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和二婚女相處太痛苦,還要繼續嗎?

中華小當家527


我同事,男的!有個男孩,對方是有個女孩,年齡差求不多。他倆談對象到同居快半年了,可女方一直不願意,也沒說同意不同意結婚,把我夥計逼急了就問她啥原因,結果她說嫌棄我夥計胖!1.65 200斤左右。其實應該是我夥計我提個男孩,結婚之後男孩負擔太重了。還有最主要的一個原因,你們能否猜到?這女的一直不接受我夥計的兒子,(現在他倆租房住),孩子寄宿學校,放假了,她都不會讓孩子留下來住在一起,說不方便孩子大了。那我夥計就問我和你,你女兒住一起就方便了?那女的就不說話了!前段時間5.1,我夥計開滴滴的,給這女的拿1500塊去出去逛逛,她就帶自己女兒出去旅遊了,沒帶我夥計兒子沒去(我夥計主要沒去)。回來了我夥計就問,你這人一點心沒有,我給你拿的錢讓你旅遊,回來你也不給我兒子買點玩具或是其他東西?把我夥計氣的。

當初說好的,人心換人心!你對我兒子好一倍,我會對你女兒好十倍。可你現在連我兒子問都不問一下,更別說是以後我兒子結婚問你要錢了。 現在咱倆在一起。還沒結婚。我也不知道能否結了,我每月還得給你1000多生活費(這錢我兒子有沒花),我是不是對她太好了?《這是我夥計的實力情況》

我總結一下,

1.沒有結婚,都二婚,談對象期間可以給她錢花,但是隻能說你願意給,不能她問你要。對不?我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在沒結婚之前撫養你和你的女兒。

2.結婚的再組合家庭是雙方要一起奮鬥,對孩子都好點,要有一條心。(這個一條心估計不可能),但是最基本的,面子活要過的去!你要是你連名義上的後媽都做不了,那你就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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