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四十多歲的離婚女,還應該再婚嗎?

精彩人生


有那麼一句話說得好,忍無可忍無需再忍。


對待丈夫或者是妻子,如果是真的到了已經看對方都有想吐的感覺,對待對方做的事情都非常的不滿意,跟對方在一起過日子時刻都有一種看不到希望的感覺,我想這樣還不如離婚算了。


尤其是40多歲的女人或者是男人,有的人在情感上有一些惰性了,對那種無愛的戀情已經熟視無睹了,已經麻木的不會再有任何的感覺了,所以說40多歲的女人或者男人都不願意再冒一次險去離婚,都想在混混僵僵的感情世界裡得過且過的過著。其實往往都不知道愛情沒有了感覺和知覺的時候應該坦然的分手,這樣才是對自己的負責,任對這個無愛的家庭的一種解脫。

我覺得作為40多歲的人,生活在一種沒有感情,沒有了任何的激情的婚姻生活當中,感覺到要想混日子你就不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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