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從小被送養,長大後才發現親生父母就是一個很近的親戚,如果是你,你會認嗎?

向陽花777



wu吳金泉


基本上這個問題就真實的發生在我身上!我大姨有兩個閨女,我是第三個,生下來人閒狗不耐,就立刻把我送給了我媽!(我媽和我大姨是親姐妹!)後面我大姨生了個男孩!

我是臘月生人,生下來接生的就把我用布裹起來寄在腰上,外面穿個軍大衣騎自行車給我媽送來了!差一點就把我凍死了!我小學時候就知道這個事情了,我當時心裡沒啥想法,基本沒啥感覺,就覺得我爸我媽就是我爸媽,別人說啥也沒用,至於我大姨大姨父,我覺得就是個親戚!後來17年的時候,我大姨癌症沒了,我大姨父又找了後老伴,現在基本沒有聯繫了!說不上恨,但也確實沒感情!

我的父愛母愛是我爸媽給的!

有一句話說的好,生恩沒有養恩大!



A醉愛人間


因為大姨沒孩子,而我母親生了好幾個孩子,身弱多病,三姐是早產兒只比我大一年零三個月,因此我滿月就被送給大姨。從小我就知道,很理解,沒報怨過。從情感上講,我愛養母遠勝親孃,這不僅是養母對我有更多的付出和愛。而是事實讓我體會到既便是親生的,在身邊陪伴的和不在身邊陪伴的,得到的愛是不一樣的,不要說什麼血濃於血,血和血的含水量是不同的。這是我的親身體會。

我生完大兒子沒奶,正好男人戰友妻子剛生完孩子夭折,願幫我奶養,我沒有同意,再難我也要把孩子留在身邊,我不會孩子也象我一樣,明明在自己家裡,卻象寄人籬下,受不公正待遇。

學校畢業後,我的工資同樣寄給我的養母和生母,生母癌症去世時在我的懷裡。從此我全力照顧我的養父母,調動工作,回到他們身邊為他們送了終。

我無悔。至於一直不知道被抱養,後來知道後認不認親,看個人情況。我的建議是當親戚走吧。別太用情,時過境遷,丟了的不能完全找回來,眼前的才是真。


桃鄉人518


我就是爸媽從小抱養的,親媽是大姨,親媽告訴我是她生完我病了,動了手術,因為奶奶去世的早,上面三個哥哥兩個姐姐們都還小,我二姨只有一個兒子就把我抱回去養了。也就是現在的爸媽,媽媽有心臟病,很強勢我和哥哥都怕他,和我生氣吵架不是摔東西就是鬧自殺。後來哥哥結婚了嫂子又厲害,還好不在一起住,但還是有矛盾,嫂子知道我是抱的,又比我大十多歲,總想把我趕走,對我從來都不順眼,哥哥又怕老婆,如今爸媽都去世了,哥哥的兒子結婚生小孩我都隨了禮,如今不來往了。親哥哥姐姐們在我困難時都在幫我,因為他們都知道我是他們的親妹妹。所以不管親生不親生只要善良,心存感恩的心就行了。


秋風吹落葉滿天飛


這和我媽的經歷一樣。姥爺年輕時抓壯丁去當了國民黨的兵,姥姥沒有生育。等解放了,姥爺不願意去臺灣就回來了,姥姥三十多歲了也沒生意,於是抱養了我媽。親生父母是我姥爺的妹妹妹夫,他們有七八個孩子家裡也窮,我姥爺姥姥四五十歲了沒有孩子。直到我姥姥去世才告訴我媽不是親生的。幾十年了我媽內心一直不原諒,覺得再窮不該把她送人。當然這些我無法驗證,連我媽也不確定到底是不是這樣的。因為姥姥只說了媽媽不能親生的,沒說親生父母是誰,猜姑姑是親媽是我媽自己猜的,因為那時我媽她姑姑姑父已經在八十年代去世了,姥姥是94年沒的,她很多年沒法接受這個事實,所以也沒找任何人問過。只是這兩年猜的可能是。我覺得還是要理解吧。送給親戚畢竟還能見到,不算特別狠心,不是丟掉任自生自滅了。給沒孩子的親戚還能得到好的照顧,比留自己家裡受窮強啊!


