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建國後實行一夫一妻,那姨太太們去了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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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中,一夫一妻制可謂是已經完全深入人心了。但是在不久前的民國時代,一夫一妻制還沒有完全實行的時候,那時候很多達官貴人都有一些小老婆,也就是傳說中的姨太太。在新中國成立之後這些都被廢除了,那些姨太太們都到哪去了呢?



不過有時候這種政策也無法一刀切,雖然當時建國初期國家就開始推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很多時候,一些事情不是那麼好解決的。因為很多家族裡面的小老婆,他們一旦離開了這個家,可能就很難生存下去。所以當時的規定是如果女方願意離開這個家庭,那麼國家就支持她和丈夫離婚。



如果那些姨太太不願意離開自己的丈夫,還願意和自己的丈夫一起生活,那麼政府對這種事實婚姻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強行要求他們離婚。當然在這之後再結婚的,自然就不允許再出現小老婆的現象,只能是一夫一妻制。經過了幾十年的時間,到了今天一夫一妻制應該是完全貫徹下來了,不會再出現一夫多妻的現象。



不過,法律上的一夫多妻制早已經被消除了,但是很多功成名就的大人物他們雖然沒有娶多個老婆,但是他們生活中恐怕也不缺乏女人。現在很多大人物都包有二奶,這恐怕也是小老婆另外的一種存在形式。有人說這這種情況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但是以前的那種小老婆,說實話也沒有多少法律保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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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讀歷史


我有個長輩是黃埔軍校的,在家鄉有個老婆,是父母包辦婚姻。有三個男孩子,後來自己跟部隊走了。

在地方上認識一個女的,就不斷給這女的寫信。女的不知道他家鄉有老婆就和他結婚了,生了兩個女兒。

生第一個女孩後,他帶著地方上的女的回了老家.回到家,兩個老婆相處的很好。

不久他要代部隊起義,就回去了。地方上的女的隨後跟去了。

解放後政府發現他有兩個老婆.讓他回到原配那裡。並分配了工作。

他沒有回去。沒有了工作他們生活很艱難。過了一段時間回去了。一直到原配去世。

原配去世留下遺言。讓他回去找那個為他生兩個孩子女人。經過努力他們終於走到一起。直到最後。


海心寧靜


解放前的有錢有地位的人取幾個老婆不希罕。解放後實行一夫一妻制,多餘的老婆到哪裡去了,略知一二。五十年代初本人上小學,直到文革,有幾個同學,有的人的母親是資本家姨太太,並沒離婚,有的離婚了再嫁人。直到八十年代,本人認識一位年齡比我大的機關幹部,少數民族,比較特殊,有兩個老婆,舊社會娶的,兩個老婆都沒離婚。


趙日金141


直接一點回答,就是大難臨頭各自飛了,不管你有幾房幾妾,最後只能留一個,躲得過建國之後的普查,也躲不過文革的糾察,我姥爺以前就是大戶人家,娶了四房老婆,最後就只帶了我姥姥離開原住地來到了我現在的家鄉,記得小時候總有個老太太帶著個小孩過來走親戚,年紀跟我姥姥差不多,但是我要叫她二姨,那小孩跟我年紀一樣,但是要叫我叔叔,那時候小不懂事,就搞的很莫名其妙,後來知道了,那個老太太是姥爺大房還是二房的老婆生下的,年齡真的跟我姥姥差不多,還有一個我要叫舅舅的,以前也隔段時間就會來走親戚,聽家裡人說外地還有很多姥爺的後代,只不過不來走動,以前姥爺總喜歡坐在大門前抽著旱菸往遠看,我相信嘴上不說,他應該也挺想這些兒女和老婆的,只不過時代造就了這個局面,萬事都有不得已,誰願意離開生養自己的老家,遠走他鄉骨肉分離呢!


多域百曉生


說是一夫一妻,但其實很多娶了姨太太的,

只要不是政府工作人員,其實管的也沒那麼嚴格,

大家也就相安無事的過下去了。

除非是女方不願意,走了或者離婚了。


我爺爺以前是教書先生,

先是和大老婆結婚後,二老婆家庭貧困,

流落到我們家這裡,陰錯陽差的被爺爺收留住了,

說是做丫鬟,後來一來二去也就成了二老婆 ,

也就是我的奶奶。

大老婆生了一個兒子,我奶奶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


現在三位老人都已經離世了,

埋葬在一起,三個墳頭挨著的,

我們和爺爺大老婆生的那個兒子,也就是大伯關係也挺好的,

幾家之間一直在走動。跟親的一模一樣。

可能是因為爺爺的大老婆走的早 ,

我奶奶把大伯當成自己的親生兒子一樣養大了。


即便是現在也很多一夫多妻,

主要聽聞的是潮汕人居多,

汕頭人很多都兩個老婆,我就認識一個,

家裡有錢,表都幾十萬一隻。

一個領證的大老婆,一個沒領證的小老婆,

同一屋簷下生活。大老婆還幫小老婆養育孩子,

聽說其樂融融,不得不佩服潮汕女人的三從四德。


你以為現在就真的是一夫一妻制了嗎

稱呼變了,隱蔽性強了,

姨太太多俗氣,叫保姆,秘書,文員,私人助理,前臺,財務,

只要你有本事,開個公司,隨便安排職位,

工作能力有木有無所謂,但是起碼要年輕漂亮吧[捂臉]


