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18歲,我的初戀甜到齁,20歲,男友卻猝然離世……

18歲,我的初戀甜到齁,20歲,男友卻猝然離世……

上週,我們收到一個最特別的讀者故事。編輯祝東風告訴我,整理過程中,她幾度伏案痛哭,情緒難以自控。這個特別的故事帶給大家,希望大家從中看到的,不僅是悲傷和痛苦,還有新生和力量。

18歲,我的初戀甜到齁,20歲,男友卻猝然離世……

我出生於蘇北的一個農村家庭,上面還有個姐姐。這樣的出生順序意味著什麼,相信上個年代的人都知道。

看清我是女孩,父母就萌生了把我送人的想法。滿月後的我,就如同一盤菜,被放在小竹籃裡,再被爸爸挨家挨戶地拎來拎去。

我長得不是很好看,又是個女孩,別人把蓋在我身上的白布一掀,像對待牲畜那樣摸摸臉蛋、翻翻眼皮,再看看性器官,總是搖頭拒絕。最後,村頭的一個跛子接受了我,他很窮,娶不起老婆,覺得養個孩子作伴,晚年也有寄託。

或許是因為總被放在籃子裡,我的胳膊一直彆著,也沒人給我扶正過來。導致我被從籃子裡拿出來的好幾天,手都是彆著的。

跛子不樂意了,自己腿不行,想的就是老了能有人照顧自己,怎麼能再找個手不行的。他拎著籃子,一瘸一拐地去我家,想把我還給我爸媽。

我爸媽自然不願意,要兒子的念頭正在瘋長,好不容易送出去的女兒,哪有再拿回來的道理?

跛子一來二去地送,跟我爸媽理論,幾次之後就煩了,放出狠話:“你們再不把小孩拿走,我就把她丟路上,到時候被狗叼走不要怪我!”

不知道是出於怎樣的心態,爸媽猶豫幾天後,依舊不為所動。最後是我奶奶看不下去了,把我從跛子那裡領回來照顧。

奶奶對我不算好也不算壞,飢一頓飽一頓是常有的事,但我還是感激她,因為她把我的胳膊捋順過來,沒讓它真的長歪。

不知道跛子後來看到活蹦亂跳的我,有沒有片刻後悔過,但弟弟出生後,奶奶好像有點後悔。所以我一直很乖,很聽話也很勤勞,幫著家裡做事,在爸媽來看奶奶的時候賠上最甜美的笑臉。

可是,我的心裡好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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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鄰居的冷眼和同學的嘲笑中,我拼湊著自己破碎的童年。一個爹不疼娘不愛的孩子,做夢都是自己被狗吃掉的場景,伴隨了我很多年。

幸好,還可以上學,知識不會歧視我。我現在還記得,自己悶在煤油燈下,一遍遍寫abcd的場景,即使它們已經爛熟於心。難過的時候就抄課文,一遍接一遍地抄,它們承載著我的希望,離開這裡的希望。

我的成績一直是第一,可初中以後,家裡就不再讓我繼續唸了,覺得讀高中沒用。我好說歹說,爭取到了念中專的機會,並且答應他們,中專一畢業就出去打工,扶持家裡。

中專畢業後,我偷偷參加了大專的升學考試,又是第一,但我已經不敢告訴家裡。大專的課業負擔不是很重,我就利用課餘時間,去縣裡的初中當代課老師。

大家都知道我成績好,願意讓我去教孩子們,可給出的薪水也非常低,畢竟只是代課的,畢竟只是一個小丫頭片子,畢竟無論怎麼對我,也不會有人為我出頭。

我至今都記得,那年的冬天,蘇北下了好大的雪,特別特別冷。陰風冷雨直衝骨頭裡鑽,我穿著大姐的破棉襖,騎著二八槓的自行車,風雪就像刀子一樣往臉上割,雙手已經沒有知覺了。

路面溼滑,自行車在過坡的時候猛地往旁邊一躥,我僵硬的手捏不住剎車,連人帶車直接翻進溝裡,渾身溼透。

那一刻,我真的希望,就這麼死去,反正我的死,對於世界,對於我家,對於學校而言,不過是少了個人,少了個無關緊要的人。

眼淚滑下來,把臉醃得很疼,我靜靜地躺著,感受著天寒地凍裡,這唯一的溫暖。幾分鐘後,我突然意識到,我對他人而言是一個從出生就被嫌棄的存在,但於我而言,我是自己的整個世界。