蔥鹹妹妹


不認,認什麼認,即然生下了孩子,送給別人養不管親近,當時定說了長大以後也不會認,所以養父母才收養的,鄰居家就這種情況,在計劃生育緊的時候,自已有一個兒子,親戚家生了二個女兒,第三個說好如果是女孩就送給他們家養,兩家講好了後,真的生了個女孩,在一天早晨鄰居對我們說有人在他們家門口放了一個孩子,讓我們去看看,當時計劃生育嚴,孩子報不上戶口,養父母不知跑了多少腿,總算有了戶口,轉眼=十幾年過去了,女孩要結婚了,養父母告訴女孩實情,讓她的親生父母認她,並參加婚禮,女孩拒絕,說今生誰養大她,誰就是父母,這是真事,女孩是我看著長大的,現在過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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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是現實中常見的,相忍的不多,但也不排除個例。

我有兩個熟人,都是不能生育收養親戚和熟人的小孩,小孩長大和養父母關係很好,他們也都知道自己的生父母,但他們從沒動過相認的念頭。

其中一個孩子幾乎和生父母每天見面,只不過稱呼是舅舅和妗。前幾年生父母去世她根本顯不出悲傷,只按外甥的身份上禮行拜。而對她的養父毋卻十分孝順。

於是我心裡對血濃於水的理論多了幾份困惑,生養夲是一回事,但只生不養時養恩和情感更勝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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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認。既然父母把你給親戚扶養,說明你父母當時很無奈的。希你不要怪罪父母。我是過來人,把自己的親骨肉送給別人扶養,那種被迫無奈的心情對父母的打擊不是常人能接受的。我的一個朋友就和你父母的做法一樣。朋友經常來我家訴說心中的疼。所以,你要好好對待你的親生父母。


renzhongqi


正如樓主所問,從小被送養,長大以後才發現親生父母就是一個很近的親戚,如果是你,你會認嗎?毋庸置疑,如果是我的話,我一定會認。這終究有一層扯不斷,理還亂的血濃於水的親情關係,不認也不符合人性啊!

從你的提問中就可以看出,因為你年歲不大,你的養父母肯定沒有其他的子女,就你這一根獨苗。就算有也是後來才生下的,你在養父母的家裡肯定是個老大,他們生下的不是弟弟就是妹妹。

不論是過去還是現在,親戚在沒有生育的前提下,從同輩中領養一個子女過來,傳統的叫法叫過繼,這完全是很正常的過繼子女,如果親屬關係太近,被領養的孩子從小就會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

再不然就是在計劃生育的年代,你的父母生下你來屬於超生,這既違反國策又要被罰款。被罰款父母拿不出錢來,正好親戚沒有子嗣,把你送給親戚領養,又不是賣孩子,幹嘛不認自己的親爹孃呢?

肯定是你的養父母和親生父母的親屬關係太一般,你時刻都不能見到親生父母,就算他們偶爾與你見一次面,看你的眼神特別親近,你也不會發覺的。因為他們事先肯定有約定,不能把你的身世透露,讓你知道實情。

在三字經裡說,人之初,性本善。人的良知是天生俱來的,但後天性的環境和接受的教育不同,是會改變一個人的。有一句老話說得好,“ 生恩不如養恩大。" 只要不違反這個原則,去認自己的親生父母為何不可呢?

要是我的話,對有再生之德的養父母絕對不會使他們寒心,堅決不做白眼狼。對給自己帶來生命的父母,血濃與水的親情,我一定會認!有能力我還要把四個老人同時養起來,這才是華夏子孫有情有義,忠孝兼顧的傳承人。

我的回答完畢,希望別人不要認為我是嘴上君子,我的觀點你可以不認可,但是你不能侮辱我的人格,嘴上能積德,我就謝謝啦!


老蔣閒言


會認,父母並沒有拋棄你,把你送到親戚家扶養,一定有原因,一是家裡條件不好,怕委屈了你,所以送親戚扶養;二是因為親戚沒有孩子,所以才送你到親戚家。你已經長大成人了,有辨別是非的能力,相信你能很好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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