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女朋友未婚先孕,母親拒不給彩禮,兒子的做法使她悔不當初


女朋友未婚先孕,母親拒不給彩禮,兒子的做法使她悔不當初

01

“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個寶,投進了媽媽的懷抱,幸福享不了。”

不管是有媽的孩子,還是沒有媽的孩子,唱到這首歌時,心中總會浮現出一個溫柔慈愛的面龐(可能是真實的模樣,也可能是心中的嚮往),眼中則含著溫暖的、思念的、甚至心酸的、心痛的淚水。

貝多芬說:我很幸運有愛我的母親。

是的,好母親勝過好老師。有一位好母親的指引,人生往往更加順暢、更加幸福。沒有孟母的三遷,世界上可能少了一位思想大家,多了一位專業哭喪的;沒有愛迪生母親的鼓勵,世界上可能少了一位科學偉人,多了一個別人口中的“笨蛋”。母親,足以孩子的一生。

見到太多關於母愛的名言,最欣賞羅曼·羅蘭對於母愛的評價:母愛是一團巨大的火焰。

一團巨大的火焰,可以照亮子女的前程,可以溫暖子女的心靈,也可能成為侵蝕孩子內心的惡魔之火,也可能化為吞噬自身的陰靈。

這團母愛的火焰如何燃燒,掌握在母親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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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近日,朋友妮妮告訴我一則新聞:海南某地,符某女朋友未婚先孕,符某母親拒給彩禮,女朋友打掉孩子另嫁他人,男人醉酒後打死母親。

妮妮說,去年,她經歷了類似的事情,只是覺得未婚先孕太過丟人,她沒好意思跟朋友講。

妮妮和男朋友王超,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來自同一個城市的同一個鄉鎮,村子相鄰。相同的出身讓他們有了許多共同的語言,戀愛半年後,兩人搬出了集體宿舍,在公司附近租了個房子同居了。

王超非常孝順,每個月只留下很少的生活費,剩下的工資悉數上交母親保管。妮妮覺得王超是個負責任的男人,而且品性端正,吃喝嫖賭一樣不沾,妮妮覺得自己找到了可以託付終身的人。

王超和妮妮打算去年春節前結婚,想法告訴了家人後,家人都同意,合計元旦回家定親,按村裡規矩給六萬六的彩禮。

王超和妮妮想著結婚是板上釘釘的事了,於是同房時不再採取任何避孕措施,十一月初的時候,妮妮發現自己懷孕了。

王超很開心,將妮妮懷孕的事情告訴了父母,希望結婚提前,十一月底定親,十二月中旬結婚,他不能讓妮妮有心理負擔,受村裡人的背後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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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沒想到,王超的母親聽說這個消息後,興奮得不得了,到處宣揚妮妮懷孕的事情,本來妮妮沒敢告訴父母,結果王超母親散播得妮妮父母也知道了。妮妮母親大罵了妮妮一頓,要求他們馬上將結婚提上日程。

王超又跟母親提了彩禮的事情,其母卻說:“都懷孕了還要什麼彩禮?你們回來直接領個證,咱們再請親戚朋友吃個飯就得了。”

王超沒想到母親變卦:“妮妮媽媽說了,彩禮全做妮妮的陪嫁。”

王超媽媽反問:“她要是不做陪嫁呢?我不虧了?”

王超母親鐵定心思不給彩禮,王超說:“我這幾年掙的工資都上交給你了,你說幫我攢著,我現在要結婚了需要錢,你把我這幾年的工資給我吧,我自己出彩禮錢。”

王超母親冷冷地說:“那些錢,你哥買房,我做了首付了。她未婚先孕,不嫁你誰要她?彩禮?一分錢都不給!”

王超母親這話不僅對王超講了,還理直氣壯地跟鄉鄰們講了,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很快,這話也傳到了妮妮母親的耳朵裡,妮妮母親氣得頭疼,當天就趕去了妮妮工作的地方,叫妮妮立刻請假出來見她。

妮妮被母親扯著去打胎,妮妮不幹,母親將王超母親那些羞辱人的話轉告給妮妮,妮妮哭著向王超確認,王超含含糊糊並未否認。

妮妮聽從母親,去打了胎,和王超分手了。

王超記恨母親,發誓終身不娶,打一輩子光棍,而且工資不再上交母親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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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節,是人與人交往要遵守的規矩。彩禮便是結婚的一種禮節。女方並未過分索要彩禮,而且女方亦有陪嫁,還未成婚,男方母親便拒絕該行的禮儀,註定了悲劇的結局。

高額彩禮,受到大眾的口誅筆伐理所應當,但是趁人之危拒絕民間習俗中不過分的禮尚往來,實屬不該。

身為母親,將孩子的錢財緊緊攥在手中任意支配,不顧孩子的感受和意願,不顧女方的面子和名聲,一意孤行,最後既玩火燒了孩子,也玩火燒了自己。

親人之間需要界限,母子之間也需要界限。孩子已經長大,有了獨立的意識,母親對孩子的控制越多,失去的反而越多。

母親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母親的眼光是否開闊,決定著孩子是否有一個開闊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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