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 婚姻法:夫妻離婚,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給孩子改姓


婚姻法:夫妻離婚,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給孩子改姓

離婚後孩子改姓是可以的,但是要經對方同意。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

01.

離婚後可以給孩子改姓嗎?

我國《婚姻法》第16條規定是這樣的: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也就是說夫妻離婚,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給孩子改姓,但是必須經過對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覆函》([81]法民字第11號)的有關精神,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婚姻法:夫妻離婚,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給孩子改姓

02.

離婚後孩子改姓,另一方不給撫養費等可以嗎?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這就是說,無論孩子跟誰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擔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不能以離婚後孩子改姓就不給孩子撫養費。

如果孩子由父姓改為母姓,而父親不給撫養費的,作為孩子的母親可以先和孩子父親商量,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孩子父親支付孩子撫養費。

03.

一方擅自改變子女姓名,怎麼辦?

1:前往公安機關申請恢復子女原姓名。

2: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責令恢復原姓名。

04.

離婚後孩子改姓,怎麼辦手續?

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由監護人雙方協商決定。

那麼,如果非要給孩子改姓,簡單來說需要兩個步驟。

首先,需要和孩子的生父或生母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05.

離婚後孩子戶口怎麼辦?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婚姻法:夫妻離婚,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給孩子改姓

06.

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辦,有什麼手續?

一般情況下,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戶口要隨著撫養權走。

假如涉及到戶口遷出問題,就需要拿離婚證、戶口簿、孩子的出生證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然後拿著離婚證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併到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

拿到之後,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最後拿著《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就可以了。

現實生活中,如果一方對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存在牴觸或拖延等情況,該怎麼辦呢?

1、協商,先和對方協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戶籍辦理機構辦理小孩戶口;

2、起訴,上法院起訴的話,可以憑法院的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起訴。

當然,各省份關於離婚戶口遷移的具體手續辦理會有不同的規定,如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辦理離婚戶口遷移手續,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最後,要提醒大家,不管是子女改姓了還是把戶口遷出去了,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還是要給子女撫養費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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