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孫揚絕非敗訴而是勝了

昨天最轟動的新聞是孫揚被禁賽8年的宣判。筆者搜了無數有關說法,幾乎絕大多數意見為三點。

一孫揚受陷害被判8年禁賽不公。

二霍頓們高興了!

三孫揚要上訴。

筆者看法有不同,現提出供探討。

首先我認為孫揚不僅不敗,而是勝了。因為孫揚訴術本質是證明自己清白,也就只沒有服興奮劑。

表面看判決孫揚禁賽8年。但同時承認孫揚沒有服興奮劑。判決理由是你孫揚抗檢(砸了血樣)。

判決無疑問,因為事實如此,孫揚的理由是懷疑檢查官資格。事實是既然你懷疑為什麼還讓抽血,抽血後又砸了血樣?用腦子想想是否矛盾?這種小兒科的一時衝動,結果只有敗訴。關鍵錯在砸血樣,不敗只有拒絕抽血,讓抽血後又砸血樣。不敗訴才怪!

二霍頓高興?我不知道他憑什麼高興?他說孫揚是《嗑藥騙子》但判決孫揚過去無任何問題,勝他是實力,明白點說,孫揚永遠是勝他的人,也不會改變了。他高興什麼?就算東京他奪冠了,但孫揚可說,那是我不在,我在有你啥事兒?還不是喝我孫揚洗腳水的份?誰勝了?好好想想再回答。

三千萬別上訴。因為孫揚乙需要為清白上訴,因為判決已證明孫揚歷史清白。這足夠了。

你想訴什麼?訴打碎血樣有因?由於你是自動讓人抽血後再懷疑人家有假去打破血樣的事實不合變了。你怎麼冤枉也是改變不了抗檢的事實,也不可能改判。

為此筆者認為,事實上孫揚已經大獲全勝,為自己的失誤按受從此退出現役不算失敗。僅僅是人生的一個小失落而已。並不影響孫揚在中國人心中的偉大。而未來世再游泳歷史上也必將留下你孫揚的英名。

這還不夠嗎?我堅信,明白了這次判決的真正意義,笑的該是孫揚,該哭的應該是霍頓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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