孤獨。
吳楠發現丈夫開始改變了,他從以前什麼家務活都不幹,居然開始為孩子洗衣做飯,親自去接送孩子上學。
問他為什麼會改變,他說:“以前,我真的沒有想到,你在家要做這麼多家務,會這麼累。我現在願意改變,因為我想接你回家。”
而吳楠也在分開生活的這段日子裡,看到了丈夫平時的辛苦,看到了自己有時的“無理取鬧”。她覺得,自己也需要改改自己的小脾氣。
觀察期更能使自己看清楚自己的內心,以及對方的行為。
“試離婚”能讓自己更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也能看出對方是否願意改變,然後再做出決定也不遲。
正在考慮要不要離婚?不如“試離婚”,來一段緩衝期。
婚姻有了裂痕時,女人更應該保持冷靜,考慮婚姻是否走到了盡頭。如若,非離不可,也需要為自己鋪好離婚後要走的路。
給破裂的婚姻來一段緩衝期,是為了看清彼此的內心,更是為了給自己一點時間,做好心理準備,以及鋪好離婚後要走的那段艱辛的路。
愛情就像是一個神奇的魔法,在熱戀期的時候,它就像是驕陽似火的玫瑰;到了步入婚姻多年後,它就像是平淡的白開水,甚至會讓人覺得它已經消失。
當夫妻之間出現隔閡和矛盾時,女人不要衝動離婚,既然兩人沒有感情了,那麼就更加要維護自己的利益。
不然,在艱難的離婚生活裡,女人會在一團淤泥之中,越陷越深,越發寸步難行。
當感情面臨破裂的時候,女人應該要仔細思考,因為這不只是一段無關緊要的人生階段,而是關乎後半生的重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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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
離婚時,女人需要提前為自己做打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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