現代姨太太還是姨太太,法律規定一夫一妻,

好像沒規定幾個姨太太吧。

現代的小三就是以前的姨太太吧,

稱謂變了而已實質上沒變。

所以說,現在很多時候,並不比古代進步多少。


老徐說事999


古代有錢人講究一妻多妾制,是普遍的。但對我們這裡過去窮鄉僻壤的地方。我的一遠房姥爺來說,比別人多幾十畝地,糧食有節餘。就娶了倆個老婆,一大一小沒有妻妾之分。解放後國家實行一夫一妻制,我的姥爺是比較開明的地主,農忙時與長短工同吃同勞動,從不外待長短工,口碑不錯。本村一個很窮的小夥經常在我姥爺家打短工,人勤快老實。不能與國家政策相悖,姥爺就把小姥姥託服給小夥子,就這樣,小姥姥帶著一兒一女來到後姥爺家生活結婚,婚後又生下一兒一女,安祥渡過一生。兩家子女經常走動,不分彼此。




詩詞奴隸


建國後實行一夫一妻制,那姨太太們都咋辦?

我這樣看,以前續房了就續了,因為也是明媒正娶,不可能咔嚓一刀切,從一夫一妻制度制定以後再另論。

要不讓這些廝守半輩子生了兒育了女的女人上哪去?她們怎麼生活?

這位說離了唄!話說的容易,你當是現在啊說離就離!舊時期的女性大門不出二門不進的你讓她上哪?舊社會女人都沒有工作。

我小時侯在平房住有一家後搬來的家裡就有倆老婆。老大當時都三十多了,老疙瘩十幾歲我們經常一起玩兒。

一開始沒注意這些,後來見換著班地喊他吃飯就問他哪個是你媽呀?他說,一個是娘,一個是媽。

聽大人說大老婆不生育,讓老頭兒又找一個二老婆,老頭兒當時開商店的有倆錢兒。


強歌1122


建國之前

一夫一妻制是古代就有的,但是古代有納妾的習俗,在古代的時候,普通百姓是一夫一妻的情況居多,普通百姓納妾的還是很少。在權貴、富貴人家中,納妾就比較普遍。到了民國之後,婚姻觀念雖然更加偏向自由了,自由戀愛的開始較古代相比增多了,但是很多還是包辦婚姻等。古代的納妾之俗,在民國並沒有大幅度轉變,所以有些權貴、富貴人家有姨太太們是不少。



建國以後

建國之後,這些所謂的姨太太去哪裡了?1950年頒佈的《婚姻法》中,開頭的第一章原則中的第二條就明確了禁止重婚和納妾等,故而還有姨太太就已經是非法的了,那麼她們“去哪兒了”呢?正因為《婚姻法》頒佈了,也明確了納妾是非法的,所以當時脫離夫妾關係、重婚的案件就有許多,這也是社會制度轉變過程中的必然現象。脫離了夫妾關係,這些姨太太們就和原丈夫沒有了所謂的婚姻關係,故而她們也就有再嫁的權力。那些當初被迫成為姨太太的且一直想有逃離的想法的,就會去法院起訴,如果還能再嫁當然就會選擇再嫁了,如果不願再嫁或者再嫁不了,那麼當然就是獨自生活了。對於那些自願成為姨太太的,可能還會和原丈夫共同生活,只能沒有了婚姻關係而已,變成了和鄰里差不多的性質,特別是對那些上了年紀也無去處的就不用無家可歸。



總之,當時是從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轉向只有一夫一妻制度的過渡時期,出現的情況會有很多,畢竟家家戶戶的情況都不一樣,有些姨太太就和原丈夫成了陌生人,有些姨太太和原丈夫則是成了鄰居或者朋友等,具體的情況就有具體的歸宿。


淡看天上月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最終都散夥了唄。

眾所周知,民國時期納妾現象很尋常。

有錢有勢的人,多會納妾,不會滿足於一個妻子。

當年納妾者很多,尤其諸如四川等地納妾成為時尚,是身份的象徵。

比如大軍閥楊森,一共娶了12個老婆,生下了43個子女。更誇張的是,楊森年近90歲的時候,還娶了一個17歲的小妾。

在抗戰期間,蔣介石去成都楊森家裡做客。楊森讓妻兒拜見老蔣。

結果這些婦女帶著孩子,進進出出幾十人之多。

蔣介石驚訝地問:“楊軍張,這些都是你的家眷嗎?”