我吃力地直起身,把自行車從溝裡拔出來,不敢再騎,一路推到學校把課上完。那天晚上回家就發了高燒,與之升溫的,還有我對這個家的冷漠與殘忍更深一層的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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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難的大專時光終於結束,我也有了正式的工作,薪水雖然不多,但足夠養活自己。我從家裡搬了出來,把手機號全部換掉,不想再和他們有任何聯繫,雖然我也知道,他們99%是不會主動和我聯繫的。

互聯網興起,我也學會了網上聊天。每天回到家裡,有人能陪著說話的感覺很好。頂著誰也不認識的ID,彷彿就有了重新做人的機會。

我把自己偽裝成一個家庭很幸福,成績也很棒的大學生,在讚揚聲中,試圖找回自己童年時最缺失的部分。慢慢的,一個男生注意到我,經常來找我說話。他是當地的大學生,我對於成績好的人有種天然的親近,總拉著他問東問西,他也都很耐心地告訴我。

後來我才知道,他早就從我的問題中,發現我並不是大學生,只是善良的他,從來都沒有戳穿我,而是小心翼翼地為我保留著那份虛擬的驕傲。

在我生日那天,他告白了。面對著幽藍屏幕上的那句“我喜歡你”,我有種特別不真實的感覺。胸腔裡像被人放了一把大火,又像是堵了一團棉花,喘不上勁,甚至懷疑自己出現了幻覺。

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來自這個世界這麼直接的善意,有人喜歡我,有人喜歡我,竟然,有人喜歡我。我不再是被嫌棄、被憎惡、被無視的那個多餘人,有人喜歡我。

後來的我,無數次想起,都覺得他是上天給我的補償。

他不知道我心裡的地動山搖,發來一個緊張的問號,我抑制不住地痛哭,問了他的電話號碼,直接打過去。對面傳來的聲音非常溫柔,蒸出我背後一身細密的汗。在電話裡,我向他坦白了自己的出生經歷和真實情況。

第二天,我們見面了。

沒有了網絡的遮掩,現實中的我是那麼侷促。他也非常害羞,不敢正眼看我。我們就一圈一圈地沿著街走,他給我買了一桶大大泡泡糖,我嚼著,嘴上嫌他傻,心裡卻很甜很甜。

跟他的戀愛,於我而言是救贖。他總是鼓勵我,肯定我,我在他口中是那麼優秀、獨立和可愛,就像一個完美的人。他的溫柔、體貼和愛,是我從未有過卻又最渴求的東西。我依賴他,也眷戀他,更崇拜他。這樣的情感讓我不停地自省,是否配得上他。

我決定去考專升本,成為和他一樣的大學生。下班後,他帶我到他們的教室自習,給我講題,無數次看著他柔和的側臉,我都很想哭,我覺得自己何德何能,擁有這麼好這麼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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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和學業都要兼顧的我,很快就感到時間的窘迫。我不想開口問家裡要錢,只能每天少睡兩三個小時去看書做題。

他看出我的疲憊和憔悴,勸我把工作辭掉,他可以先借我念書的錢。然後,他拿出了自己早就寫好的欠條,有些霸道地催促我簽字。看著這個永遠能猜到我顧慮的大男孩,我在心裡暗暗發誓我要一輩子對他好,非他不嫁。

考上大學後,我的思想裡還是有種名不正言不順的自卑,覺得自己是專升本來的,不如那些統招的同學。血液裡流淌的負面情緒被重新喚醒,讓我在很多時刻都如同驚弓之鳥,六個人的宿舍裡,我格格不入。

我怕大家看不起我。可是我不知道,越是這般怯懦,別人越是看不起我。

細心的他,發現我上了大學後非但不開心,反而一天比一天沉默。他試探著問我:“我是你男朋友,是不是應該請你室友吃頓飯?”我咬著嘴唇直搖頭,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樣。

接下來的日子,他不停地讓我唱歌給他聽,因為他覺得我唱歌特別好聽。我就一遍一遍地唱,唱歌的時候總覺得很放鬆,好像一切煩惱都流淌在音符裡,歌聲斷了,憂愁也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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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周後,我們學校要舉行歌唱比賽,他一直鼓勵我去報名。我連忙拒絕,說自己不行。他耐心地勸我,這是一次很好的表現機會,不要錯過。更重要的是,他不願意我的美只有在他面前才能綻放。他告訴我,如果想和兒時的自己徹底告別,我必須學會真正去擁抱這個世界。

