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月利率1.5%的貸款是高利貸嗎?

人販子姐姐


1.5%的貸款利率算不算高利貸?這個問題估計很多朋友都會有類似的疑問。因為目前很多小貸公司的收費標準一般都是1.5%的利率加1%左右的所謂服務費。

如果月利率只有1.5%,那就不算真正意義上的高利貸。

其實什麼是高利貸,目前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所謂高利貸就是利息比較高的貸款,但利率多高算是高的,目前沒有一個標準的答案。只是利息達到多少水平會受到法律的保護,超過多少不受法律的保護,這是有法律規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6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化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化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經支付的超過年化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對這個法律規定,判定民間借貸利率是否受到法律保護有兩個非常重要的界限,一個是24%,一個是36%,超過36%的部分不受到法律的保護,我們可以理解為真正意義上的高利貸。至於24%—36%期間的利率,這個法院不支持也不反對,出借人跟借款人可以自行協商。如果借款人不願意支付這部分利息,那法院也不反對,但是如果借款人已經支付了這部分利息,又想重新把它拿回來,那法院同樣也不支持。

除了書面上的利率,判定高利貸的標準還要把所有費用計算在內。

現在去貸款有不少收費項目,利息只是其中的一個項目,而且有些貸款公司還會變換一些名目收費,比如服務費、手續費、材料費、審核費等等,貸款公司試圖通過降低貸款利率,增加其他收費項目來規避法律上的風險,但這種做法沒有用。

根據最高法院的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利率,又約定了服務費或者其他費用,那借款人可以利息服務費以及其他費用一併主張,所有費用加起來超過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

比如你借款利率是1.5%的,服務費是1%,總的費用是2.5%,年化利率就達到了30%,這意味著超過的6%部分你可以拒絕償還。

除此之外大家在計算利息的時候,還要充分考慮實際到手資金潛在的利息。

目前有一些網絡貸款或者是民間貸款,在放貸的時候都會先把利息扣除,借款人實際拿到的錢少了很大一部分,但貸款公司仍然按照全部的本金計算利息,這中砍頭息法院不支持。

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案件的法律條文第27條規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比如你借款1萬塊錢,貸款利率是1.5%,服務費是0.5%,借款一年時間總共的費用是2400塊錢,從表面看這個利率是合乎法律規定的,因為總的費用沒有超過24%。

但有些貸款公司會把2400塊錢預先扣留,實際給到你的錢只有7600塊錢。那實際的利率就是2400/7600*100%=31.58%。這個已經超過法律保護界限7.58%,超過的這部分費用,大家可以拒絕償還。

不過在實際辦理貸款的時候,即便有很多貸款公司的利率超過24%,但很少有人會真正的去糾結這個利息,因為能接受24%以上利息的客戶本身條件並不太好,能借到錢已經很不錯了。如果大家真的去糾結超過24%的利息,甚至為了這點利息和貸款打官司,那以後貸款就很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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