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參公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的工勤人員該何去何從?

西狂21


凡是簽署勞動合同的,就按照《勞動法》相關要求和標準進行處理了。從關係角度來說並非是事業單位招工、招錄的編制問題,而是事業單位的勞動用工問題。所以,勞動合同制人員與事業編制人員是兩條截然不同的發展。

參公事業單位的勞動合同制人員發展

事業單位參公後,符合參公條件的人員會參照公務員的相關制度進行管理和晉升,按照公務員的薪酬待遇走職級路線。而事業編制工勤人員的安置方法和措施各地區、各系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制定,有的組織考試;有的職級並行;有的全不接收,提高一定的薪酬待遇等等。在這種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發展和未來都十分模糊的情況下,很多人爭破頭去搶參公的名額,都搶不到。怎麼可能再考慮勞動合同制人員呢?所以,未來沒什麼發展可言!

執法類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人員的發展

從當前的發展趨勢和大方向上來說,未來事業單位將會迴歸公益性事業單位,交回執法權限。這種情況下工勤人員將逐步消失,而有需求的單位將大量使用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人員;而沒有需求的單位將直接辭退這些人員。所以,未來的發展趨勢也不容樂觀。總體來看僅僅是保持現狀而已,不要有什麼過高的預期!


丁Bar不是銀


隨著黨政、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能由社會服務代替的,和能由市場配置資源的,都要推行政企分開、事企分開、政事分離、管辦分離。而行政、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和工勤崗位,其工作性質就是承擔從事簡單體力工作或一般技術工種的崗位,比如技術工人、水電工、司機、通訊員、打字員等。這些工種,既是體制改革的對象,也是倡導由政府購買服務代替的對象。

因此,在歷次黨政機構改革中,工勤崗位已經逐漸消失,工勤人員也是隻出不進,工勤編制隨工勤人員的自然減員,隨退隨銷。事業單位逐漸推行全員崗位聘用制管理,工勤人員可以競聘管理崗位與專業技術崗位,享受崗位對應的幹部身份,最大限度地縮小幹部與工人身份的區別。工勤人員可以競聘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其目的就是為了縮減甚至取消工勤崗位。在一些改革超前、已經大面積推行聘用制管理的地區,事業單位工勤崗位設置極少,甚至不再設置。工勤崗位的職責,由合同工、勞務派遣工代替。即統一由人社部門負責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員,或者指定勞務派遣公司招聘,統一指派到用人單位工作,工資福利等也由人社部門負責制定和調整,由財政部門負責發放。

機構改革,使黨政部門職能集中到監督管理上,事業單位的職能越來越高度集中到公益服務上。事業單位中雖然有承擔機關事務管理的機構,但卻不是統一設置,也管不了那麼細。因此,統一使用合同工模式,還會繼續存在。尤其對於基層事多機構少、編制少的現狀來說,合同工、勞務派遣工依然是黨政、事業單位工作力量的補充。只是相對來說,黨政部門因為機構性質,臨時用工都將由事業單位承擔。包括行政執法部門,雖然會暫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也不允許再使用輔助人員執法。事業單位雖然可以使用部分合同工、勞務派遣工,但能由社會服務代替的,儘量由政府購買服務代替。

事業單位生產經營類、中介服務類、有償服務類職能改企,實行事企分開,大面積使用自收自支人員、合同制用工的現象,也會得到徹底改變。事業單位壓縮人員編制,首當其衝的就是這類人員。有的會暫時保留在事業單位,繼續從事輔助工作;有的會隨生產經營職能改企,在新企業重新就業;有的會隨職能的消失,在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還有的會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門保障。


職言管語


題主所說這種勞動合同制的工勤人員其實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臨時工,也就是沒有編制的人員。

這部分人員其實是事業單位改革中影響最大的一部分群體,國家對事業單位改革已經明確就是要優化整合,然後精簡編制,因此沒有編制的人員是不可能在改革中獲得編制的。

參公事業單位也屬於事業單位,肯定要參加事業單位改革,至於是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還是轉為行政機構,就要看各地自己的改革方案了。而不管怎麼改,沒有編制的人員最好的可能也就是保持原狀,繼續與相關單位簽訂合同,做自己份內的工作。而還有一種可能就比較讓人難以接受,就是會被丟了工作被辭退,然後給予一定經濟補償。

其實就算是在本次改革中沒有受到影響,按照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趨勢,臨聘人員因為沒有編制始終都不是那麼穩定的,就像和企業簽訂合同一樣,企業是可以隨時辭退你的,只需要支付一定的補償。因此,提升自己的能力,讓自己不管到什麼單位都能體現自己的價值,才是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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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我們要把合同制人員和工勤人員區分開,合同制人員實際上是編外輔助人員,不屬於編內人員;而工勤人員正常來說是屬於編內人員的。

現在各地對工勤人員編制控制的很嚴,尤其是機關單位和參公單位,基本退休一個就編制減少一個,也有的是編制轉換,直接轉為其他事業單位編制。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斷推進,實際上原先的工勤人員(工人),所有的各項業務都逐漸的被編外輔助人員代替,以前的司機,現在的電話接聽人員、窗口服務人員。

其實這一批人員不用擔心失業,基本上任何一個機關事業單位都不會嫌棄人多的,雖然他們的工資待遇很低,採取的是政府購買服務。通過勞務派遣方式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從事一些簡單的工作,比如警務輔助等等。

正常的編制人員都是通過嚴格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考試,經過嚴格的面試程序,公示之後才可以進編。編外人員的管理比較鬆散一些,尤其是警務輔助人員,由於工作辛苦,工資低,沒有前途,流動性很大。

大家想想,每月一兩萬的工資,都無法在一個地方買房居住,每月一兩千的編外輔助人員待遇能幹些什麼呢?

其實不管怎樣單位改革,改革的主要是用人單位編制和性質,業務一般是越來越多,即使精簡,也是有相應的安置崗位工作。政府購買服務的編外人員被辭退的機會很少,除非因為作風、紀律問題被辭退。

還是希望所有編外人員不要因為自己工資待遇低,就輕視自己的工作,有作為才有地位。或許以後,既然能夠出臺傾斜性政策,專門針對編外人員設置的編制。


暖心人社


何去何從用詞不妥


用戶240449573257


建議給事業編工勤的加工資,20多年工齡工資才3000


jxhclyf


現在的用工名稱真是奇怪,分為公務員,還有什麼參公,要麼就是公務員,要麼就不是公務員,國家工作人員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就不應該有什麼公務員丶參公人員、事業單位等之分


kristy


你這種還好,只要財政全額撥款 那還算穩定,就怕差額撥款,那就得想想後路了


黑貓伊莎


國家要立法,要對事業單位,起業各單位立法。單位用人,是單位自己的事,生產情況的,就用人,不好就解除,不合理的。法律不能真對農民工,農民工找一個工作多麼難,幹幾年,就被解僱,在去找,不合理的。


黎明的太陽219


編制,編制,沒有編制就屁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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