比賽那天,我忸怩地站在舞臺上,追光燈打在我身上的一瞬間,臺下的目光齊刷刷地看著我。一下子把我拽回兒時被同學們議論“沒人要”的光景。

我抓著話筒的手控制不住地發抖,大腦一片空白,眼圈開始發紅,那些被我壓抑著的仇恨和自卑,一圈一圈地往上湧。

這麼多年了,我以為我忘了,其實沒有,它們被我藏得越深,根扎得也越深。

我捕捉到臺下的他憂慮的目光,只想用眼神向他道歉,告訴他“對不起我真的做不到”。在我剛準備在一片噓聲中狼狽下臺的時候,他突然站起來,大聲地唱起我準備的my heart will go on。

看著平時內斂文靜的他,扯著脖子像背書那樣,五音不全地喊著歪七扭八的旋律,我愣住了。全場的焦點一下子轉移到他身上,人群爆發出的鬨笑聲一浪高過一浪。他通紅著臉,卻不曾住口,只是定定地看著我,就那麼唱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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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對一向害羞的他而言,或許不亞於凌遲,難熬且漫長。

那一刻,他是別人眼裡的小丑,卻是我心中最高大的英雄。

他豁出一切地鼓勵我,只為了扶起我那年跌倒在溝裡然後再也沒爬起來的靈魂。

我定了定神,舉起話筒,順著他的歌聲唱了起來,混合著眼淚、悸動和心跳。

他一路“護送”著我,直到副歌部分,在高音爆發出來的那一刻,我覺得有什麼東西,從我的身體裡破土而出,最後又圓融成為一個嶄新的我。

我不再關注周圍人的反應,眼裡只有閃閃發光的他。

唱完以後,我在掌聲中鞠躬下臺,心裡無法平靜。我不在意名次,因為我獲得了比名次更重要的東西,我也擁有著比名次更重要的東西。

我的舍友拍拍我:“沒想到你唱歌這麼好聽。”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他湊過來說:“大家有空的話,晚上我請你們吃飯!”

回憶這些事情的時候,還是會覺得心裡很暖很暖,被這樣的人愛過,我覺得這一生已經足夠。

所以想想,好像也能接受我們的分離,神仙一般的愛情,連老天都會嫉妒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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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以後,他決定考研,考P大。他要念金融,穿著西裝走在華爾街的樣子一定很帥。他說要賺很多錢,給我很好的生活。我們一次又一次地探討著結婚以後的小家有多麼溫馨,他說我是女文青,到時候還要給我開家咖啡店當老闆娘。自己經營,有生意就做咖啡,沒事就看看書,永遠不會受委屈。

他還說,要給我爸媽買一套很大的房子,讓他們無地自容,當初那樣對我,現在後悔了吧。

他真的是很善良很善良的人。可是,好人為什麼沒有好報呢?

那天下午,他發信息告訴我,他要去參加同學的生日會。

晚上十點多的時候,他還沒回宿舍,我叮囑他少喝點酒,後來實在撐不住睏意就先睡了。

每當想到這個,我都恨不得衝進回憶裡捅自己一刀。為什麼不去接他,為什麼不去現場制止他喝酒。

第二天,我上午給他發消息,他沒回。

中午給他發消息,還是沒回。

我心裡有點忐忑,打了個電話過去,沒人接。

下午的課上得我心神不寧,決定一放學就去他學校找他。可是放學再打,傳來一個帶有哭腔的聲音:“他走了”。

走了?走了是什麼意思?一時之間我沒回過神:“去哪了?”

“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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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腦子裡像有一萬朵煙花炸開,耳朵裡嗡嗡的,我覺得我聾了,要麼就是我瘋了。他在說什麼?什麼去世了,誰去世了?

我瘋了一樣的往他學校跑,甚至忘記了坐車。一路上,我哭不出來,只是機械地邁著兩條腿,呼吸不了,肺炸了一樣的疼,每跑一段,就要倚著牆乾嘔一陣。是不是在做夢?是不是在做夢?

