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你們會接受搭夥過日子嗎?

爾玉璽璽璽


搭夥過日子就好似她們倆,遲早都會有傷痛的一日!我感覺有朝一日會產生真情,到了哪時候又散夥了!你會又一次的如到婚姻失敗的痛苦!!!




麥鑫鑫


本來是打醬油路過的,但是既然進來了就說說我二十年前(也就是200至2003年)曾經在深圳寶安某區電子廠上班的經歷、或許也算是“搭夥過日子”吧...?

當時在流水線上班,而我們那組的組長就是一位比我大五歲的美女姐姐(本人當年26、未婚,美女姐姐31、已婚)、有家庭、一個孩子,她老公是中山人、在中山上班,每個月來美女姐姐的出租房聚兩三天。

然後、在工作半年多的接觸中彼此熟絡之後、偶遇會開些半黃半素的玩笑,也包括有一些工作上的事我曾經幫過她的緣故吧...?有時候她發工資了會買宵夜請我去她的出租房裡開小灶,剛開始只聊工作進度、而也只有我自己一個人喝著純生啤酒,再去幾次她就就開始聊她的情感生活、偶爾也喝一兩罐純生、然後多幾次就我喝醉了、她也喝醉了...(剩下的自行補腦),但是我倆也有約定:我不干涉她的家庭與感情與生活,而她也不會干涉我的一切,如果我有女朋友了,不想再過這樣的日子(或者她想結束了),我們倆誰都可以提出來,隨時結束,絕不糾纏對方...!

其實我想說的是、看到回覆中有些朋友所謂的“不能接受搭夥過日子”基本上說的牛頭不搭馬嘴、文不對題。當然、我說的這些話也並不是提倡搭夥過日子這樣生活模式(但也不反對),因為無論哪種事物,在這個世界上所能存在的即是合理的,那些說反對的人,你們所說的一切理由只能代表你們自己本人的觀念而已,無法代表得了茫茫人海中的普羅大眾。所以說,在這人世間,無論是哪一種生活當式、更不論是暫時的或是長久的,就都像每一個人穿的鞋子一樣,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罷了。

最後想說的是:本人現在已經成家,並且已有了一對兒女與一位相濡以沫的賢內助,而曾經的這段往事、只是我這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人生旅途中一段小小的插曲,不曾被遺忘、也不曾被希翼...


陳瀟逸


這是個發生在我身邊的事情,我第一次遇見相當的震驚。剛畢業那年,去工地做現場管理,接觸最多的就是外來務工人員。

由於工作的性質的原因,和他們的領班就比較熟悉,我喊他叫老劉,四川人40多歲,老劉做事穩重,雷厲風行,他帶的那一幫人很聽話的話。其中有我女的,30出頭吧,看起來顯老,可能因為農村人的緣故吧。老劉對她格外的關心,吃飯都在一起,給她派活都照顧著,我說這是嫂子吧,老劉總是嘿嘿一笑,啥也沒說。

後來,我才知道,他們只是老鄉而已。雙方都有家庭。當時相當驚訝。

你們會搭夥過日子嗎?談談自己幾點的看法

從人性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搭夥過日子沒問題,是人都有七情六慾,在那一刻人性大於理性。不去道德綁架任何人,但他們確實不道德。

從婚姻的角度來看,他們都是出軌者,踐踏了婚姻的底線,出賣了自己家庭。不管男女都會和自己的老婆老公做對比。如此下去便日久生情,都出現婚姻危機。

我個人認為,人都有慾望,排解的方式有很多,不一定要以破壞婚姻為代價。家庭的團結是夫妻和睦的基礎。

這會有人就說了,他們都提前約定好了,不會打擾彼此的生活,破壞雙方的家庭,只是簡單的“搭夥”。我只能說我不同意,我只知道後來老劉的媳婦鬧著離婚呢。從他同鄉嘴裡得知。這就是人性使然!

如果搭夥的雙方都沒有婚姻的束縛,我覺得可以組合。

朋友們,你們如何看待?歡迎留言討論!


薩姆習字


給大家講講我自己的事。在深圳打工,身邊除了自己全是陌生人,北方的我吃不慣南方的飯,所以就自己租房住外面。後來發現隔壁是一大姐,也是一個人,他老公在另一個城市,基本一個月回來一次。我喜歡包餃子,時間長了熟悉了後,就會叫大姐一起吃。