楊森立即立正回答:“報告委員長,卑職身體很好!”

蔣介石雖然向來嚴肅,聞言也忍不住微微一笑,。

然而,楊森並不算什麼了不起。

傻兒師長範紹曾,據說有40個妻妾,實際上正式妻妾也有18人(他的後人自稱只有7人)。

狗肉軍閥張宗昌的妻妾更是無數,名正言順的就有23人之多,其中還包括日本人、朝鮮人、白俄甚至還有個美國大妞。

然而,解放以後,1950年《婚姻法》確定了一夫一妻。

原則上,妻妾成群就不合法,要坐牢了。

於是,很多人在之前之後,都將妻妾遣散了,只留下一人。

比如範紹增:1949年12月15日,範紹增在四川渠縣率部起義。起義後他召集家屬開了一個會,他說:“今天解放了,我們一切都要聽共產黨的,共產黨實行一夫一妻制,我這個家不符合共產黨的政策。所以要把你們遣散,把家產分了,你們帶著孩子和各自的東西,各奔前程。”一家老少抱頭大哭。

像範紹增一樣的人不少,但也有無法處理的。

民國時期尤其大戶人家,女人一般都是家庭婦女,沒有謀生能力,只是在家照顧孩子做家務。如果強行被離婚,這些婦女很難在社會上立足,基本只能回孃家或者投靠直系親屬。

其中的小妾就更困難,她們幾乎都是窮人家的女孩,一旦離婚連投親靠友都幾乎不可能。

另外,那時候人娶妾不僅僅只是為了床上那點事,更多是為了生孩子。

所以,絕大部分妻妾都是有孩子的。

現在強行讓人家一夫一妻,等於拆散了很多夫妻關係,很多孩子就此沒了父親,會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於是,1953年又頒佈了婚姻法解釋,不再強制要求離婚:

解放之前的一夫多妻,如果妻子在《婚姻法》頒佈之後,未提出離婚的,他們的婚姻關係應予以維繫。

那麼,不少妻妾就沒有離婚,所以一些家庭還是一夫多妻的生活。

只是,建國後的運動很多,這些妻妾成群的家庭最多也只是撐到文革而已,就必然散夥了。

文革時期,就算曆史上曾經有過妻妾的人,都要被當做資本家、地主批鬥,更別說現行犯。

所以,文革時期,中國大陸的一夫多妻就徹底消失了。

薩沙以前有個鄰居老太太,就是某個老闆的小妾。建國以後也沒離婚,文革前還是離婚了。

這個老太太氣質和外形都很好,到老了也是老美女,可惜一生沒有生育!

老太太生活還是很慘的,無兒無女,自己又沒有技能,最終被街道安排去做裁縫,就這樣一直做到退休。

薩沙小時候,記得總是看到她坐在家門口小樓前發呆,很寂寞的樣子。其實,如果不是離婚了,就算沒孩子,最低程度也有個老伴吧。

這個老太太活到90歲才去世,後面60多年都是自己一個人過的(因不能生育,沒有再婚)。


薩沙


老兵我路過,看到這個題,特用親眼目睹之事來閒聊幾句!

舊時代,資本家,大地主,軍閥,土匪,小富農家的男兒娶妻納妾如同吃家常便飯,窮家女兒為了生存,常被這些有錢有勢的人軟磨硬搶,不分長幼,只要有幾分姿色的就佔為己有,即少部份因貧寒自願嫁入豪門當姨太太,小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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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後,必須破四舊,樹立新風範,實行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提高了女同胞的人權,女同胞成了當之無愧的半邊天,這就是社會發展的珍貴寶典……

法的啟源以從善從仁從義從嚴為準則,為主導的,所以對舊社會餘留下來的這些拖兒帶子。缺生存能力,無家可歸的女同胞們放寬約來,自由選擇。有的離開主子獨自生活,有的還是跟原主子過到老……

我外公就是這樣的,老人家娶了3個老婆,聽說大老婆不會生育,娶二老婆後,只會生姑娘,為了傳宗接代,沒辦法又娶三老婆,等三老婆生兒子時,大老婆以生兒子了,我們晚輩分別尊稱她們為,大婆,二婆,小婆。

聽村裡老人講,在我大婆生下兒子時,我公靠在門口說了句,我的個神呀!你早生個仔,我哪會去娶個小房。

說實話,我公我幾個婆去逝近20年了,我曾經從沒見他們爭吵過,七老八十還恩愛,有說有笑,我公去哪家玩,天黑不回,我3個外婆還會去找,我公臨死時說,他此生沒做過虧心事,但最對不起我小婆,因為文革時,我小婆被造反派把屎尿都打在褲襠裡……

永恆情感#歡迎指導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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