我跑到他宿舍的時候,他的舍友只有一個了。

“怎麼回事?”我看著他冷靜地問:“我男朋友呢?”

“他去世了。他家人現在在殯儀館,你去吧,他們知道你。”

直到在去殯儀館的路上,我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什麼叫嘔吐物窒息?什麼叫“他一直側躺著我們以為他酒喝多了在睡覺,就沒喊他,發現不對勁去搖他的時候,人已經硬了”?什麼叫節哀順變?

到了殯儀館,一間一間找到他,躺在那裡的人是誰?我不認識哎。他不是我男朋友,我男朋友是活的,會呼吸,會笑著抱我,會說很多溫暖的話。那個僵直的冰冷的煞白的人,是誰?所以,我男朋友沒死啊,那又不是他。為什麼他舍友在哭,他們為什麼要看我,為什麼站在冰棺旁邊的兩個長輩,跟我在照片裡看到的那麼像,只是老了很多?

搞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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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身就走,他舍友叫住我:“你都不看看他嗎?”

看誰?有什麼好看的,躺在那的人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又不認識。

我心煩意亂地轉身,被門檻絆了個跟頭,什麼嘛,這麼明顯的門檻竟然看不見,果然覺還沒醒。

“你是倩倩嗎?”那個阿姨開口。

我不敢轉過身去,只是愣愣地站著。

“我們知道你,他跟我們說過好多次。如果你願意的話,這幾天都可以在這裡。”

我木木地走過去,他媽媽拍了拍我,身上有我熟悉的味道,那是他的味道。

接下來的幾天,選遺照、遺體告別、招待老師同學……一切的一切都很快,快得我沒有知覺,沒有反應,只是呆愣愣地站著。

直到火化,我眼睜睜地看著他被推進去,被推進火裡,我像是整個頭皮都被人掀掉一樣,突然厲聲叫了起來。

我講不出話,組織不出完整的語言,只是叫,然後往前衝,我要阻止他們,阻止那些人燒死他。

阿姨和叔叔撲上來拉我,眼淚嘩嘩地流。我幾乎是拳打腳踢,幹嘛啊,他們要燒死你們兒子!都不拉一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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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一米八二的大個子,就變成了一小罐灰。以前都是你呼啦一下把我抱起來,現在我可以那麼輕易地也把你舉高高,是不是很奇妙。

你照顧我、保護我,讓我得以在羽翼下求活,甚至重生,就像是一塊拼圖,塞進了我一直缺的那個黑洞裡,現在,也要把你放進黑洞裡,還得埋起來。

直到這時,我都沒有接受他已經離開的事實,除了火化那一炸毛,一直都是懵懵懂懂的。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所有神經感知好像全部中斷了。

哪裡都有回憶,哪裡都是他的氣息。這條路,我們一切走過,那家店,我們一起吃過,這個臺階,我們擁吻過……一切的一切,這個城市的一磚一瓦都有他,他哪裡走了呢,分明還在嘛。

我穿著他的衣服,抱著他的書包,翻著他的書,還有氣息,還有溫度。叔叔阿姨給我他的錢包,裡面有我們的照片,背後寫著日期。錢包裡還有沒花完的錢,那我就收著啦。

我從未感覺他消失,只是吃飯、睡覺、學習、呼吸的時候,會想他。他不在這裡了,去了一個很遠的地方,有一天我會去找他的,所以我一點都不害怕。

18歲,我的初戀甜到齁,20歲,男友卻猝然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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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學金融,那我就轉專業嘛,文科生從頭開始學金融,真是一件很難的事。幸好我才大一,有三年的時間準備。我相信他一定能看到,我有在努力學習哦,每天都學到很晚,去金融學院蹭課,自己買書,下課去問老師問題。

不就是P大X教授的研究生嘛,我幫你考啊,考上記得回來看看我。

直到有一天,我借了一本書,借閱卡片有他借的名字,卻沒有還的時候的簽字,不知道是誰,用鉛筆,在方框裡寫了灰色的兩個字“已逝”。

我不可抑制地抱著那本書,衝進廁所裡嚎啕大哭,那一刻,我才真的意識到感受到他死了,他真的死了,永遠不會再回來了。

這個世界上對我最好的人,他不在了。

我身邊所有一切,有關於他的一切,強留的一切,是遺物,是遺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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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時間,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過來的,整個心臟都有種被掏空的感覺,喝水都能聽到胸腔裡傳來的回聲。

