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啊,開發商終於可以降價了

啊,開發商終於可以降價了


1.


前兩天,東莞針對新建商品住房的銷售價格做出了新的通知。


大致意思呢,是說,


每套商品房在對外銷售之前,需要先申報價格,—— 這是一直以來住建部的要求,不新鮮,


10天以內(以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日為起始日),實際成交價不能高於申報價,不能低於申報價的90%;


但180天后,沒有賣掉的部分,可以申請調價,


往上調,不超過5%;往下調,幅度不限。


這就是說,


如果項目前期賣得好,後面價格可以漲,但不能漲太多;


如果前期賣的不好呢,那就根據你們的實際情況降價即可,


降多少,隨你們的便。


當然,申報的價格最後還是得通過住建部審批才行。


2.


這對樓市來說,顯然是一個好消息,


因為降價的自主權,又“部分”回到了開發商手裡。


實際上,開發商在對商品房的定價上,有非常嚴苛的流程,


漲價、降價並不完全由自己說了算。


這中間涉及到一個“備案”的問題。


譬如,XX開發商,蓋了一個新樓盤,準備往外銷售。


在開盤之前,開發商需要提前給每一套房子定好一個價格,然後拿著這個價格去房管部門備案,


這個價格就就叫做“備案價”。


備案價審批通過以後,開發商才能拿到預售銷售許可證,才能正式往外賣房子。


而這個“備案價”,就是銷售的最高價。


比如,某套房的備案價是432萬,那麼最後合同上的成交價,就不能高於432萬。


若開發商想在銷售的過程中提高售價,則需要再次向房管部門重新備案(一般是提前15天),並再次等審批通過。


3.


在過去,備案價和銷售價,是由開發商根據市場行情來定,


在備案時,往往會選擇把價格先定高一點。


比如,在一個周邊二手房房價15000/㎡的地方,備案價申請為20000元/㎡,


但實際上,開發商也知道這個價格根本賣不出去,


因為市場最高只能接受新房17000元/㎡的價格,再貴買家就不買帳了。


於是開發商就在備案價的基礎上打個八五折往外銷售。


這3000元/㎡的價差,相當於為後面市場上升留下了漲價的空間。


後來,許多城市為了“穩房價”,出臺了一些新規,


其中就包括房價指導,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限價”。


限價開始後,開發商的“備案價”要接受住建部門的指導,不再像從前那麼自由,


包括「定高價」和「漲價」的自由,以及「定低價」和「降價」的自由。


不允許開發商定高價和漲價,這種情況我們見的比較多,


比如“雙合同”、“天價裝修款”,都是這一政策下的產物。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地方出臺了“止跌令”,


大部分都是要求銷售價不得低於備案價的90%,—— 文章開頭提到的東莞就是其中之一,


目的麼,自然也是為了穩住地方上的地價、房價,


不讓大漲,不讓大跌。


4.


所以,不要問“為什麼開發商寧願賣不出去也不降價”這種問題了,


很多時候,開發商是真的沒法降啊,


—— 尤其是真到了“賣不出去”的時候,想降價自救,也只能在“止跌令”允許的範圍內降價。


這次東莞新出的通知,相當於在一定程度上放開了房產企業的“降價權”,


允許開發商通過薄利多銷的方式儘快回籠資金,渡過難關。


也是給房地產“鬆綁”的一個動作。


當然,至於會不會降,會降多少,就要看市場本身的支撐力度啦。


ps,


新建商品房的備案價,可以在當地的房產信息網上查詢。


每個城市叫法不一樣,比如東莞,叫做“東莞市房管局公眾信息網”,


網址為:dgbdc.dg.gov.cn


其他城市,你們就自己去找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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