大姐知道我的情況後認為我沒必要租房,可以住宿舍,反正她也一個人,在她那做飯,菜錢全是我的,水電是她的。

就這樣我們開始了搭夥的日子,過了一週,我晚上也不想回宿舍,正式開始了我們的臨時家庭生活。可惜每個月有差不多一週我必須自己過。


知足是神


最近有個小學同學給我打電話說借錢,我很詫異,因為平時她不是缺錢的人,大錢沒有小錢不缺,老公在蘇州做生意,她在鹽城帶小孩子,日子過得安逸清閒,我就問她為啥缺錢了?她哽咽了,剛開始不說,說丟人,但是我這個人好奇心太強了,又反覆追問了,她告訴我她和她老公一直在搭夥過日子,老公一直一個人在蘇州做點生意,沒有正經上班,有虧有賺,她在鹽城和她婆婆小孩一起爭爭吵吵過日子,最近老公偷稅漏稅被抓了,說要罰三倍,大概一百來萬,沒有錢,到處借錢,老公說離婚把房子賣了給她錢回湖北老家,她還在考慮,畢竟老公也是做生意出的錯,不是背叛她。

我自己的感悟就是如果生活持續將就,生活就是搭夥,那麼不出問題還好,一但有風有浪怎麼辦?大難臨頭各自飛嗎?

我不提倡搭夥,我提倡相互成長,就算搭夥也是五星級酒店的伙食!!!



我想我是隻鳥兒


搭夥過日子有以下幾種情況:

1)搭夥的男女雙方都在陌生的地方打工,彼此的雙方都在老家,這種搭夥過日子的很常見,一來雙方都有生理需求,二來也彼此有個照應!

2)離婚不離家,夫妻雙方因為某些原因離婚了,但是還在一個屋簷下,為了孩子不受影響還跟原來一樣!

3)搭夥的雙方其中之一的對方生活不能自理,考慮到既要照顧對方又要養家餬口,身上的壓力太大,就選擇了再找個人搭夥過日子也就是東北人俗稱的拉幫套(沒有地域黑的意思,只是為了更通俗解釋一下這種現象)!

我不知道題主問的搭夥過日子是哪種情況,無論哪種情況,生存是人的第一需求,如果迫不得已,這個可以理解,如果沒到那一步,還是不要的好,畢竟人類本身就有自我約束的能力!


捌佰金


婚姻從激情甜蜜到庸俗平淡,實際上最後的結果也是由愛情轉變成了親情,已經把對方深入的瞭解之後,婚姻的方式和搭夥過日子沒有什麼區別,只是在法律上要接受感情的制約和責任的履行,一但有一方不在容忍、寬容、體諒、理解對方,在矛盾不斷升級的最後,分手也是最終的結果。無論是什麼樣的搭夥過日子,都是要經得過歲月的考驗,時間的洗禮,法律是不能給你真心保障的,它只能畫一條道德責任的防線,真心相愛,真誠相對,經得起風雨暖陽,那才是生活過平凡日子的所在。





汕漂劉全


搭夥過日子在農村地區和外來人口較多的城市都比較常見。通常有幾種情況。

第一種是以婚姻形式的搭夥。

1-年紀到了,需要婚姻。由於各種原因,一直沒有遇到合適的。又有來自父母、家庭和社會的輿論壓力,最後,找一個條件差不多的人,勉勉強強過日子。

2-離異帶小孩。這類型的人要找到心靈契合的伴侶相對來講難度更大。他們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看得比較通透,對另一半的要求通常是能幫忙照顧孩子、彼此照應。

第二種是婚姻裡第三者。

1-在農村地區,這類現象非常普遍,另外一半外出務工,獨自一人留守照顧一家大小,尤其是對於婦女來講,沒有男人做後盾,孤兒寡母很容易受到欺侮。在這種情況下尋求男性的庇護,搭夥過日子是最直白的解決方法。

2-漂泊在外的務工人群,常年缺失親人的陪伴,心靈的漂泊無所歸依,身體的欲求無處發洩,都會促使他們尋求心靈與肉體的慰藉。

第三種是不婚族,不想結婚,不願接受婚姻的束縛,也不想擔責。 但是需要陪伴與慰藉,這種情況一般是各取所需,相對於其他情況來講,風險相對較低。

搭夥過日子的情況各不相同,第一種和第三種情況我覺得我都能接受,第二種情況就涉及到道德層面,婚姻裡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和人搭夥過日子,都必然會給另一半帶來傷害,有些甚至會對彼此產生深厚的感情,不再滿足於臨時夫妻,進而拋妻(夫)棄子。

總之,我覺得生活不易,三思而後行。





棠傾情


我們現在大多數的夫妻就是搭夥過日子,因為生活磨滅了我們所有的浪漫,柴米油鹽,孩子讓我們自顧不暇,我們剩下的只有責任,和對方的不滿,這是一種

還有一種就是出門打工,老公或者老婆不在身邊,寂寞,所以找個人搭夥過日子。但是最後還是回到家庭,所以說現在的社會,只能面現實


蘇琴女漢子


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搭夥過日子是真愛嗎?能做到攜手白頭嗎?我寧願孤獨終老,我不會搭夥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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