做什麼都會想到他,不知道上天為什麼這麼殘忍,甚至後悔當初沒有給他生個孩子。

那麼多不幸福的婚姻,覺得孩子是個累贅;可對於夭折的感情,孩子是唯一的念想,是他存在過我們愛情存在過的證明。

舍友安慰我:“他那麼好的人,你們如果真的有孩子,他才會走得不安心。”

我又一陣鼻酸。

我寧願他劈腿和我分手,娶了別的女人永遠離開,也不想以這樣的方式天人永隔。

《海邊的曼徹斯特》裡說:不是所有的錯誤都可以被原諒,也不是所有的傷痛都可以被撫平。總有時間也無能為力的事情——比如愛,比如思念。

掏心掏肺的思念,折磨人到死,實體對象,卻只剩下了公墓裡的那塊碑。

君埋泉下泥銷骨,我寄人間雪滿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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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阿姨聽聞我情況很差,特地趕來看我,給了我很多他小時候的照片,說了很多他小時候的故事。在他們的口中,我再一次瞭解了這個我深愛的男人的全貌。我覺得我要活著,替他的那份好好活著。

我考上了P大的研究生,雖然沒去成華爾街,但在證券所裡當了客戶經理。每天都很忙,一身西裝行頭確實很精神,所有人都說我氣質好。

我在他們老家開了一間咖啡店,叔叔阿姨在經營著,有一整面牆,掛滿了他的照片,我一有空就會去幫忙,他們待我如同親生女兒。

沒有花太多錢,我給爸媽在農村新蓋了一個小洋樓。經過這麼些年,他們再見到我,陌生的目光中,竟然有了恐懼和謙卑,尷尬地拍拍我的手,誇幾句:“有出息了。”

奶奶已經去世八年多,臨終前唸叨,這輩子唯一對不起的就是我。

……

可是這些,他都看不到了。

他讓我不要吃那麼多速凍食品,我再累都會回家好好煮飯;他想我留長髮說了好久,我嫌麻煩一直是波波頭,現在已經齊腰了;他一直說要去看看呼倫貝爾大草原,我獨自一人在蒙古包裡住了十來天,每到一個地方,就把他的照片拿出來合張影……

我不曾一刻真正放下過你,終是活成你所有喜愛的模樣;也學會在想你的同時,好好生活。

18歲,我的初戀甜到齁,20歲,男友卻猝然離世……

18歲,我的初戀甜到齁,20歲,男友卻猝然離世……

很多事情好像都變了,很多記憶中的晦暗重新沐浴在陽光下,自己以為很難過的坎也都煙消雲散了。我想,那一定是他在天上默默地守護我。

這麼多年來,我再也不是當初那個畏手畏腳,極度自卑又極度自尊的小女孩,他用愛和離開,賦予了一個不被歡迎的生命所有的榮光和意義。我承載著他給我的一切美好的東西,去感受和給予愛和溫暖。

雖然看到類似的猝死事件,還是會被拖入地獄,透不過氣來。因為太過突然,因為來不及反應,因為沒有心理準備,因為感同身受。但我始終相信,銘記就是對逝者最好的紀念。

有人說,人這一輩子會死三次。第一次是生理層面的死亡,醫生宣判你死掉的那一刻;第二次是身體上的消亡,被燒掉以後世上再無此人;第三次,是最後一個記得你的人也離開這個世界。

所以,只要我在,他就還在。

我曾經安慰過自己,如果他很好地活著,或許我們之間也會從《泰坦尼克號》變成《革命之路》,相濡以沫被柴米油鹽所耗盡,他的離開是愛情保鮮的完美答案。

我曾經咒罵上天,從小就給我安排了這麼多不幸,還要奪去我最愛的人,為什麼如此不公。後來覺得,能夠擁有這樣的人,和他同行一段,我承受過的所有巨大痛苦,都值得。

我沒有刻意不談戀愛,只是遇見太過驚豔的人就很難再心動。人這一生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我會一直好好的,下輩子還找他。希望來生,換我守護他。

作者:甘北,100萬女性的孃家人,可以信賴的情感閨蜜。我寫男歡女愛,也寫世情冷暖!如果你喜歡我的文章,歡迎你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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